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隔壁701号房的帅哥。
没错,我也是个男的,可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没有挣扎,没有煎熬,我喜欢上他的那一刻,就自然而然的接受了现实。
不可思议吗?
还有比十九年如一日做同一个梦,认为自己前世是美人鱼更不可思议的事情吗?
啧,说不定这也是前世的姻缘呢?
哈哈,开个玩笑而已。
我虽然喜欢他,很喜欢的那种,但没有表白过。
因为我怂,我不敢。
不过从平时相处情况来看,我觉得他对我也有感觉,或许水到渠成、不点自破也不错?
下午学校没课,我就溜回了出租房,半路顺便拐去附近的菜市买了点青菜和鸡翅。
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好处就是吃饭很好解决。一个青菜一个肉,三碗白米饭,足够了。
事实证明溜回家真是明智的决定。
我在电梯口遇到了701号的海楼,就是我的暗恋对象。
海楼比我大几岁,毕业了,在一家公司当经理。
这点让我有些想不通,好歹是一经理,何必搁这又破又偏的小区住着呢?
他挽着袖子,露出一截白得能看清血管的手臂,我注意到他的右手上系着一根细细的红线,上面串着一颗像是金属质地的圆珠。
我还是第一次见他戴着这玩意儿,莫非是交女朋友了?女朋友给送的?似乎最近女生们很流行戴这种情侣手链。
麻蛋,我不会还没出手就被人截胡吧?说好的彼此有感觉呢?果然是我太自恋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