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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麦田守望者 > 第 6 部分

第 6 部分

“我已经跟你说过十遍啦,我不欠你一个子儿。我已经给了她五——”“别说废话啦,嗳。拿钱来吧。”

“我嘛,g吗还要给她五块钱?”我说。我的声音响彻整个房间。“你这不是在向我勒索!”

老毛里斯把制服钮扣全都解开了。里面只有个衬衫假领,没穿衬衫什么的。他有个毛茸茸的又大又肥的肚子。“谁也不向谁勒索,”他说。“拿钱来吧,先生。”

“没有。”

他听了这话,就从椅子上起身向我走来。看他的样子,好象十分、十分疲倦或是十分、十分腻烦。天哪,我心里真是害怕。我好象把两臂j叉在胸前,我记得。我想,我当时要不是光穿着混帐的睡衣裤,情况怕不至于那么糟。

“拿钱来吧,先生。”他一直走到我站着的地方。他只会说这么句话。“拿钱来吧,先生。”他真是个窝囊废。

“没有。”

“先生,你是不是一定要我给你点儿厉害看呢。我不愿那样做,不道看样子非那样做不成了。”

他说。“你欠我们五块钱。”

“我并不欠你们五块钱。”我说。“你要是动我一根汗毛,我就会大声叫喊。我会把旅馆里的人全都喊醒。我要叫警察。”我声音抖得象个杂种。

“嚷吧。把你的混帐喉咙喊破吧。好极了,”老毛里斯说。“要你的父母知道你跟一个妓女在外面过夜吗?象你这样上等人?”他说话虽然下流,却很锋利。一点不假。

“别捣乱啦。你要是当时说十块,情况就不同了。可你清清楚楚地——”“你到底给钱不给?”他把我直顶在那扇混帐门上。他简直是站在我上面,挺着他那个毛茸茸的脏肚子。

“别捣乱啦。快给我滚出去,”我说。我依旧j叉着两臂。天哪,我真是个傻瓜蛋。

这时孙妮头一次开口说话了。“嗨,毛里斯.要不要把他的皮夹子拿来?”她说。“就在那地方。”

“好的,拿来吧。”

“别动我的皮夹子!”

“我已拿到了,”孙妮说着,拿了五块钱在我面前一扬。“瞧?我只拿你欠我的五块。我不是小偷。”

我突然哭了起来。我真希望自己当时没哭,可我的确哭了起来。“不,你不是小偷,”我说。

“你只是偷走了五块——”“住嘴,”老毛里斯说着,推了我一把。

“别理他,随,”孙妮说。“走吧,酶。咱们拿到了他欠我的钱。咱们走吧,嗨。”

“我来啦,”老毛里斯说,可他没动窝儿。

“我要你来,毛里斯,嗨。别理他。”

“是谁在出口伤人?”他说,装出极天真的样子,接着他用手指重重地在我的睡裤上弹了一下,疼得我要命。我对他说他是个混帐下流的窝囊废。

“你说什么?”他说。他把手圈在耳后,象是个聋子似的。“你说什么?我是什么?”

我还在哭。我是他妈的那么生气,那么紧张。

“你是个下流的窝囊废,”我说。“你是个向人勒索的混帐窝囊废,再过两年,你就会成一个叫花子,在街上向人讨一毛钱喝咖啡。你那件肮脏破烂的大衣上面全是鼻涕,你还要——”我话没说完,他就揍了我一拳。我甚至都没想躲避。我只觉得自己的肚皮上重重挨了一下。

我并没给打昏过去,因为我还记得自己怎样从地板上目送他们两个一起走出房间,还随手把门带上。我在地板上躺了好一会儿,就象我跟斯特拉德莱塔打架时那样。只是,这一次我以为自己快要死了。我真的这样以为。我觉得自己好象掉在水里快要淹死似的。问题是,我的呼吸十分困难。最后我好容易站起来,得弯着腰捧着肚子向浴室走去。

可我真是疯了。我可以对天发誓我是疯了。在去浴室的半路上,我开始幻想自己心窝里中了一颗子弹。老毛里斯开枪打了我。我现在是到浴室去喝一大口威士忌什么的,定一定神,好让自己真正下毒手。我幻想着自己从混帐的浴室里出来,已穿好了衣服,袋里放着一支自动手枪,走起路来还晃晃悠悠的。我并不乘电梯,而是步行下楼。我用手扶住栏杆,嘴角里断断续续淌出一点血来。我就这样走下几层楼——用手捂着心窝,流得到处是血——随后我就按铃叫电梯。老毛里斯一打开电梯的门,看见我手里握着一支自动手枪,就会害怕得朝着我高声尖叫起来,叫我别拿枪打他。可我还是开了枪。一连六枪打在他那毛茸茸的肚皮上。然后我把那支手枪扔下电梯道——当然先把指印什么的全部擦g净了。随后我爬回自己房里,打电话叫琴来给我包扎心窝上的伤口。我想象自己怎样浑身淌着血,由琴拿着一支烟让我抽。

那些混帐电影。它们真能害人。我不说瞎话。

我在浴室里呆了约莫一个小时,洗了一个澡。

随后我回到床上。我过了好一会儿才睡着——我甚至不觉得困——可我终于睡着了。我当时倒是真想自杀。我很想从窗口跳出去。我可能也真会那样做,要是我确实知道我一律到地上马上就会有人拿布把我盖起来。我不希望自己浑身是血的时候有一嘟噜傻瓜蛋伸长脖子看着我。

第15节

我没睡多久,因为我记得自己醒来时候还只十点光景。我抽了支烟,立刻觉得肚子饿得厉害。我最后一次吃东西,还是跟勃罗萨德和阿克莱一起到埃杰斯镇看电影时吃的两容汉堡牛排。那已很久很久了,好象在五十年以前似的。电话就在我旁边,我本想打电话叫他们送早点上来,可我又怕他们会派老毛里斯送来早餐。你要是以为我急于再见他一面,那你才有神经病呢。所以我只是在床上躺了会儿,又抽了支烟。我本想打个电话给琴,看看她有没有回家,可我没那心情。

我于是给老萨丽。海斯打了个电话。她在玛丽。伍德鲁夫念书,我知道她已放假回家,因为两星期之前我曾接到过她的信。我对她并不怎么倾心,可我认识她已有好几年了。我由于自己愚蠢,一直以为她十分聪明。我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她对戏剧文学之类的玩艺儿懂得很多。要是一个人对这类玩艺儿懂得很多,那你就要花很大工夫才能发现这人是不是真正愚蠢。拿老萨丽来说,我花了几年工夫才发现。我想如果我们不老是在一起搂搂抱抱的,我也许能发现得更早一些。我的一个大问题是,只要是跟我在一起搂搂抱抱的姑娘,我总以为她们很聪明。其实这两件事没一点儿混帐关系,可我总要那么想。

嗯,我打了个电话给她。先是女佣人接电话。

接着是她爸爸。接着她来了。“萨丽?”我说。

“不错——你是谁?”她说。她是个假模假式的姑娘。我早巳告诉她父亲我是谁了。

“霍尔顿。考尔菲德。你好?”

“霍尔顿!我很好!你好吗?”

“好极了。听着。你好吗,嗯?我是说学校里?”

“很好,”她说。“我是说——你懂得我的意思。”

“好极了。呃,听着。我不知道你今天有空没空,今天是星期天,可是星期天也总有一两场r戏演出。什么义演之类的玩艺儿。你想不想去?”

“我很想去。再好没有了。”

再好没有。我最讨厌的就是这句话,再好没有。它听去那么假模假式。一时间,我真想叫她忘了看r戏这回事吧。可我们又聊了一会儿天。那是说,她一个人聊了起来。你简直c不进一个宇。她先告诉我说有个哈佛学生——大概是一年级生,可她没说出来,自然啦——怎样在拚命追她。rr夜夜打电话绘她。rr夜夜——我听了差点儿笑死。

接着她又告诉我另外一个家伙,是什么西点军校的,也为她要寻死觅活。真了不起。我告诉她两点钟在比尔特摩的钟底下跟我见面,千万别迟到,因为戏大概在两点半开演。她平常总是迟到。随后我把电话挂了。她有点儿让我腻烦,不过长得倒是真漂亮。

我跟老萨丽订好约会以后,就从床上起来,穿好衣服,然后整理行装。我离开房间之前又往窗外望了望,看看所有那些心理变态的家伙都在g什么,可他们全把窗帘拉上了;到了早晨,他们都成了谦虚谨慎的君子淑女。我于是乘电梯下楼,结清了账。我哪儿也没看见老毛里斯。那个狗杂种,我不会为寻找他扭断自己脖子的,自然啦。

我在旅馆外面叫了辆出租汽车,可我一时想不起他妈的上哪儿去好。我没地方可去。今天才星期r,我要到星期三才能回家——最早也要到星期二。我当然不想再去住旅馆,让人把自己的脑浆打出来。最后我叫司机送我到中央大车站。那儿离比尔特摩很近,便于过会儿跟萨丽会面。我当时打算做的,是把我的两只手提箱存到车站的存物处,然后去吃早饭。我肚子真有点儿饿了。我在汽车里的时候,拿出我的皮夹来数了数钱。我记不得皮夹里还剩多少钱,反正已经不多。我在约莫两个混帐星期里已经花掉了一个国王的收入。一点不假。我天生是个败家子。有了钱不是花掉,就是丢掉。有多半时间我甚至都会在饭馆里或夜总会里忘记拿找给我的钱。我父母为这事恼火得要命,那也怪不得他们。我父亲倒是很有钱。我不知道他有多少收入——他从来不跟我谈这种事情——可我觉得他挣的很不少。他在一家公司里当法律顾问。g这一行的人都很能赚钱。我知道他有钱的另一个原因,是他老在百老汇的演出事业上投资。可他总是蚀掉老本,气得我母亲差点儿发疯。自从我弟弟艾里死后,她身体一直不很好。她的神经很衰弱。也就是为了这个缘故,我真他妈的不愿让她知道我给开除的事。

我在车站的存物处存好我的手提箱以后,就到一家卖夹馅面包的小饭馆里去吃早饭。我吃了一顿对我来说是很饱的早饭——桔子汁、咸r蛋、烤面包片和咖啡。平常我只赐一点桔子汁。我的食量非常小。一点不假。正因为这个缘故,我才他妈的那么瘦。照医生嘱咐,我本来应该多吃些淀粉之类玩艺儿,好增加体重,可我从来不吃。我在外面吃饭的时候,往往只吃一份夹g酪的面包和一杯麦r精。吃的不算多,可你在麦r精里可以得到不少维生素。霍。维。考尔菲德。霍尔顿。维生素。考尔菲德。

我正吃着蛋,忽然来了两个拿着手提箱的修女——我猜想她们大概是要搬到另外一个修道院去,正在等候火车——挨着我在吃饭的柜台旁边坐下。她们好象不知道拿她们的手提箱往哪儿搁好,因此我帮了她们一手。这两只手提箱看上去很不值钱——不是真皮的。这原是无关紧要的小事,我知道,可我最讨厌人家用不值钱的手提箱。这话听起来的确很可怕,可我只要瞧着不值钱的手提箱,甚至都会讨厌拿手提箱的人。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我在爱尔克敦。希尔斯念书的时候,有一时期跟一个名叫狄克。斯莱格尔的家伙同住一个房间,他就用那种极不值钱的手提箱。他并不把这些箱子放在架子上,而是放在床底下,这样人家就看不见他的箱子跟我的箱子并列在一起。我为这件事心里烦得要命,真想把我自己的手提箱从窗口扔出去,或者甚至跟他的j换一下。我的箱子是马克.克罗斯制造的,完全是真牛皮,看样子很值几个钱。可是后来发生了一件好笑的事。事情是这样的,我最后也把我的手提箱从架子上取下来,搁到了我的床底下,好不让老斯莱格尔因此产生他妈的自卑感。

可是奇怪的事发生了,我把我的箱子搁到床底下之后,过了一天他却把它们取了出来,重新搁回到架子上。他这样做的原因,我过了很久才找出来,原来他是要人家把我的手提箱看作是他的。他真是这个意思。在这方面他这人的确十分好笑。比如说,他老是对我的手提箱说着难听的话。他口口声声说它们太新,太资产阶级。“资产阶级”是他最爱说的混帐口头禅。他不知是从哪儿谈到的或是听来的。我所有的一切全都他妈的太资产阶级。连我的自来水笔也太资产阶级。他一天到晚向我借着使,可它照样太资产阶级。我们同屋住了约莫两个月后,双方都要求换房。好笑的是,我们分开以后,我倒很有点想念他,因为他这个人非常富于幽默感,我们在一起有时也很快乐。如果他也同样在想念我,我决不会惊奇。最初他说我的东西太资产阶级,他只是说着玩儿,我听了一点也不在乎——事实上,还觉得有点好笑。可是过了些时候,你看得出他不是在说着玩了。问题是,如果你的手提箱比别人的值钱,你就很难跟他同住一屋——如果你的手提箱真的好,他们的真的不好。或许你看见对方为人聪明,富于幽默感,就会以为他们不在乎谁的手提箱好,那你就错了。他们可在乎呢。他们的确在乎。后来我去跟斯特拉德莱塔这样的傻杂种同住一屋,这也是原因之一。至少他的手提箱跟我的一样好。

嗯,那两个修女坐在我旁边,我们就闲聊起来。我身旁的那个修女还带着一只草篮子,修女们和救世军姑娘们在圣诞节前就是用这种篮子向人募捐的。你常常看见她们拿着篮子站在角落里——尤其是在五马路上,在那些大百货公司门口。嗯,我身旁的那个修女把她的篮子掉在地上了,我就弯下腰去替她拾起来。我问她是不是出来募捐的。她说不是。她说她收拾行李的时候这只篮子装不进箱子,所以就提在手里。她望着你的时候,脸上的笑容很可爱。她的鼻子很大,戴的那副眼镜镶着铁边,不怎么好看,可她的脸却非常和蔼可亲。“我本来想,你们要是出来募捐,”我对她说,“我也许可以捐几个钱。其实你们不妨把钱留下,等到你们将来募捐的时候算是我捐的。”

“哦,你真好,”她说。另外一个,她的朋友,也拍起头来看我。另外那个修女一边喝咖啡,一边在看一本黑皮的小书。那书的样子很象《圣经》,可是比《圣经》要薄得多。不过那是本属于《圣经》一类的书。她们两个都只吃烤面包片和咖啡当早点。我一见,心里就沮丧起来。我最讨厌我自己吃着咸r蛋什么的,别人却只吃烤面包片和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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