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叁十二岁,是个普通的上班族。
每天早上闹鐘准时八点响起,百般不情愿地起床,迷迷濛濛地刷牙洗脸,懒懒散散地穿衬衫打领带。我很不擅长打领带,所以几乎都是用掛式的。然后开着半旧的小轿车,随便停在附近的一家超商,买了咖啡还有饭糰,带到办公室去。
回家也是一样,到家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将电视打开,我喜欢有电视的吵闹声,这让我为了省钱以及毫无生气的小小套房多了一点点的人气。然后将超商的食品大口大口地嗑完,洗完澡之后穿着一条烂烂的四角裤,喝了冰箱里的啤酒,百无聊赖地打开租来的漫画和小说,偶尔上上宅男们的网站,潜水在里面看他们战文,有时候真的太无聊的时候,会去买新的网路游戏来玩,但是大多不超过一个礼拜,永远都在新手时期放弃。
我交过几个女朋友,全部都无疾而终,甚至是不得善终。我与家人关係很普通,大概是一周会打回家一次的那种。父亲母亲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公务员,我也是再普通不过的人,像社会上巨轮中的一根小小螺丝,少了这根螺丝,整个巨轮照样可以转动。
直到我捡了那个女孩子,那个普通的女孩子。我们还是普通,除了某些地方有点诡异之外,我们就像普通的同居男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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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在一个滂沱大雨之夜,被我打滑的老旧汽车撞倒在地的女孩。我当下很惊慌,衝出车外,因为是在小巷弄,而且刚加班完的夜晚,没什么人,我车子也没熄火,大灯亮着打在那个浑身溼透的女孩子身上。
这个女孩看起来大概二十来岁吧我猜,长得算是好看,身高也跟一般女孩子差不多,长长的头发被雨完全打湿黏在脸颊以及肩膀上,她身上穿着一件t恤还有短裤,穿着夹脚拖,一脸倦容地看着我。
我急忙问她:「没事吧?」
她耸耸肩,自己爬了起来说:「嗯,没事。」
我本来松了一口气,突然大叫说:「咦?怎么会没事!」拉过她的手,她整隻手臂全部都擦伤了,大腿也是,掉了整块皮,我无比紧张,「你家呢?我送你回去好吗?你为什么没撑伞?你的伤口这么大,让我先替你买药,然后你回家请家人帮你包扎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