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约感觉到一阵几不可查的魔力波动,我陡然转过头,发现在数十尺外的一棵榕树后头,赫然躲藏着三名魔法师,鬼鬼祟祟,正要向我偷袭,从魔力波动的特性,我一眼就看出是两名风系魔法师与一名黑暗系巫师。
风系的魔法虽然不弱,却终究不比黑暗系具有威胁,我在他发出咒文的同一刻,扬起右手中指上的戒指,这枚得自东海海神宫殿内的异宝,再度发挥其水系威能。
“反击咒语!”
“哇啊!”
压根就没想到会碰上水系魔法中最棘手的特异咒文,那名可怜的巫师一下施法落空,水火魔蛛喷s的蛛丝便贯穿他身体,将他滚扯拉近,蛛牙刺入身体,残忍地吸食他全身的体y,刺耳惨嚎声立刻响彻云霄。
风系的冲击波和真空刃,被凰血牝蜂及时挡下,更反推回去,立刻就干掉了两名魔法师。
两头y神召唤兽回到我身边守卫,在尸山血海中傲视八方,另一边的阿雪与羽霓,也合力攻破了敌人木寨,当那座半毁建筑在轰然声响中整个塌陷,躲藏在我附近作实况纪录的不良中年,才终于现身出来。
“腾格尔盗贼团完蛋了,大叔,这种实力……也能算是传说中的盗贼团?”
“他们其实不错了,有魔法师,还与独眼巨魔联手,普通正规军都不见得能吃得下他们,不过碰上你们……他们也算是传说,很快就会消失的那种……”
第二章 矮人村落
在我们一伙人“替天行道”的义举之下,在罗赛塔边境s扰当地村民多时的腾格尔盗贼团,被整个消灭了。
我杀盗贼一向不留手,羽霓也是下手狠辣的一派,阿雪虽然对我们的辣手作风不能赞同,但她的黑魔法成力太强,波及太广,有时候虽然无意杀生,可是一记咒术发出去,杀的人比我和羽霓还多几倍,这让她相对失去了发言资格。
“口口声声不想杀生,结果你干掉的比我还多,阿雪,干得漂亮!”
其实,我才不在乎是不是什么伸张正义,或是替天行道,之所以答应那些乡民的请求,收取他们微薄的酬金,跑来这里与人厮杀,为的不是那薄薄酬金,而是腾格尔盗贼团本身的财富。
罗赛塔是矮人之国,往外贸易输出的工艺品,精美细致,在市场上都有不菲价值,特别是一些魔导器,往往都能在拍卖场上卖到惊人数字,腾格尔盗贼团在罗赛塔边境作案累累,除了掠劫村庄,也经常袭击往来商旅,手上想必累积了不少好货色,我们抢先黑吃黑,料想可以有一笔不错的收入。
像腾格尔这类盗贼团,都是行踪飘忽,很难掌握,普通追迹者如果只靠公会提供过时情报,很难找得到他们,但身为国际巡捕的羽霓,可以堂堂正正调阅慈航静殿与各地警政单位的情报,我们再从千百封求援信件中逐一过滤,就轻易找到了目标的踪迹。
羽霓羽虹都是有强烈正义感、责任心的一流巡捕,过去她们虽然能得到大量情报,但都是用来铲j除恶,捉拿盗贼,绝不会拿来图谋私利。然而,现在的羽霓受到噬血诅咒的影响,几乎对我唯命是从,别说只是简单弄来情报,就算要她去放手大杀老弱妇孺,我想她也不会抗命。
正确的情报,再加上当地民众提供密径小道,就可以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接下来就只是战术策划是否成功,自身实力够不够硬吃下敌人的问题。正如同过去的多场战局一样,以暗击明、有心算无心,很少会不赢的。但赢取胜仗最重要的关键,仍是我们的实力比敌人高之一筹。
以盗贼团的等级来说,腾格尔己经算是上选,人数虽然不多,但却结合了其他种族的雇佣兵、魔法师,本身装备也算精良,但在战斗布局上,他们徒有实力,却无法好好整合,魔法师与独眼巨魔各自为战,没有掩护,对于专门寻找别人破绽的我,这种缺陷己经足以致命。
敌人的主战力被我牵制,剩下的虾兵蟹将虽然数目不少,但全是杂碎,羽霓和阿雪合力强攻,胜负几乎在瞬间就决定了。尽管从战术层面来看,会搞到我一个人单挑敌人主战力,这简直是策划上的大失败,不过结果却仍算理想。
除了越来越强大的y神召唤兽之外,我的致胜本钱,在离开东海的时候就陡增一倍。
武藤兰的海神宫殿中,藏有不少五百年前战国时代留下的珍宝。那种人命如缕蚁的黑暗时代,制造武器的水准与技术,远远超越现今,当时很多广泛应用的神器,如今都己失传,变成拍卖场上奇货可居的天价珍宝,法米特在建造海神宫殿的时候,把自己的很多战利品都放在海神宫殿内,需要的时候,就利用亚空间连结召唤使用,但如今前人己逝,这些东西武藤兰留之无用,部份就由我接收。
高等的神器,往往使用上有等级问题,自身实力不足,不是使用无效,就是才一发动就被吸干全身精气。所以,东海封灵岛一战,我能带去使用的珍宝,都属于那些无视等级差别的极少数,还是在我离开东海,修为日进之后,才能够使用更多的东西。
佩带在我右手中指上的水灵妖戒,里头蕴藏了几个水系咒文,只要我把魔法力输入,咒语就会自动施放。里头两个威力强大的高级咒文,我暂时用不着,可是小巧灵便的反击咒语,却成了我的最爱,总能把敌人杀个出其不意,想不到会在内陆碰上水系魔法师。
加挂在百鬼丸末端的火蝶剑穗,看上去花俏可爱,但却有很凌厉的辅助作用,每当剑刃刺出,就会在刃锋周围形成三道红蝶火镖,剑挥一次,伤敌四处,在实战上的效果很好,听说剑穗里还封印了一式鬼哭神嚎的杀着,只是我一时间还没能发现。
收在行囊里头的金银手套,左手金、右手银,是古早门派“霹雳门”的秘宝,抚模在物体表面,能够将该物体所蕴藏的金、银元素给吸化提炼出来。手套效能有限,金块银块是办不到的,然而,弄出一点砂金、碎银却没问题,是法米特魔法大成前,行走江湖所用的珍宝,帮助少年的他摆平盘缠问题。
这三样东西,再搭配我手腕上的贤者手环,几乎让我行走江湖,无往不利,其实对于魔法师而言,魔法与异能神器都是够用就好,那种耗力很大的高等咒文或神器,一击不中,等于是把自己的性命交到敌人手上,还不如这些中下等的便利魔法。
进入腾格尔盗贼团的宝库,所搜括到的东西多数以财物为主,这些家伙大概销赃管道畅通,没给我们留下些什么魔法器,这让人有些遗憾。至于研判金币的成色真伪、宝石的等级、古董的年代与价值,这些本事我和羽霓都有专业水准,茅延平更是大行家,绝不会有遗珠之憾。
“约翰,你看,这颗猫眼石的色泽匀称,是上等货,最近市场上有人大手笔收购,能卖到好价钱喔。”
羽霓从洒落满地的珠宝中,捡出了一颗猫眼石戒指,脸上露出平凡少女见着美丽事物时的欢喜笑眉。对照她以前高傲而仇视一切的冰冷态度,现在完全像是换了个人,整天都在欢喜中度过,这或许是种成功的新生。不过,我花了很多力气,调适与减弱邪莲对她的影响,而改变她对我的称呼,就是最重要的一步。
“主人”两字是不能轻易出口的,光这两个字就足以让心灯居士找我算帐,但其他的称呼也不适合。那时,我们经过漫长考虑后,茅延平提了一个建议,让羽霓就直接喊我名字,不加任何其他的称谓。
“这样子叫,最简洁省事,你们这些年轻人谈恋爱的时候,不是最喜欢这样叫的吗?”
称呼没有什么大不了,但茅延平在话里所做的暗示,却让我有胆颤心惊的感觉。
“喂!大叔你……”
“贤侄,你现在是大地上炙手可热的英雄人物,响亮名声你己经有了,大把金钱你唾手可得,但女人……你总不能一辈子就是玩些师父徒弟或是性奴的把戏吧?”
“我喜欢玩大奶徒弟色师父,你管我!”
“你现在有身分了,需要一点搭配身份的东西。有一个正式名份的女友良伴,你行走江湖会比较容易被人接受,至少不会被卫道份子攻击,你知道的,这一行很喜欢捧些神仙侠侣出来,况且有点正常人际往来,对你的身心状况也好,不会过于孤僻而心理变态。”
“你这个不要脸的东西,哪里有资格说我心理变态?当初你让我把她留下的时候说了什么?你说只是拿她来慰安的,现在对我扯什么鬼身心健全,你是摆明要玩我是不是?”
“……别、别动不动就拿刀子抵人脖子……大叔我……只是希望你过着光明而正面的人生啊!”
姑且不论茅延平的废话,他的这个建议后来仍是被采用,理由不是因为我想过什么光明而正面的人生,只是单纯为了给心灯居士和羽虹一个交代,做做样子,免得被人以为我把羽霓扣在身边当女奴或廉价劳工。
廉价劳工,一个小阿雪就很好用了,像羽霓这种天上掉下来的棘手货色,送给我都还不敢收。对外宣称羽霓是我正常交往中的恋人,这个荒唐的做法,只是为了届时给心灯居士一个交代,顺便还可以扯一些我们两人待之以礼,绝对没有发生超友谊关系的鸟话。
但这些话要让别人相信容易,要怎么让羽霓了解却难。邪莲吸血诅咒的效果太强,把羽霓弄得像个花痴一样,只懂得尽一切努力向我奉献所有,却完全听不进我说的话,对我的要求充耳不闻。
一个除了做a,什么都不懂的美丽r娃娃……听起来很棒,但是生活中并不是只有性,当我们要照料她其他方面的问题时,就伤透了脑筋,最后还是我想方设法地进行“治疗”才把羽霓弄得比较接近正常人样子,而不是一个看到我就急着扑倒、搂抱的饥渴r傀儡……
看看羽霓在阳光下,笑得开朗灿烂的率性笑容,俨然就是一个俊俏的美少年,很难想像仅仅两年之前,她心中怀着对男人的深刻仇恨,整个人就像是一支仙人掌般多刺难近。
女同险恋未必是变态,但当时的羽霓,却百分百是一个心理变态的女同险恋者,拉着妹妹一起走向毁灭之途。相较于现在,若有人看到她夜晚在我床上的放荡表现,我想决不会有人相信她曾是女同性恋……
似乎察觉到我的视线,羽霓小跑步地抢到我身边,带点帅气却又大胆地贴耳道:“想要吗?这里不行啦,今晚一定好好补偿你……”
爽朗的柔和嗓音,还有耳畔的亲吻,真是让我有一种啼笑皆非的感觉。莫名其妙被硬塞了个女友过来,这是否是我以前常常良为娼的报应呢?
抛开无谓的思索,大家开始把搜括到的东西运搬下山。我和茅延平乘骑的马匹后头,拉了几辆木板车,把东西装上去之后,羽霓在前开道,阿雪负责断后,大家慢慢走下山去。附近最大的一股山贼刚刚才被我们烧光抢光,暂时不用担心有其他盗贼来分一杯羹。
依照过去的惯例,十成财物中,阿雪和紫罗兰占一份,羽霓占一份,大叔占半份,剩下的七成半由我保管兼独吞。然而,羽霓根本是不花钱的无价劳工,给她的那一份都会回到我手里;阿雪的钱不是给紫罗兰吃掉,就是被她捐助给贫弱百姓,所以她们两个人的经济状况并不富裕。
大批的金币带在身上不方便,那些高价的金银制品也需要找个地方变卖脱手,所以最理想的地方,就是尽快找个城镇,把东西交给该处的追迹者公会办事处保管,再运送到大都市去拍卖,省得带在身边累赘又危险。如果可能,把东西带到人类城市贩卖,由于语言相通,比较会有好的价钱,但这里是罗赛塔的边境,距离这里最近的追迹者公会办事处,是设在一处矮人的市镇中。
“大叔,事先有要你打听位置的,现在知道方位吗?”
“哦,前两天遇到的那队商旅告诉我,从这往东翻过两个山头,有个矮人的小镇,脚程快一点的话,可以在天黑之前抵达,恰好可以在那边睡个好觉喔。”
对于连续在野外露宿几天的我们来说,能有一张干净的大床、柔软的枕头,舒舒服服睡个好觉,这点确实有很大的引诱力,羽霓和阿雪顿时欢呼出声,手拉手地又跳又笑。
“唔,来罗赛塔边境几次,每次匆匆来又匆匆走,没什么机会正式接触那些矮人,这次倒是个机会……”
与强大到有实力建国的精灵不同,那些天生拥有一双巧手的矮人们,散居在罗赛塔境内群山矿脉之侧。他们也不像兽人那样,占住某一个区域,封闭称王,而是与其他种族维持着一定的往来。
如果不是因为人类懂得使用魔法技术,制作合金与特殊咒文,这个在手艺、创意上都强过人类的种族,就会独占大地上所有神兵利器的铸造名单。人类和精灵的王族,常常重金礼聘他们帮忙建造神殿、宫廷,宏伟的程度,令人叹为观止,但矮人本身却对这种建筑没有特殊爱好,宁愿住在简单的茅草屋里。
之前没什么机会与他们接触,这次适逢其会,我脑中立刻打着生财主意,预备去买几件东西,带到大城市加工,转手就能卖个不错的价钱。
为了赶时间,抢在太阳下山前抵达,我们乘上马匹,立即朝矮人村落出发。
羽霓一马当先骑在最前头,从后头看,有股很特别的英姿,如果不是那一头长长的金发作识别,在夕阳照映下的她,几乎就像是一个英俊的男孩子。
阿雪不擅长骑马,仍旧是侧骑在紫罗兰背上,由它又快又稳地乘载;我与茅延平的两匹马因为拉了板车,上头又载放了夺来的金银,负重最多,也行走得最慢,但为了等一下交涉方便,茅延平路上替我们恶补相关知识,除了买了一两本书让我们在马上阅读,口中还叙述不休。
“矮人是天生的工匠,善于建筑、铸造兵器、道具和饰物,几乎每篇传奇故事中的矮人都有这个特点,作品风格和其粗犷的外表相反,相当精密细致。”
“矮人大多居住在地表下的d窟中,并不一定是天然形成的dx,只是为了取得原料方便,就往地底下挖掘,建立错综复杂的地底通道和王国宫殿。偶尔也有类似人类在地表上建立房舍而组成的聚落,但毕竟是少数。另外,他们喜欢庆典,喜欢喝酒,喜欢直来直往、个性单纯豪迈。”
茅延平道:“矮人男子通常是身体粗壮,但个子不高,看起来有些臃肿,蓄有大胡子和长头发。胡子在他们而言,是一种地位和尊严的象征,所以将他们的胡子刮除或烧毁,都是一种极大的侮辱。”
这些普通知识,我也略有耳闻,但听他详细说来,还是觉得非常有意思,就连后头的羽霓、阿雪都听得津津有味。
“说得不错嘛,大叔,你以前和矮人们打过交道?”
“当然嘿,我游历大地,精通各种族的语言,这么点小事我怎会不知道?事实上,我还著有很多本观光指南,靠着写游记卖钱。”
“这样啊,那你可不可以说一下,矮人族的女人长什么样?我很有兴趣知道。”
茅延平摇头叹道:“唉,贤侄,这点你就要失望了。矮人女子的形象,多数都像男性一样力大无穷、身材臃肿,但是脸部表情上面,比男性怒目横眉的吓人模样温和许多,不过因为又矮又胖,甚至还长出胡子,所以是不可能有什么漂亮美人了。”
“这样啊……这么说等一下到了矮人村落,我没得嫖妓啰?”
片刻的迟疑,我二话不说,勒住马匹,掉转方向就要离开。
“喂,你干什么?”
没跑几步,就被茅延平策马拦在我身前,道:“不用这么现实,一听说没有漂亮妞看,立刻就要走人吧?”
“长得不美的胖妞,我还可以接受,但是毛会长在嘴上,谁知道她们会不会连p股都长头发?这个我实在受不了了,大叔你行行好,放我一条生路吧。”
“胡说,既然来了,就要贯彻到底,怎么可以开溜呢?我……”
眼看就是一阵拉拉扯扯,后头的阿雪乘紫罗兰追上,忙道:“大叔,你说的是真的吗?可是,羽霓妹妹说得和你不一样,书上写的也不是这样啊。”
这话显然伤害了茅延平的自尊,他瞪眼怒道:“胡说,我对矮人的认识怎么会有错?羽霓那小丫头见过的世面会比我多吗?不然你们告诉我,矮人是什么样子?”
羽霓只是看着我微笑,并不说话,而阿雪也没有抬头,翻着手上的书本,喃喃道:“书上说,矮人女性的外型可爱,虽然个子矮了些,但大多数的矮人女性都身材丰满,大胸部、翘p股,玲珑有致,像是精巧的美女雕像,还说什么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呢。”
“这、这怎么可能?”
茅延平夹手将阿雪的书抢过,“又不是黄色书刊,怎么可能什么人种都是美人……”
话声忽然停住,茅延平盯着书面,傻在那边,我凑近过去一看,书的封皮上写着几个大字。
《永不言泄--极乐矮人世界民明书房出版》尴尬的沉默维持了一会儿,两个大男人都不打算解释为何会出现这本书。大叔默默地将这本买春指南收入怀中,我则反转过马头,继续策马而行。
进入矮人村落,是一个新的体验。
两年前在萨拉,举办国际联盟的会面中,我与矮人们有过会面经验,那时见到的罗赛塔重臣,都是矮人男性,身高虽然只有一百四十公分,但却几乎都是浑身肌r的壮汉,如啤酒桶般圆滚滚的身材,脸上都是大胡须,尽管看起来都是货真价实的猛男,但却与俊男的标准相差甚远。
但首次遇到矮人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