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又宁双手枕在脑后,仰望黑压压的天空。“城市光害好严重,看不到星星。”
蔺韶华坐在她身旁,俯视她。“你不是看过北海道的星星了。”
上个月她去日本,拍了一片星空回传给他看。
说到这个,她一眼望来。“你为什么都不回我?”
“你不是在写日记?”他以为她只是抒发情绪用,需要回吗?
“……”她一怔,低低笑出声。“没事,你说的对。”
这年头,不解风情的木头都快绝迹了,居然还让她找到一根。
“那家育幼院,跟你有什么关系?”居然能劳他开金口请托她。
“我养母在那里工作,我小时候,也在那里待过一段时间。”对上她微讶的眼神,他一笑置之,神情释然。“并不是每个人都像你这般幸连,生来便在幸福完满的家庭中,倍受呵宠地长大。我也只在那里待一年而已,后来就被我养父母收养,他们对我很好、很照顾,平平顺顺也就长这么大了。”
“我懂。”虽然他说得云淡风轻,但怎么可能真的会没事?自己的父母,偶尔耍任性、闯点小祸都没关系,可毕竟不是自己名正言顺的家,总会想着,不能造成他们过多的困扰,这一切不是理所当然,心境,又怎会真正开阔。
想来他也挺不容易,没有家庭的后援,一人只身在外,求学期间真遇上什么困难,也决计不会向家里头开口求助,出社会后创业,自己一步步从无到有,开了这间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稳定些,便想着将刚毕业、找不到理想工作的妹妹放到身边来照顾。
不用他说,她随便也能推敲出个梗概。
蔺韶华讶笑。“你怎么会懂?”她不曾寄人篱下,怎能懂?
丁又宁没多作解释,淡淡地转移话题。“所以薇霓是你养母的女儿?”
“这女孩挺可爱,我喜欢她。”单纯直率,甜美讨喜,万幸是个甜姊儿,不是麻烦包,不然估计蔺韶华再辛苦,还是会把责任搅上身。
“她要听到你这样说,八成开心死了。”
“下次伴手礼也算她一份好了。”
“你不要破费,那些东西我也用不到。”一些吃的,都让事务所同仁分着吃了,纪念品什么的,堆在那儿也不知能干么。
丁又宁没回,休息够了,抄起球,跃坐起身,运球朝前方蓝框射蓝,进球了,回头朝他比了个胜利手势,笑颜灿灿,自然而不造作,粉嫩嫩的颊腮泛着运动过后的彤云,肌肤透出的,是白里透红的健康色泽,而不是追求病态的白皙。
那瞬间,心房一阵评然,竟觉得……这样充满活力的丁又宁,极美。
他当下警醒,自律地移开目光,压下那一瞬,不该产生的微妙悸动。
这事,莫名地成了惯性模式。
约莫每周一次,刚开始,就是一道道挖出口袋名单里的美食,要他去买来一同分享,再一起连动消耗热量一很正派的那种连动。
于是他知道,就算是美丽高贵的女星,也是会吃臭豆腐的。
到后来,有时她来,会直接带上点心。
“你帮我吃一半,这条吃完,我大概会肥死。”一条馅料肥满的芋泥卷,吃完明天都不敢站上体重计了。
两人就在车里,瓜分掉食物,聊聊近期的工作、生活,闲杂琐事、天南地北什么都聊,然后夜深各自返家。
她工作时间不固定,有时收工,在楼下传讯息给他的时候,都已经晚上十一点,是他准备就寝的时间。
她看起来很累,等他下楼的期间,撑不住眼皮打了一小会儿吨,他看见了。
坐进副驾,她睁眼,看见他,扬起那记他所熟悉的、依旧精神抖擞的美丽笑颜。
“我跟你说,今天好累,练歌练到声音都哑了。”
有一回,他不经意提起,问她为什么没再开口唱歌?他觉得,她唱得很好听,水准不输给现下歌坛女星。
“只是觉得,要做就专心做好一件值得骄傲的事。”又是演戏,又是唱歌’哪边都无法全力以赴、哪边都无法有最完美的表现,她会觉得对不起喜欢她的粉丝。
接着反问:“你喜欢听我唱歌?”
“是还不错。”至少觉得挺顺耳。
她笑了笑。“好啊,有机会的话,我唱给你听。”
跟经纪人提了下意向,上个月,便帮她争取到一部偶像剧的插曲演唱机会。
没想到她真的再开金嗓,他得知后说:“我很期待。”
“这只是牛刀小试啦,我希望有一天,能真正筹备一张层于我的专辑,送给你。”这才能真正证明,她能唱,她会唱。
所以除了平日的工作量,她现在还得再挪出时间练唱,每天把自己搞得疲累不堪,他不禁有些后悔自己的嘴快,这妮子凡事认真求好的敬业精神,他算是了解透澈了,—旦要做,她就要做到最好,绝不会容许自己因循苟且,得过且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