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采凝狂佞王爷
自古红颜多命苦,这话用在她身上最适合不过了,因为,打
她失忆后睁开眼,第一个瞧见的就是他这个超级狂妄、霸道的恶质色狼!
他先义正辞严的向她宣告:“我是你的救命恩人,所以你的身心都是我的。”
然后他动不动就用唇舌吃她的小嘴、舔她的酥胸、吮她的密林…
再接二连三的用他的魔掌揉捏她的花蕾;磨蹭她的花心…
还嫌弃她叫床叫得不好听,硬是她发出——“啊—咿—唔—嗯—喔—”的
y声浪语!
呜呜…她的脸真的丢到北大西洋去了啦!
而他居然还嫌花招不够,说什么每次她都只享受不付出,强迫她用小手握住
他亢奋的灼热;用小口含住他火烫的壮硕…
而最最可恨的是,她竟然爱上这激烈的床上运动的最佳男主角,还…和他愈
做愈勇;欲罢不能;欲拒还迎…
天哪!地哪!神哪!她只是报恩;他为何总是苦苦相?
难道…在他冷硬的面具下,还隐藏着什么秘密吗…
(ps小编已羞得面红耳赤!心脏狂窜!鼻血喷满地…反正你自己看啦!)
序闲话家常时今天满热的,我真的很怕大热天,有种沉闷的感觉常常压得人
喘不过气来,一出门,亮晃晃的阳光照得人睁不开眼,难受得要命!
真希望能住到北极或南极去,和爱斯基摩人做邻居也不错!或是北欧圣诞老
公公的故乡也可以,我常幻想能驾着麋鹿在雪地上奔驰滑行的景象,帅呆了是
不?
尤其是赶稿时期,常常会热得头昏脑涨,总不能整天开着冷气度日,到时收
到电费帐单可是会吃不消!
所以,我怕热…百分之百怕烈日高照的气候。
还好《清宫迷情》巳到尾声,我终于可以稍稍松一口气。
《狂妄王爷》已是《清宫迷情》最后一个故事,截稿的那天我好开心,因为
这一系列的故事我很喜欢,尤其是这本书,所谓好酒沉瓮底,可别错过罗!
熟悉这一系列的朋友应明白,采凝写的都是坏男人,我常嫌自己往往会手下
留情,笔下男主角总是坏的不够彻底,直到我接到一位读者的来信,她说:
“喜欢我诠释的坏男人,有情却不表露、痴情却藏得很深,坏得不够彻底,却
坏得合情合理,坏得让人恨得牙痒痒,她喜欢 。”
看了她的信,我兴奋了好久,想想也对,私底下我喜欢坏男人,就因为他们
坏的让人喜欢不是吗?
〈清宫迷情〉后呢?再来四本以“坏得不够彻底,却能让人恨得牙痒的男人”
为主轴的故事好吗?
你们肯定会喜欢。
有朋友问我:“凝,你的灵感从哪儿来,一口气写了三十几本书,真厉害!”
我自问:“厉害吗?掰功厉害吧!”
事实上,以我个人来说,算是个闭门造车的作者,许多灵感多来自朋友的提
供与建议,尤其是编辑姚姚给了我很大的帮忙,她会告诉我目前的流行趋势,
还有哪些书值得一看,最得意的是,还可以向她a 静薇姊漂亮的封面哩!
在这儿,我谢谢你,姚姚。
对了,书后有我的“回信小站”,有写信给我的朋友,可翻阅一看。
这本书出版时应快到端午了,有了《狂妄王爷》当配料,甜辣医不用沾太多,
因为辣味够重了,若因此让各位冒出青春痘,可别怪我啊,哈——最后我要感
谢董董再度为我写序,不赖吧?进步许多是不?
就酱子罗!bye。第一章“孩子的爹,你回来啦?!”
一位年约四十出头的妇人,见丈夫背驮着柴薪、野果进屋,立即跨出破竹篱,
接过他手中的东西。
“咦?怎么还有只野兔啊!”妇人又瞧见他手中拎着一只兔儿,非常开心的
道。
“是呀!今天运气好,砍完柴正好瞄到一旁草堆里藏了只野兔,我就顺手把
它给抓回来了。”男人挥了挥额上的汗水,将背上的东西放在地上,“沙绮呢?”
他往屋里探了探头,问道。
“这孩子身子骨一向差,刚刚又闹胸疼,进屋歇着了。”妇人叹口气,女儿
虚软的身体一直是他们最大的烦恼。
家中环境差,总是没办法给她较好的营养,就连大夫都请不起,只能眼睁睁
的看着一次比一次还严重的胸疼,不断的肆虐着她。
他们仅能向天祈求,尽快将她身上的病魔带走;或是由他们两个老的来承担。
两个老人家实在不忍看着年仅十七,正值花样年华的独生女,天天生活在病痛
的摧残中。
“对了,这只野兔正好可以为她补补身子,老伴,你快去生火下锅吧!”乐
全达立刻将野兔交到妇人手中,表情里净是慈爱的光辉。
“也对,我这就去准备。”
妇人拎过兔子,立刻走到灶间,如今也只能指望这只野兔能稍稍带给沙绮一
点抵挡病魔的元气了。
“爹…”突然,一阵清脆如罄、珠圆玉润的声音由布帘内传出,不一会儿,
便走出一位清丽可人的俏佳人。
她有张天生丽质的姝容,芙蓉如面、如花似月,唯一有失颜色的就是她那张
病恹恹的脸蛋。
由于长年活在病痛中,因此,她极少出门晒太阳,一张小脸沁白得像雪,眼
珠子却又黑又亮,恍如从天上飘落于尘世间的仙子。
她的体态轻盈、冰肌玉骨。
“沙绮,你怎么跑出来,也不多加件衣裳?”乐全达立即找了件满是补丁的
破袄为她披上。
“爹,没关系,我已经好多了。”她朱唇微扬,露出一口如贝皓齿。
“还是得小心点儿,你娘说你胸疼的老毛病又犯了是不?以后尽量歇着或躺
着,千万别因为身子骨稍微好些,就忙里忙外的。”乐全达心疼地嘱咐道。
乐沙绮向来就是位贴心的好女儿,只要身子骨稍显轻松,她定是闲不住的想
帮着父母分担家务。她不愿再当个无用的废人,因为,她身体的异常柔弱已造
成父母的沉重负担,她怎能还理所当然的坐享其成呢?
“我可以的,只要多注意些就不会有问题,我现在去灶间帮娘煮午膳。”沙
绮委婉的道,希望爹能同意。
“你别忙,就一些简单的粗茶淡饭,你娘一个人张罗就行。”乐全达摇摇头,
硬是将她压回椅子上坐着。
沙绮是他心里的一个宝,虽然生活困苦,但一家三口却也甘之如饴。他心里
最大的愿望就是沙绮的病况能获痊愈,这样,他今生便无憾了。
“爹——”
“别再说了。”乐全达一口否决,接着又道:“刚刚爹抓到一只野兔,我让
你娘把它煮了下锅,好为你补补身子。”
“什么?野兔!那多残忍,我不吃。”沙绮天生具有善心,不管是山猫、野
狗,她总是会施舍它们些食物,若要她食用那可爱的兔儿,决计是不可能的。
“我去叫娘别杀了它!”
“不用了,想必你娘已经下锅了。”
瞧她皱着眉,一副伤心的模样,乐全达只能安抚她,“好孩子,你只要这么
想,就算咱们不吃它,它还是会被别人抓了、宰了,这样你心里就不会这么难
过了。”
“那是别人,爹,我不管,您以后别再抓它们好吗?”她苦苦地恳求道。
“可是,这样你会营养不良啊!爹…实在不忍心,看下去了。”
她是个亭亭玉立的一个女孩子,却因为病痛不断,搞得又瘦又弱,那细腰仿
若一拗就断,再这样下去怎么得了呀?“
“爹,我这是从小就带在身上的毛病,不是吃r就能痊愈的;事实上,多吃
些蔬菜水果对身子会更有助益。”
“你这孩子就是这样,永远抱着一颗慈悲为怀的心,唉!老天为何要拿这身
病痛来折磨你呢?”乐全达摇头大叹,一时老泪纵横。
“爹,您快别这样,我早就习惯了,只是…累了您和娘。”沙绮搂住乐全达,
轻柔的安慰话语,顿时纾解了他纠结的人心。
为人子女,未能尽孝道,反让父母为自己的身体状况担忧,这是沙绮最耿耿
于怀的苦处。
她何尝不希望上苍也能赐给她一副健全的身子骨,但这绝不是为了她自己,
而是她不愿让父母c心,更祈望自己能好好尽孝,聊表为人子女的心意。
“怎么这么说呢?你是我和你娘心头的一块r,咱们今生能成为一家人便是
缘份,哪来的累或不累呢?再说,若是没有你,我们老俩口的日子不就更孤单
寂寞了吗?”
乐全达为沙绮拭去眼角的泪,他那浓浓的父爱完全的表露无遗。
“爹…”沙绮突然又抚着心口,全身微微颤抖。
“怎么了?”乐全达紧张地问道。
“我的呼吸…呼吸困难…”她急喘着。
“你坐会儿。”乐全达扶她坐下,急忙倒了杯水给她,“快、快喝口水,顺
顺气就会好些了。”
“好些了没?”待她喝下数口水,他不停轻拍她的背脊,着急的问道。
沙绮轻喘了几下,深吸了回气,“爹…我没事了。这胸喘…和心疼的毛病老
是让您手足无措…女儿真是不孝。”
“快别多说了,进屋歇着吧!”乐全达忧心如焚,发觉女儿发病的频率似乎
一次比一次高了。
照这情况看来,非得请大夫诊治不可,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啊!
“那我这就进屋歇着了。”沙绮无奈地应允道。
如今的她只是半个废人,除了歇着别给父母找麻烦外,似乎没什么好做的,
她真不知这样漫无目的的日子,何时才能终结?
***连绵延长的山崖边,整支狩猎队伍飞掠而过,蹄蹬尘土、狂沙飞扬,
为首者手拿长弓箭簇,身未攀缰,展现高超的御风骑术,他的马上英姿,一派
的雄姿勃发、技冠群伦。
此人正是邢王府的少王爷——邢络。
他生性残忍、乖戾不驯,是大清王朝爵位宗室中的异类,亦是众人望之生畏
的对象。
邢络向来独来独往、行事叛逆,在王孙贵胄中并无几个朋友;但相反的,
他也行事沉稳、运筹帷幄,是皇上在做军事决策时最常询问商议的对象。
也因此,同等位阶的王爵对他虽然又惧又恨,却也碍于这层关系,不得不敬
他三分,不敢稍有违逆。
至于邢络,他根本不在乎别人对他是敬是恨或是惧,他那唯我独尊、残戾
跋扈的行迳只有愈加张狂。
“禀王爷,所有的牲畜全被您s下,唯独缺了那只猎兔。”
护卫队长虞琛清点了下猎物后向他禀报。
“猎兔?再找。”邢络一向不服输,哪怕是只山猪、野虎,既然被他作为
狩猎目标,他就非要逮到它!
“是。”
他一声令下,众人应道,又快马长驰而去,兵分二路;邢络和虞琛往西,
其余大批伴狩的侍卫队,则继续向东驰骋,来到一处民舍。
“小陈,你说那只猎兔会不会在这间民舍里?”其中一名侍卫问道。
“有可能,刚才那樵夫不是说了嘛!他亲眼看见它被这间屋子的人给抓走了。”
小陈回应。
他心里嗤笑,这山村野夫的胆子倒不小,竟敢抓他们少王爷的猎物。
“那咱俩进去瞧瞧吧!”
“也好。”
跟随于少王爷身侧,他们多少感染到邢络那一身独霸无理的性情,总认为
只要狠得下心,没有什么事是办不到的。
邢少王爷的父亲邢王爷于半年前重病去世,独留下三名子嗣。事实上,少王
爷乃老王爷年轻时在外与汉女所生之子,十岁那年,才在老王爷万般寻觅下认
祖归宗。
在那之前,他们只知那汉女生下少王爷后便去世,独留他一人在外游荡,其
间他曾干过乞丐、偷儿、扒手,不光明的事迹简直是罄竹难书!
这样的孩子进了王府,怎能不遭受当时的福晋所排挤呢?
因而,从十岁起,他在人前是人人尊敬的少贝勒;在人后却受尽了万般的虐
待与奚落。而他总是强硬地咬着牙,不愿在老王爷面前吐露半句,只是凭着个
人的智慧与毅力拚命习武、读书,经年累月下来,他的成就早已不是他那两位
哥哥堪与相比的。
邢王府的大贝勒邢络瑜为人j诈、不学无术,经常拿着贝勒爷的头衔四处诱
拐良家妇女,以逞兽欲,因此,百姓只要见了他,无不将闺女往家里藏,就怕
遭其染指。
二贝勒邢络邑嗜赌如命,净拿府中的银两往外砸,更欠下无数的借据,老王
爷大为感叹生了两个败家子。
有鉴于此,他将其重心渐渐全摆在邢络的身上,对他的赏识也愈来愈重。
半年前,老王爷重病骤逝,谁料,接着竟出现令人意想不到的怪事——府里
的大贝勒、二贝勒,居然也全在毫无预警的状况下在半夜遭人剌杀身亡!
因此,邢王爷的封爵自然而然落在邢络身上。
这时,难以入耳的耳语便沸沸扬扬地传遍整个京城,大伙都将箭头指向邢络
的身上,纷纷揣测这宗意外绝对和他脱不了关系。
至于邢络的反应呢?基本上应该说他毫无反应!
他依旧冷漠严厉的主持邢王府所有事宜,雷厉风行的手段只能用残暴狂妄四
字来形容。外面的风风雨雨对他而言,只是浮云流水,丝毫不足以影响他的作
为。
在众人眼中,他是个弑兄恶魔,为夺王爵之位,不择手段;但在他面前,大
伙只敢唯唯诺诺的,将他的命令奉为圭臬,不敢有一丁点儿差池。
这就是邢王府的少王爷邢络的最佳写照。
他们两人才走进竹篱笆,便闻到阵阵扑鼻的野兔香味,小陈嘴里大喊不妙,
“老天!他们将少王爷的猎兔下锅了!”
这事要让少王爷知道了,那还得了!
“快进屋看看。”
一入屋内,他们便看见乐全达正由灶间端出一锅兔r,小陈心一惊,立即大
喝:“大胆村民,竟敢擅自宰杀咱们王爷的猎兔。”
乐全达没料到会突然闯进两名官府打扮的男人,一时突然愣住。
“禀…两位官爷,小的只是抓了只野兔,没…那么大的胆子去碰王府的猎兔,
请官爷明察秋毫啊!”他战战兢兢地回道。
“难道是我们冤枉了你?”一名侍卫手攀住腰前大刀,恶形恶状地趋近他,
摆出一副官场上流气十足的架式。
“官…爷,小的没有啊!”乐全达立即跪下。
“我问你,那兔子的前脚可拴着红线?”小陈大声吼道。
“回官爷,小的没发现。”
“还狡辩!小陈,我看咱们就将他抓回府邸,交给虞大人严办。”
这时候,乐母听到外头的哄闹声,由灶屋出来探头一瞧,见丈夫跪在地上,
眼前的官爷又手扶着大刀,不禁吓了一跳,连忙说:“发生了什么事?您们为
何要抓我丈夫?”
她立即冲了过去,抓住侍卫官的大腿,啜泣地恳求道。
“你这娘们滚开!”小陈一踢,乐母的额头立刻撞到桌角,淌出了血,昏死
过去!
“老伴——”乐全达颠簸地爬近她,“你没事吧?”
“娘——”这一幕刚好被由屋内走出来的沙绮瞧见,她狂声大喊,惊得差点
儿昏厥过去。
她想过去看看乐母的伤势,却被那两名侍卫官给挡下,还不怀好意地伸手摸
了下她的下巴,“你这妞儿长得还不赖嘛!”
“你们别动她!”乐全达连忙冲过去,用力挥开那人的手。
小陈立刻一巴掌甩上他的脸,揍得他口吐鲜血,“大胆愚民,你不要命了?
如果我带她回去,被咱们邢王爷看上了,可是她的福气,你懂不懂?”
乐全达心下一怔,邢王爷…那个传言中冷血的恶魔!不!这怎么成?
他看着女儿,想说话,却伤重地语不成句,“沙…快…快…逃——”
沙绮拚命地摇头,“爹——”她想扑进父亲怀中,却被锢住了双手,动弹不
得。
“将他们全押回府里吧!”小陈提出建议,他们分别扣住一人,将乐家fù_nǚ
抓出家门。
半途,乐全达突然奋力抵抗,大喊,“快走,沙绮——”
顿时,一把大刀c入他的腰际,鲜血霎时狂涌而出!
沙绮眼睁睁地看着爹爹倒地不起,一时惊骇过度,企图上前探试又被阻拦,
她心灰意冷当下便往身旁的悬崖跳下去!
爹——娘——等等我啊!
这景象正好被快马赶来的邢络撞见,却已救不回投崖的倩影,他瞪着地上
的尸首,冷着声问:“这是怎么回事?”
两名侍卫官被他那冷戾的模样吓住,陡地跪下,抖着声回应,“这户人家私
自抓了王爷的猎兔下锅,小的正打算带他们回府严审,他们却反抗不从——”
“住口!这是什么?”
随侍在旁的虞琛一手扬起,两名侍卫官只见他手上拎了只系了红绳的兔子!
这…完了!事情闹大了。
“还有人遭到你们的毒手吗?”邢络眯起双瞳,两道幽冷的狭光隐隐迸s
在两名侍卫身上。
“屋…内尚有位妇…妇人昏了过去。”他俩早已颤不成声。
“来人,将这两人带回府里听候审判,另外加派人手到崖底救人,生则带回
府里,死要见尸。”
他下命后,驱马进入民舍,看见昏厥在地的乐母,走了过去探了探鼻息,顿
时脸色一凛,此妇已因失血过多,回天乏术了。
“厚葬他们。”撂下这句话,他面无表情地转身走出民舍,跃上良驹,愤力
抽鞭,顿时如狂野的肆风,绝尘而去。
虞琛不禁为之愕然,眼看着少王爷离去的身影如风,他纳闷地暗忖,曾几何
时少王爷也会为了一个普通的平民而心生恻然与愧意?
邢络的心在怒吼,任谁也不知他十岁以前的日子是怎么过的?
就如同这山居草舍,当年,在他走投无路时,曾被一老者所收养,之后他虽
生活得辛苦但却不必再餐风露宿,也因此,他对这夫妻有种熟悉的特殊情怀。
或许他的凶残狠厉其来有自,但谁又是天生如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