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勇在在大床上睡着了,昨夜他就没睡多少个小时,一大早又被李绍那家伙叫去打球。身下的大床可比书房硬邦邦的榻榻米舒服多了。
听着勇哥打着轻轻的鼻鼾,李妍觉着无比安心。睡饱又餍足的她缓缓坐起,眼晴一遍又一遍的梭巡身旁的男体。
也不知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撸铁的,21岁的年纪居然练出这一身肌肉。不是说近朱者赤么?作为他好哥们的李绍怎么丝毫不受影响。
李妍耳根忽然有点发热,因为想起了昨天夜里她许的愿——如果我们还有下次,我将吻遍你全身!
他的嘴和下体她都吻过了,剩下的其他部位可真不少。为了不影响他睡眠,她决定自脚下往上吻。
她含进他的一根大拇趾,轻轻吮两下就松口,其他脚趾她只是用小舌稍稍舔两下。即便只是走形式,吻遍他的两只小船般的大脚也够呛。
勇哥的小腿毛很多,粗黑卷曲,撩得她好几次想打喷嚏。他的小腿肚子——腓肠肌好夸张,看起来好有力气的样子。大腿就更不用说了,放松状态下都能看到大块的肌肉。
她也真是死蠢,都说是吻了,她开始非要用小舌舔,结果到大腿这就再也舔不动了——舌头疼!
还过,用舌头她也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勇哥的皮肤好像有一股淡淡的药味儿,其他味他尝不出,人参的味道那么特别她总不会尝错的。爸妈经常炖人参鸡汤喝,好喝的汤水是没有她的那份,可汤渣那是大大的有。
爸妈从来都将外公的医嘱当耳边风,只喝美味的汤而不吃寡淡的鸡块和味苦的参片。外公说,渣也很补的。她有理由怀疑自己旺盛的性欲和人参渣有密不可分的联系。
一定是这样的!想当年,她也曾是一名清纯可人的小萝莉。
另外,勇哥居然有纹身,他膝盖的外侧纹了一只鸽子蛋大的小鼎,它被纹得栩栩如生。化学系学霸的品味居然这么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