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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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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身飘向前方,向一片落花般,轻轻掠去,身姿洒脱的仿佛不带尘世间的一点留恋,让看着的人心里没由来的恐慌,以为就要失去。

尽量站在高处向下俯瞰,寻找可能存在的村庄。

行路六七里,骤然见不远处一所简陋的小木房,首先看到的是小木房前面的树;树将小木房遮掩了半面;但仍然可以看见木房的线条。

走近看;木房旁是一个荒着却圈着篱笆的菜园,菜园杂草丛生,似是很久没人来整理过可,在杂草之中依稀还能看见一些自生自灭的菜,但似乎都成了自生的野菜了,用一跟竹竿远远的将门推开,顿时一阵灰雾洒下,片刻之后,我才慢慢走进去。

木屋似鱼夫临时的住所,里面还有一些捕鱼的工具,但或许是因为后面还有做山,所以也有一些兽皮,工具什么的都很原始,比外面世界要原始的多。

一张几根木头搭建而成的床,几跟木桩是板凳,一只铁锅,木头的锅盖,都是脏的一塌糊涂,尽是灰。

但这些已经够让我惊喜了,说明这里曾是有人烟的,这里也就没有与世隔绝,现在就差找回去的路了。清胥若发现我跳下护城河,非急死不可,不过我倒不担心清胥也会跳下来,因为对他说过,不论我发生什么事都要相信我还活着,哪怕暂时的从他身边消失,也要相信我还活着,好好的照顾自己,等我回来,我一定会回来。

但我还是会担心,清胥表达情绪的方式很直接,不加一点掩饰的,且破坏力极强,若在现代,可能会被联合国认为他随身携带了大量杀伤性武器呢!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正文:木屋]

迁移至这个小木屋之后,我将小颤巍巍的小木屋里里外外都收拾了一遍,虽然弄的很不像样子,但至少可以住人了。

两天前,我说要动手打扫这木屋的时候,阎和紫薇的那叫惊讶呀,他们认为我一个从小在蜜罐里泡大的郡主怎么可能回打扫?恐怕连打扫的概念都不知道吧?

当我真的用树枝编好清扫的东西,准备清扫时,他们才发觉我不是开玩笑,紫薇倔强的拉住我,不让我住,拖着虚弱的身子说让她来,阎听说我要清理,更是怒火指数狂彪,我怀疑他们是不是瞧不起我,怕我将木屋给拆了。

我不服气的点了他们两的x道,让他们在外安静的闭嘴。

看着我忙来忙去,将沾满灰尘的木屋整理好之后,那个眼瞪的,不可思义啊!!虽然很马虎,但也足够叫他们吃惊的了,我想他们都认为我是个养尊处优不知民间疾苦为何物的大小姐,离开了锦衣玉食就连基本的生存都不会了吧。

可我不是,我向他们证明了我不是。

即使没了现在的身份,失去现在拥有的一切,独自流浪在民间,我同样能活的很好,什么人也不依靠,只凭自己也能活的开心自在幸福。

不知道是不是他们两都看出来我潜在的独立生存能力,阎的眼睛很幽暗,如同望不到底的深潭,潭底暗潮汹涌;

紫薇的眼睛更是有说不清的情绪,有惊讶,有黯然,有迷茫,还有恍惚,但只是转瞬即逝,快的让我以为自己看错了,但不是,紫薇的确有些异常。

跟了我多年,但我的什么事情都是她一手包办,从不用我c心,除了玩,带着大家开心幸福的活着之外,我简直就像是一个花瓶一样活了15年,虽然常有惊人之语让人不敢小觑,但生活自理方面在她们看来就是零,她们怎么也想不到,她们的晗曦大人不需要她们,可以没有它们也能活的很好。

紫薇的异常从我后面的动作就更明显了。

我找到一个缸里保存的很好的米开始的,找到米之后,我惊喜的叫出声来:“哇~~太好了,我们终于不用每餐都吃野味了。”

放下米之后,我割来很多藤蔓在他俩惊讶疑惑还有说不清的情绪中,很专著的编制着他们连听都没听说过的吊床;很细心的采来一些野生艾草用来晚上驱蚊虫;

从小山上摘了很多他们多不知道那是可以吃的橘花苔和他们觉得我可能连见都没见过的野菜,还有他们认为有毒的而我却很肯定能吃的番茄;之后又用他们不知名的方法抓来一些鱼;

这些使他们对我的认识又提升了一个高度,他们怎么也想不到,中原国晗曦郡主的野外生存能力这么强,像是常出来旅游已经习惯了似的,阎也从紫薇掩藏的表情中看出,与我形影不离的生活了六年她也在惊诧我此刻的独立,完全不依赖任何人。

午饭同样让紫薇吃惊中带有很深的异常,当看我用那么简陋的工具,做出一盘盘菜食时,紫薇的情绪一点也不似她表露的高兴与惊喜,甚至于带着很强烈很莫名的悲伤。

木屋里只有两个大碗,灰色的。

饭烧好之后,他们看着兴奋的我挽起衣袖做着我口中所谓‘寿司’的东西,十几年没做过寿司兴奋激动的我,当时完全忽略了他们的表情与眼底暗藏不住的迷离,径直沉浸在自己美丽的回忆里。

午餐很丰盛,番茄鸟蛋烫,生鱼片,一盘味道不是很好的野菜,一盘怪异的橘花苔,还有色香味俱佳对他;他俩来说同样很怪异的‘寿司’。

用‘盘’这个量词来形容也不准确,因为盛菜的‘盘子’只是一片大大的竹叶,竹叶被装饰的很美丽,盛上菜肴之后使的菜肴看上去更加美味诱人。

午饭只有我自己吃的很高兴,那时我不知道他们欢笑的背后还隐藏着其他的思绪,也没有看到紫薇笑容后的苦涩和悲凉,也没想到自己曾和她们说的:“我会永远需要你们!”

也许想起这句话,那天的菜肴依然会出现,后面的故事依旧会发生,它也已经发生了,不是吗?

在我心底,我对她们的需要已经升华成友谊,对朋友的需要,她们已经是我的朋友!我没想到我的这句‘需要’还能有别的解释:一个人如果已经不再被别人需要,那么他就失去证明他存在的意义了。

在这里生存了一个月之久,在这一个月里总觉得阎和紫薇哪里不对劲,说不上来,可就是有一种感觉告诉我,有哪里不对,好像是气氛,空气里除了我欢快的笑声外,似乎总会出现很长的沉默。

紫薇恢复后,对我的照顾更加无微不至,有时连我都感觉是我神经质了还是他们俩神经质了,因为阎在这一点上与紫薇表现的出奇的一致,也同样的对我照顾的无微不至,完全将我化成依附在树上的柔弱的丝藤。

阎的恢复能力也好的惊人,只一个月,骨折基本上好了,这期间阎也自己找来很多药草治疗,我还不知道原来这家伙对跌打骨折方面的医术很精的。

这些天在这里一边游玩一边寻找回去的路,穿过这连绵的小山,或沿着河流都能回去,但考虑山后可能有村落,就准备穿过这座小山,背山面水,这里真是个风水宝地,我在木屋百米远的岩石上刻下‘水晗曦到此一游’作为纪念,以后再来玩!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正文:山歌]

三人一行,路上笑声歌声不断,仔细听,似乎一直都是同一个人女孩的声音,脆亮的宛如山涧中倾泻而下的瀑布。

爬山,爬山。

但见这三个奇丽的人儿都是飞跃着爬山的,你看他们矫捷的身姿,一个美丽宛若惊鸿,一个敏捷似飞燕,再看中间那位,翩翩然如同一枚飘舞的落花,提气换气间已经到了山顶。

山不高,一座山与另一座山之间是可爱的谷,直流而下的溪水如一条银色的丝带,从山顶俯瞰,淡蓝色的迷雾在山谷里流动着,温暖的曙光照耀着的树木远远看去白雪熠熠。

看到这样的景色任水都忍不住顿足迷醉片刻,站在山顶上,穿着的似成亲时的霞帔的那位女孩也不例外,但别人可能只是闭上眼享受,或诗性大发赞美眼前的景色,这个女孩却拔高嗓子,看样子是想高歌一曲。

她的纤长干净的小手卷成喇叭状,对着对面那座山,用奇怪的音调唱~~山歌?听歌词的确是山歌没错。

“唱山歌哎~~哎~~这边唱来那边和~~那边和~~!”唱完后她眯着眼笑开,停下不唱了,但另人惊奇的是,山的那一边也传来好听的男声,似是来对应女孩的山歌,难道他们是之前就约定好来对歌的?听男声的歌词好像是约定好一样。

“哎~~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哇,往前走哇~~不回头~~~”穿喜服女孩听到对面的歌声惊奇的跳起来,像个孩子似的又叫又跳,立刻又扯着嗓子对着山那头唱道:

“走走走走走,我们小手拉小手,走走走走走,一同去郊游~~!!”女孩不懂的怎么对歌,居然像成语接龙似的兴奋的与对面的人对歌,山对面的歌声停顿的几秒,好像没反应过来,但很快就发现了女孩对歌的规律,很快的接下。

“游过这条河,阿哥采朵莲花送阿妹哟~~”女孩的表情是新奇的,她身旁的美丽男子的表情却是y骘的,而女孩身边看起来温婉中透着干练的女孩脸上也是步满y霾,沉溺在大自然美丽且难得的经历中的女孩却还在是兴奋的与山对面的男子对歌。

女孩从“什么水面打跟斗,什么水面起高楼,什么水面撑阳伞,什么水面共白头。”唱到“姑娘和那少年永不分哪,涧水常围着青山转。”直把山对面唱的对不出来了,女孩还是意犹为尽的样子,可怜她身边的一男一女脸色已经铁青,乌云密布。

女孩硬是将山对面对的无声了,才停下,后知后觉的发现身边的两人有点怪异,但仍是没心没肺的对他们笑眯着眼,乐呵呵的说一句:“好好玩哦~~!”

说罢抬起受臂,对着天空打了个响指,说了句不知什么鸟语,发音好像是‘一靠哟!’,飞身向山下掠去。

只一个上午的时间就翻过三座小山,山的另一头竟是一个偏僻的小镇,这小镇与外界甚少联系,三人找到镇上唯一家客栈点了些东西吃,三人或许没注意,他们一进这家客栈,立刻就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

意外中,发现一支迎亲队伍垂头丧气的回来,坐在驴上的新郎倌更是像打了焉的茄子走进客栈就要了一罐酒闷头闷脑的喝起来,其他迎亲的人也是懊丧的垂着头。

吃着乡下的土菜,风味独特。

本来这群人是引起不了我们注意的,但他们和掌柜的对话却叫我好奇的不得了,方言听的我似懂非懂的,但中间新郎唱的几句歌词却让我惊讶万分,那不是刚刚我在山上与山对面的人对歌的词吗?

“狗娃,你不是接亲去了吗?怎么新娘子没接到,自己跑回来喝酒,怎么回事啊?”掌柜说话的语气似在这镇上算德高望重。

“来福叔,您别提了,唉!!”被称作狗娃的新郎倌重重的叹了口气。

“怎么回事你倒是说啊!”掌柜的急了。

迎亲的其他人和新郎你一句我一句,唧唧咕咕解释半天,掌柜的总算是听明白了,原来事情是这样的:

这个小镇有个风俗,男方到女方家里去接亲,必须带上几个对歌高手来应对新娘子出的山歌,如果对出来了就可以将新娘子欢欢喜喜的接回家了,但若对不出来,那不好意思,新娘不能接走。

但这个风俗也只是为了婚庆热闹而传下来的,很少会有新娘故意为难新郎而让男方对不出的,偶尔有也是因为女方不愿意,故意为难。但今天他们去接新娘子,才走到半路呢,山的对面就传来女方的歌声了。

新郎本来是很欣喜的对歌的,新娘子可是他好从小到大一直暗恋的表妹,现在终于同意嫁给他了,他能不高兴吗?

可新娘子却不知从哪请来一个高手,唱的山歌一个比一个难对,结果迎亲队里二十多个人都被女方请的高手给对趴下了,这亲,也结不成了,一个个都灰头土脸的给对回来了,新郎心中郁闷啊,表妹为什么这样啊?是不是表妹另有了心上人不想嫁给他了啊?

我在旁听得那个晕啊!哭笑不得,敢情这些人就是上午在山上与我对歌的人啊,难怪我感觉声音不是一个人的,还以为山对面有几个人呢,这哪是几个,这是几十个啊!

这小镇居然还有这么浪漫的风俗,却硬是被我的无知和好奇将一对即将步入爱的殿堂的小两口给搅和了,你说我罪不罪过啊!天下竟然还有这么巧的事?

紫薇和阎居然幸灾乐祸的看着我,我那个苦啊!

但总不能放着这个误会不管啊,可不能因为我的一时贪玩,毁了这小两口一辈子啊,用里咳嗽一声,清清嗓子,客栈里的人立刻都向这边正大光明的看来,他们可都偷瞄多时了,无奈美女身边的两尊黑面神实在是让人望而生畏啊!

“你是新郎狗娃吧?新娘子是我表姐,我们刚从新娘子那边过来,她让我带句话给你。”我脸微微发烫,这样的玫瑰谎言应该不要紧吧?

“什么话?”新郎怪异的腔调里透着紧张。

“她说,咳!”我再清清嗓子,用标准的中原话朗声念的煞有其事:“亲爱的狗娃,你是风儿我是沙,你的藤儿我是瓜,你是绿叶我是花,这辈子非你不嫁。”我憋着笑念完,一本正经的对着新郎说:“就这些,表姐正等你过去接她呢,快去啊,再不去就真的被抢亲的人抢走了!”

“抢亲的人?”新郎及迎亲队伍里所有的人都睁大眼睛。

“你不知道?哎呀,你可出现情敌了,山的那一边也有个看上表姐了,说要阻止你过来接亲,你不会真的中了他们的诡计了吧?糟了,你再不去表姐真的要被抢~~~哎!我还没说完呢!!”我冲着已经冲出去的新郎叫喊:“表姐说~~她爱你~~~!”我跟在后面补一句,在这样朴实的小镇里无疑是投下了一枚重镑炸弹啊,将走在街上的姑娘们的小脸蛋都羞红的比四月的鲜花还娇艳!

男子们则都不好意思的呵呵笑,若干年后再来这里,发现这里的姑娘们各个都大胆直率,表达感情一个比一个直白!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正文:桑原城]

休息一夜之后我们继续向南行,目的地是离这里最近的桑原城。

桑原城位于三国交界处,属于三不管地带,是武林人士的聚集地,江湖中人最活跃的地方,桑原城的城主是武林第一世家,桑原世家在江湖上具有极高的地位,也是武林三大世家之首,三大世家若出什么事,三国的经济都得摇一摇。

阎和紫薇都和我一样,有随身带钱的习惯,虽然咱们在那个风水宝地待了一月之久,我们依然不愁没钱花。

将身上烦琐的霞帔换成了行走江湖的少爷装,紫薇还是女装,三人一行吸尽了路人的眼球,阎这家伙实在太扎眼了。

无奈之下,我们将骑马改成坐车,其实也是因为我的p股实在受不了马背的颠簸才吵着要换的。

阎对于别人异样的眼神无动于衷,似早就习惯了一样,但我还是能感受到阎情绪的波动,那种极度狂燥的气息,一直萦绕在他的周围,我担心一个不小心就被哪个不要命的将这团火药给点着了,所以一直在转移阎的注意力。

阎很霸道,车厢颠啊颠的我就特想睡觉,阎一定要将我拉到他腿上靠着他睡,紫薇严重抗议,通常都是抗议无效,我不管他们两怎么吵,反正我是怎么舒服怎么睡,睡醒之后十次就有十次是在阎怀里醒来,而阎也必定是抱着我浅浅睡着的,无视于紫薇愤怒的眼神。

其实我不大明白为什么紫薇的反应这么强烈,只要阎一碰我,紫薇立刻就绽出全身的刺,如同护小j崽的母j。

阎的睡眠时间极短,一点风吹草动他都会醒的,而我的睡眠时间很长,一天要睡九到十个小时,而且睡眠的时间非常有规律,到点就睡,到点就醒,睡眠质量很好,睡的很沉,若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是吵不醒我的,但如果我没睡好就被吵醒,不论是谁,你就等着狂风骤雨的降临吧。

小时候清胥一旦将沉睡中的我吵醒,不管三七二十一,对着他就是一顿猛吼,然后将他踹下床,三天都不会和他说话,也不再和他一起玩一起睡。

我不喜欢紫薇现在这个样子,简直就把我当成一个废物来照顾,恨不得连吃饭都要她喂她才高兴,而且用一个不切当的词来形容就是——占有欲极强!

她的那股强烈的不安使的我也感觉到窒息,有时她会极安静的坐在车厢里,一直沉默的看着我,一言不发,我也任犹她看,没有一点不自在,不是我皮厚,而是这些天已经习惯了紫薇的反常;

还有一点我很奇怪,也问过紫薇,她是怎么知道我那天要成亲的?居然还从那么远的地方赶回来。

紫薇的笑是温婉的,但我知道这温婉后面有多倔强和要强,或许是和我给她灌输的观念有关,我告诉她说,女人一点也不输男人,只要你愿意你努力,甚至可以比很多男人都强,紫薇的确比很多男人都强,这也使的她看不起男人,我都感觉以后有哪个男人能被紫薇看上,那真是有天大的魅力,我要叫那男人大哥。

路上遇到很多江湖人,还有两天就可以到桑原城了,这一路上并没有像上次和清胥、小燕子同行时一路游山玩水,我失踪这么长的时间,清胥和小娘亲他们一定急死了,这份担心使我不能放开心去玩,所以一路都是快马加鞭。

坐在茶蓬里喝点茶,让马儿也休息一下,一会儿继续赶路,喝完茶刚准备走,却发现那边的掌柜和一个二十三四岁的莽汉僵持住,掌柜的一看就知道也是个练家子。

原来是莽汉点了一堆东西吃完,付帐时居然发现自己的钱袋丢了,掌柜指定他是吃霸王餐,一定要他现在付帐,莽汉或许性子较,说话大声了点,使的掌柜的脸也挂不住,说要么付帐要么留下一只手臂。

我听了一阵冷汗,真受不了这些江湖人,没什么鸟大的事也要弄的血淋淋的,好像这样才能显示他们的厉害似的。

翻了白眼,向掌柜的仍去一锭银子:“掌柜的,这位兄弟的帐我付了,出门在外都不容易,大家相互照顾着,掌柜的做生意也是和气生财嘛!”

“还是这位小兄弟会说话,那我也就不计较了。”掌柜的脸色终于缓和了些。

我心中冷哼,计较个p,钱都付了你还计较?

莽汉对我感激涕淋,那样子单纯的,属李逵的!

直嚷着要和我结拜,要我认他当大哥,还说他叫是名字来着?我忘了,反正挺符合他形象的一个名字。

和他结拜?我哪有这个时间,坐上马车,只送了一句:“后会有期!”便驾马离开了,不过这汉子的性子我倒是满喜欢的,很直,恩怨分明型,这件事也被我抛诸脑后。

两天后,桑原城。

“我说一路上怎么会有那么多江湖人呢,原来是桑原老爷子七十大寿啊!这可是个巴结的好机会。”桑原城人头涌动,大多都是武林人士,手中拿刀拿剑的也没人管,江湖人有血气好冲动,打架的事情一桩接一桩,但看着桑原老爷子的面子都还收敛,没闹出人命来。

找了间还不错的客栈休息,泡在浴桶里,洗净这几日的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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