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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公子晋阳 > 第 35 部分

第 35 部分

喜欢看的朋友,谢谢你们一直的支持和鼓励。我很感恩,不过只是讲个故事,却得到这么多人真心相待,我真是何德何能,诚惶诚恐。你们看了这么久,回想一下,从上部到下部,这个文根本就很少有没用的情节,所以请给点耐心,有些东西现在看起来可能疑惑不解,可随着故事越来越深入,相信都能自圆其说。

再次谢谢大家。

下部 第章

萧墨存徐徐睁开眼,难以置信地看着跟前那人,眉目硬朗,眼神灼灼,微翘的嘴角,满脸的温柔,似乎沧桑遗憾,俱不曾发生,似乎痛苦劫难,俱不曾阻隔。

他浑身战栗,闭上眼,又睁开,这一次不再是梦境,不再是幻想,那人真实在着,那双眼睛真实地望着他,内里如常般有满溢的款款深情;那握着他的手有力却又情意殷切;顺着那双厚实的大手往上端详,肩膀宽阔,怀抱和煦若春日暖阳,身影魁梧若巍峨之山。

真的是沈慕锐,曾经以为天人永隔的沈慕锐,活生生的沈慕锐啊。

他清晰地记得,第一次见到面具之下,沈慕锐这张脸的时候,心里有何等悸动。他当时就有种感觉,对着这样的男人,你只会情不自禁地信任他,情不自禁地追随他,情不自禁地为他抛头颅,将一腔热血倾洒而出,情不自禁地信奉,他这样的男人,便代表了你心底可望而不可即的梦想、激情和雄心壮志。这样的男人,生来就是顶天立地,豪气冲天,坚若磐石,他若爱你,若对你一往情深,谁人能够不为所动,谁人能够抵挡得了?

只是,看着他,你如何能想象,这个全心信奉和追随的领袖,却能为了组织大局,将你舍弃,任你丧命敌军刀下而不为所动;这个生死相随的爱人,却能为了他的事业和野心,将你瞒骗,任你深陷残酷的权谋斗争而不施援手。

最无法想象的,是这个人,明知自己爱他至深,明知自己上天下地,唯独牵挂他一人,却忍心将计就计,忍心瞧着自己缠绵病榻,忍心配合着皇帝的用意假死,忍心令自己落入无穷的自责、无望、痛不欲生的苦痛中。

然后,劫后余生一样的重逢,他态度轻描淡写道,你受苦了。

你受苦了,此后,仍由我来护你。

于是,那些苦就因此而平复了吗?

于是,那支离破碎的信任,就能因此而得到救赎了吗?

萧墨存在这一刻,心中百味交集。他很想嘲笑,很想讽刺,很想指着沈慕锐的鼻子让他滚,很想控诉,讨伐,责难,很想问他,作为那场变故最大的赢家,他是否真的踌躇满志,意气风发,他是否真的觉得,活生生的人命,抵不上他的野心和抱负?人心硬生生裂成碎片的痛苦,真的能被胜利的瞬间喜悦给完全抵消?将一个人,从热爱生活到生无可恋,真的,没有关系?

可是突然之间,一阵虚软无力袭上心头,对着这样一个人,他能说什么?能问什么?一切早已成定局,所有死去的人永不会复生,所有的伤痛,仍然捂在心头,一任流血溃烂。萧墨存两世为人,从没有哪一刻,如现在这般,觉得语言苍白无力,觉得话语失去意义。他张着嘴,却问不出哪怕一句话。他忽然觉得,自己拼了命,想要来见这个人,却在真正见到他的这一刻,却反倒宁愿,自己从来没有见过他。

然而,既便如此,爱,却仍然存在。

这个男人还活着,自己便仍然渴望着他的爱,仍然身不由己,要违背内心的道德,违背做人的原则,去迎合他,去接纳他,去说服自己,沈慕锐,也是情非得已。

萧墨存,说到底,你也不过是个懦夫。

他痛苦地闭上了眼,那原本在脑子里演练了好久的重逢话语,到了此刻,也只是,化作一声无声的叹息。

“怎么了?见到我,只会傻傻流泪?”沈慕锐柔声道,微笑着触摸他的脸颊,轻轻拭去那上面的泪水,稍一使力,已将他整个纳入怀中。随即满足地喟叹一声,低声在他耳畔道:“犹在梦中,此刻我也感觉犹在梦中。墨存,经此一别,我方明白,你在我心中是何等分量。我沈慕锐这一生,做过的事从不后悔,只这一次,我却后悔了。我后悔了。”他将头埋入萧墨存的颈项肩窝,贪婪地呼吸他身上特有的清香及药香,顺着他雪白柔软的肌肤吻了好几下,方抬起头,笑道:“你不问我后悔什么?”

萧墨存脑袋一片空白,愣愣地问道:“后悔什么?”

沈慕锐怜爱地看着他,道:“自然是后悔让你离开我这么久。”

萧墨存喃喃重复道:“是啊,都这么久了。”

沈慕锐犹豫地问:“你,怪我么?怪我这么许久,都不曾来接你?”

萧墨存调回视线,茫然地看着他,半响,方摇头道:“不怪。”

沈慕锐低低笑了,将他拥紧,一寸一寸地摩挲他的身子,喜不自禁地道:“果然是我看上的人,你知我心,我也知你心。盟内遭受变故,亟待重整,我功力未复,又受了伤,实在无暇分身。但我心里,却日夜恨不得c翅飞去京师,将你迎回,这等相思入骨,可真难熬得紧。墨存,你呢,想我不曾?”

萧墨存凄然一笑,伸手摸上沈慕锐的脸颊,沿着眉毛颧骨,一路顺延而下。那分明是自己深爱的人啊,再如何心灰意冷,却仍然无法对他背过身去,他叹了口气,道:“想,怎能不想?”

“是啊,怎能不想,我们总是这般心意相通。”沈慕锐握住他的手,放到嘴边,细细亲吻,再贴到自己脸颊上,极尽眷顾之能事。他嘴角带着笑,眼睛里闪耀柔情之光,道:“离开这么久,我方知道何为度日如年。实在想得紧了,就老飞鸽传书,命京里的弟兄打探你的消息。听到你入宫,我真恨不得立即恢复功力,将那狗皇帝一刀切了。可又一想,那皇宫毕竟是取天下供养之地,你养病可不正要那些个东西么?这么一想,才略略放心了些,这才没命人着急接你回来。”

萧墨存顺着他的口气,缓缓地道:“是啊,况且你部众亟待重整,皇宫大内高手如云,又岂能再受折损?”

沈慕锐呵呵笑了起来,道:“若不是我功力一直未恢复,早进去偷你出来了。不过我的墨存聪明过人,自己个想了法子出了宫,我一听到你大婚昭告天下的消息,立即就知道,这是你在告诉我,时候到了。”

萧墨存想起自己为出宫所付出的心力和代价,不禁垂下头,掩去眼中浓烈的悲伤,淡淡地问:“我不愿你身涉险地,自然是要自己想法子。”

沈慕锐将他抱入怀中,柔声道:“你待我的心,就如我待你的一样。”他的大手摩挲上萧墨存瘦削的背脊,皱了眉,不悦道:“怎的你身子仍未有起色?所幸天可怜见,叫我盟下弟兄觅到那张珍贵的古方,听闻灵验异常,得来也颇费功夫,听徐达升道你不肯服用,却是为何呢?”

萧墨存靠在他胸膛上,闭上眼,淡淡地道:“我只是想见你,见了你,自然是你让我喝什么,我就喝什么了。只是你要想好了,真要我喝么?”

沈慕锐哄着他道:“那是千金难求的方子,所用皆为名贵药材,我怕你嫌苦,还特地多加了一道甘草。你乖乖地喝下去,喝完了,身子才能早日好转。”

萧墨存含糊地“嗯”了一声,似乎倦极待睡。

沈慕锐心满意足地抱着他,如从前一般让他在自己怀里睡得更安稳些,轻声道:“睡吧,我守着你,莫怕。”

此后数日,沈慕锐果然呆在萧墨存身边,寸步不离。添衣喂药,侍奉羹汤,一应事务不假人手,做得比先前还要殷勤万分。赵铭博等人早已见怪不怪,倒也无话可说,徐达升首次见到自己八面威风的大当家居然如此伏低做小,不由瞪大了眼珠。他正待说两句讥讽之语,一回头,却看见小宝儿站在回廊下,偏着脑袋,巴眨着两只大眼睛,疑惑不解地瞧着沈慕锐在自家主子房内进进出出,不由叹了口气,走过去揉揉小孩的脑袋,问:“怎么了?小呆子?”

小宝儿躲开他的手,问他:“那,那位大爷将我的活都揽了,小宝儿做什么呀。”

徐达升噗嗤一笑,道:“说你笨你还真笨,他揽了你的活还不好么,你不正好偷懒贪玩?”

小宝儿惊诧地看了他一眼,似乎他说出什么了不得的话,皱眉道:“那怎么行,主子没有我看着,不会喝药休息的。”

徐达升嘀咕道:“主子主子,那妖孽给你们施了什么法,大的小的,男的女的,都给他迷得团团转。”

“你才刚说什么?”小宝儿没听清,追问道。

“我说,”徐达升翻了个白眼,道:“那人瞧见没,是我们这头一号小厮,伺候人最是妥当体贴的,你家主子啊,保管给他伺候得舒舒服服。不信?你呆会进去瞧瞧,你家主子,是不是乖乖喝药休养,他好着呢。”

小宝儿点了点头,忽而垂头捏了衣角,沮丧道:“那,那样的话,岂不是用不着我了。”

徐达升一时语塞,尴尬地咳了一声,道:“也,也不会,有些事,还是要你去做。再说了,你不干伺候人的活,还能干很多其他的事呀。”

小宝儿委委屈屈地瞧了他一眼,摇头默想,这伺候人的活自己都做不好,哪里能做得了其他的?况且一朝净身为奴,那便是一辈子的奴才命,好容易遇到个好主子,却没那个长长久久伺候的福分,那自己今后,将如何是好?

他揣了一肚子笨心思,待到晚间,好容易那位“头一号小厮”被外头的事耽搁了没在,他得以溜进主子房里,伺候他用晚膳。小宝儿旁观自家主子,眼神空茫,一双眼睛,也不知瞧着哪,倒像整个人倏忽之间,就将分崩离析了一般。他心里惶恐,连唤了萧墨存好几声,萧墨存方回过神来,对着他微微一笑,道:“小宝儿,这几日玩什么呢?”

“我没玩,”小宝儿见了他的微笑,稍稍定下心,摇头道:“我真没玩,主子,我,我寻不着机会进来伺候您。”

萧墨存拉了他的手,温言道:“告诉我,若你不入宫,想过什么样的日子?”

小宝儿偏头想了想,笑道:“不知道,想不出来。”

“好孩子,想想看,我想听。”

“这个,”小宝儿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道:“就跟我爹似的,种点地,能不交租就好了。等我再大点,就,就娶个媳妇,生几个孩子,一家子和和美美,多好。”

萧墨存悲哀地看着他,想来他年纪尚小,并不知道这个单纯的梦想,对太监而言,却永无实现之日。他叹了口气,问道:“想读书识字吗?”

“想啊,”小宝儿笑了起来,却又垂下头,道:“可我哪里学得起?”

“我已经求了这里的大当家,过两日,便送你离开这里,去上附近的私塾。到了那,一应吃穿用度,皆有人照应。你可愿意?”

小宝儿惊诧地抬起头,连连摇头道:“主子,主子,您不要我了?”

“傻孩子,”萧墨存伸手摸摸他的头顶,微笑道:“我很喜欢你陪在这,但是,学会读书写字,是你一辈子受用的,难不成,你想一辈子做小奴才?”

小宝儿拉着他的衣袖,眼眶有些潮湿,一个劲摇头道:“只要跟着主子,小宝儿愿意做一辈子奴才??????”

“胡说!”萧墨存喝道:“我不是告诫过你,卑躬屈膝,奴颜媚骨,毫无脊梁风骨,皆是从这‘奴才’二字而来?你跟了我这些日子,怎的仍如此不长进?”

小宝儿吓了一跳,畏缩着不敢回话,眼泪却忍不住噼里啪啦流下来。

萧墨存心里一软,将他揽入怀中,放缓了语调,低声安慰道:“小宝儿,我不是不喜欢你,不要你,相反,是因为喜欢你,才要为你的将来做打算。你学了本事,不是更能为我做事情?没准以后,我要靠着你的地方还多着呢,你说是不是?”

小宝儿抽抽搭搭道:“主子,主子上回也这样,说,说命我找那神医,实质,实质上就是,就是要撇开小宝儿??????”

萧墨存叹了口气,拍着他的肩膀,柔声道:“那个也是我派给你的差事,可不是推开你。你想,我身子老也不见好,是不是该找个好大夫瞧瞧?你现在大字不识一个,便是让你去寻人,你晓得上哪寻去?”

小宝儿红了脸,羞愧地将脸埋进萧墨存怀里不出来,半响抬起头来,问:“主子,小宝儿去读书写字,为您寻好大夫。”

“这才乖。”萧墨存不舍地摸摸他的脸,道:“早些下去休息,得空收拾收拾,过两日,便去吧。”

“嗯。”小宝儿乖巧地应了声,从萧墨存怀里站起,正要出去,忽而转头问道:“主子,那神医叫什么名字?”

萧墨存一时语塞,半响,方缓缓地道:“天下第一神医,只得一人,姓白,名析皓。”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个人,见到自己死而复生的爱人,况且还夹杂着那么复杂的情绪,流泪是很能理解的吧?就这样墨存就被冠上“女气”\“软弱”的标签?

先说软弱,某水想问的是,到底什么是软弱?遭逢剧变,被背叛欺瞒伤害成那样,健康又被摧毁得干净,正常人如果能做到不发疯,就已经是勇敢。更不要提墨存还坚持做一个人,不屈服皇帝,不胡乱报复别人来泄愤,不自怨自艾,在已然生无可恋的情况下,还能保护小宝儿,安顿沈冰楠,就这样,还不够坚强和勇敢?以头抢地,不过匹夫之勇;在强权面前,保护弱小,坚持自我和原则,那才是士之勇,所以,某水写墨存会伤心失意,却也仍能保持理性,因为在某水的理想中,一个人格健全的成年人当如是。可惜在现实中,这样的人,我很少遇到。

其次,某水不明白,大家都是女生,为何每每说某人软弱,便拿女人说事?女人并不软弱,女人软弱不过是我们的文化误导的一个结果。我们的文化,对女性太过歧视,却很少有人会去反思。别的不说,某水身边很多坚强独立的女性,丝毫不比男人差,甚至在人格上远胜男性。某水在写晋阳的人道主义精神和高洁的自我坚持时,想到的都是身边杰出的女性。所以,在我的文里,红绸和锦芳,都是可爱的,只不过因为是耽美,所以无法为她们安排更多的篇章而已。

第三,至于此后晋阳情感选择,某水都将秉承合情合理这个原则。所以,只要童鞋稍微揣摩晋阳的性格,便不难想象出他以后会如何。性格就是命运,我的晋阳,从来没性格大变过,即便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仍然保全了做一个人的尊严。所以,他不能去跟皇帝xxoo,因为这不是无所谓的小事,而是违背原则的大事。

第四,关于v文的问题,某水觉得免费得够了,既然老子亏了这么久,仍有童鞋觉得这不过是双赢的策略,甚至有“施舍”读者的嫌疑。行,那俺不想好人,决定于本月21日开v。该充值充值,该弃文弃文,套用sindy童鞋一句俺听了很爽的话,俺就是爱钱了。

下部 第章

天启朝学童入学,执的是古礼,乃该学童一生中相当重要的大事,因而慎重万分。上至皇子皇孙,下至官宦子弟,若到启蒙读书之年,便有一整套复杂的仪式要遵,着学服、拜笔、入泮池,跨壁桥,上弘光殿,拜圣贤,行入学礼,样样马虎不得。小宝儿早些时当差在御书房,没福气见这等场面。他的师傅年纪小时却曾在“弘光殿”,也就是皇子贵族所在太学内伺候过,知道些个前尘往事的掌故。得空了,偶尔也会跟他细细说道,哪个今日瞧来高高在上的皇子,小时候头一天上学,也曾被过长的玄色学服绊倒过;哪个现如今左右逢源,长袖善舞的权臣,当年当某皇子的伴读,也曾跪在脚蹬上,眼泪汪汪地代人受过。小宝儿听这些,往往听过了一笑,从来没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也有那个福分穿了玄色布衣,弄得干干净净去读书识字。

如今,这等好事居然落到他头上,害得他临去私塾的晚上,兴奋得整宿没睡安稳。第二天一大早,小宝儿便拾掇齐整了,候在主子屋子外头,等着拜别了萧墨存,便拎了自己的小包袱到镇子南边的私塾去。昨儿个晚上,那个叫红绸的凶女人已经过来传了话,叫自己今早便动身,也无需带什么去,到了那边,被褥衣物,吃穿用度都有人照应。小宝儿虽不喜这个女人,但仍乖巧地向她行了礼道谢。只见那红绸拿着古里古怪的眼神瞧自己,首度不是呼呼喝喝,而是柔声细语跟自己讲话,临了去,还掏出一个银锭子让自己想着什么买去。

小宝儿虽然笨,可对谁待他好,却有种小动物一般的直觉。他知道红绸并不喜欢自己,这里的许多人,除了自家主子外,还有那常常捉弄自己的徐二当家外,大概没什么人喜欢自己。不知为何,小宝儿总觉得,那些人看着自己的眼神里结了厚厚的冰霜和敌意,平白无故对上都要打上一个冷战。他揣着银子想了一夜,小脑袋里疑惑万分,这样的红绸,好得有些过分,不像个女土匪,倒像老家隔壁会绣花唱曲儿,会拿针线为他缝补棉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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