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首的光头混混也是兴奋地砸吧着嘴,似乎他早就在等待一个有份量的对手出现,好让自己练练筋骨,随便捞点钱花花。
姜新圩真是无语:敢情这些家伙打架上瘾,越闹越开心呢。
面对气焰嚣张的四个混混,他一点也不感到害怕。
穿越之前虽然他是苦钻技术的学霸,但他的前任可是一个从小喜欢打架的混小子,拥有丰富打架经验,善于从敌人中寻找弱点,知道打在敌人哪处地方最让他们痛苦而暂时失去战斗力。即使被混混追上或包围,他都能从容逃脱,还不时递出一拳或踢出一脚,给对方造成一些伤害。
经常锻炼身体的他可不是仅仅跑跑步、压压腿,他练的可是姜家祖传的武术,经过十多年的习武修炼,他身体的柔韧性、灵敏度、爆发力甚至抗打击力都远比常人强得多。
面对比泥鳅还滑的姜新圩,四个混混又气又怒却也无可奈何,只能咬牙忍痛地坚持。
姜新圩趁四个混混在追赶他的时候因为速度不同方向不同而分开,就返身几步冲到那个光头混混跟前,伸手扯住他左边脸上的膏布猛地一撕,笑道:“王巴蛋,你不是敢捅自己的狠角色吗?脸上受点伤贴什么膏布?……,是怕见人吧?”
光头混混脑门上的伤尚未结痂,被姜新圩这么一扯,鲜血一下流出,剧痛更是难忍。
等撕下膏布,姜新圩看到他脸上有三道明显是手指甲挠出的伤痕,想到在米粉店听到的顾客议论,不由心里一动,试探着冷笑道:“这点小伤也要敷药包扎,不会是被女人挠的不敢见人吧?嘿嘿,是不是被武功厉害的女人挠的吧?活该!谁叫你欺负女人。……,咦,脸都白了?不会被我真的猜中了吧?真是女人挠的……”
光头混混眼里冒出一股凶光,突然大叫:“大家上!往死打,捅死他!”
叫喊的同时,他猛地从怀里抽出一把长刀,朝姜新圩当头砍去,一副不把姜新圩砍死决不罢休的架势。
看到对方眼里露出的凶光和决绝,姜新圩心里越发认定光头脸上的伤口有故事,他这样舞刀挥砍,绝对是急眼了,根本不在乎将来是否被警察抓住重判。
大家都知道,打架不动凶器的话,就是被警察抓住也没有多少事,可是若动了刀、动了枪,那性质就严重多了。
面对光头混混的长刀,面对其他混混举起的凶器,姜新圩没有时间去想那个挠抓光头混混脸的女子是不是米粉店顾客所说的漂亮女子,而是快速地避开对方的刀锋,一巴掌甩在对方脑袋上,将对方打退两步后,马上朝另一边跑去。
迎面的是另一个稍文弱的混混,看到姜新圩冲过来,不由胆怯地退了一步。
姜新圩盯着他冷笑道:“小子,你爸就是栾市长吧?……,当混混都知道从基层干起,不错!老子看好你的将来。……,小子,是不是有什么把柄在光头手里?”
说着,趁对方吃惊而害怕的瞬间,姜新圩身子猛地一旋,右腿提起,脚背狠狠抽打在这个栾姓混混的脖子上。
栾姓混混被抽到这一腿之后,立即摔到在地,发出咣当一声响,很快就晕了过去。
而此时光头混混又举刀砍杀过来。
姜新圩这次不但没有避让反而迎了上去,在光头混混愣神时,抓住光头混混的手腕,用力往下一压——
“啊——”光头混混嚎叫一声,眼泪都流了出来,身体如麻袋般倒在地上。
因为姜新圩用了巧劲,让光头混混手里的刀狠狠地扎在他自己的大腿上,扎进去至少三寸,鲜血从伤口喷了出来。
本不愿见血的姜新圩见对方杀红了眼,不给一点狠的难以罢休,自然就如对方所愿。
收拾了三个混混,剩下两个正在追求他的混混一时间惊呆了,冲上去不敢,后退又拉不下脸,就呆在原地不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