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反贪局专案
作者:杨晓升
内容简介:
一个地方有两大核心机构,一是组织部,管干部;一是财政局,管钱袋。
腐败的痼疾,在当今的社会生活中一直备受社会舆论关注,也为中国的老百姓所痛恨。可悲的是,腐败似乎不在乎社会舆论的抨击,它一如久治不愈的牛皮癣一样,一而再、再而三地不断冒出,大有前赴后继、不怕斩尽杀绝之势。现实生活中,人不可能没有欲望。但欲望应该是有止境的,没有止境而且是没有节制的欲望,肯定是犯罪的渊薮,最终害的只能是控制不住自己欲望的人。……
正文
引言:当作家走进专案组
杨晓升
腐败的痼疾,在当今的社会生活中一直备受社会舆论关注,也为中国的老百姓所痛恨。可悲的是,腐败似乎不在乎社会舆论的抨击,它一如久治不愈的牛皮癣一样,一而再、再而三地不断冒出,大有前赴后继、不怕斩尽杀绝之势。
什么原因?贪欲也。有一句成语:欲壑难填。
现实生活中,人不可能没有欲望。但欲望应该是有止境的,没有止境而且是没有节制的欲望,肯定是犯罪的渊薮,最终害的只能是控制不住自己欲望的人。
本书着力解剖的,就是一些形形色色没有控制住自己、任欲望之蛇蹿出灵魂随意横行肆虐的人。这些人,大都高居职位,按理,他们也有优越的待遇,羡慕者多,追随者众,衣食住行已经无限风光。可悲的是他们对自己已经拥有的一切并不满足。他们想的并非尽职尽责,勤勤恳恳、认认真真当好人民的公仆,而是在欲望的支使下,利用人民给予的手中的权力,或明目张胆,或暗度陈仓地大肆敛财、四处挥霍。
原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向东的卷宗百分之七八十都是账,一笔笔、一本本记录着他和妻子章亚非共同受贿的时间、数目。这些账时间长的可以上推到90年代初的某年某月,数目从几百、几千到一万、几万、几十万不等。马向东夫妇共同受贿以及转移家财折合人民币总数高达2000多万!
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原本是堂堂的一位社会治安监管部门的高官,不想却知法犯法,可见贪欲的诱惑是多么巨大、多么难以抵挡!
再看看“中国第一大款警察”,从1993年4月到2003年5月,每年敛财500万,平均每天敛财竟然达到1万!如此明目张胆巧取豪夺,确实令人触目惊心!他们要这么多钱干什么?仔细想想,无非是要满足自己罪恶的欲望……
然而,又是什么原因导致贪官们如此明目张胆为所欲为呢?
“马向东在没有坐上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宝座以前,肯定没有听过太多人对他的批评,因为在他的成长记录中,46岁往前几乎都在积极进取,一路提升;1997年在他当了常委、副市长的前后几年,他也不可能听到任何微词,包围着他的只有连绵缧叠的阿谀奉承;等到他仕途落马,双规受审,这个时候他再想听听人们对他真实的评价,已经没有机会,此时他可以面对的不是纪委、司法机关的人,就是冰凉的监室。这不知道于他是幸、是憾?”
这是《之前》作者长江对贪官马向东犯罪轨迹的剖析,这也可以说是其他贪官一步步走向犯罪的写照。
对权力监管机制的缺失和贪官个人欲望的不断膨胀,使得官场犯罪屡斩不绝,贪官络绎不绝接踵而来。然而历史早已证明,利令智昏者,最终大都没有好下场。贪官虽然也能够风光一时,却随时都可能锒铛入狱、痛悔一生,最终还落得遗臭万年的骂名,甚至还祸及子孙。
从这个意义上讲,本书披露的一个个贪官,每一个都是绝好的反面教材,它能在让我们经历令人咋舌惊心动魄的阅读之后,掩卷长思。那一道道曲折的前车之辙,那一声声洪亮的人生警钟,会让我们每一位读者冷静地思考自己的人生之路,把握自己的人生的航向。
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警示性极强的人生纪实读本,不可多得。
马向东走向刑场 长江
作为中央电视台的女记者,多次与临死前的马向东面对面,采访下来总觉得心里像塞了一团东西似的难以吞咽,寻了机会一定要对什么人说说才好解闷,特别,原本采访为制作两集大容量的《新闻调查》电视节目,后来节目因故停播,有些事情,尤其是一些当时的感触如若不说,也就会随时间麻木掉,混淆于人生的种种凡俗和琐碎当中。
不晓得今天已入冥界的老马(我就曾这样称呼他)还记不记得,在他临死前有位中央电视台的女记者曾受命和他长聊过?我没有忘记,没有忘记他坐在我的面前,没有忘记他的相貌、眼神,没有忘记他话语中的可怜、绝望,没有忘记或者说无法忘记他是怎样从一位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到失去人生自由的“阶下囚”,在看守所里任看守“提”来“提”去的天地变化,以及这天地变化的错位给他带来的措手不及与无可奈何,那无奈是飞扬的马车在仕途上狂奔猛跑,忽然间将其掀翻在地,然后在他眼前一路绝尘而去宿命般的追悔莫及与难以玩味。
2001年12月19日,我为“慕、马大案”最后一次采访中纪委副书记刘丽英,开始采访前曾经不经意地问到马向东的生死结果,恰好当天马向东选择了最新死亡方式——接受针头注s,刚刚于上午被执行了死刑。我又感到了那团难以下咽的东西,采访结束回到办公室,人其实已经回到了三个月前的南京,回到了绿园宾馆,那是我和摄制组住的地方,我们刚刚从后院儿回到前院儿,“前院儿”就是绿园宾馆,“后院儿”就是江苏省“省看”,马向东就被关在那里,每天和我只有几十米的距离相隔,但是为了能让他接受采访,为了让他在接受采访时真正能说出一些有价值的东西,我已经做了好多天的准备——
烟p股
当他接过我剩下的半截烟p股猛抽几大口,那份贪恋没法儿让人想像他曾经是一位“老板”派头的副市长,人,到了这一步,怎么会是这样?
人的记忆有时会因为某个细节而挥之不去。采访马向东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首先是一个细节,我把这个细节叫做“死亡细节”,因为对于我,现在已经消失于人间的老马留给我最深刻的记忆首先就是这样一件小事,一个细节,一个“死亡细节”。
老马嗜烟,对于嗜烟如命的人来说,关在看守所,失去抽烟的自由可能比失去什么自由都更现实般的让人难以忍受。
与老马“长聊”,我是事先备好了香烟的,没有什么特别,就是“红梅”,备着我自己抽,也备着给老马。一盒廉价的香烟能冲淡敌意,能支撑仁慈,当然也包括我的另外一份儿用心:“老马,老烟鬼,你说不说,说了,就给你烟抽!”在这一层面上我是有一点残忍的,而这一点“残忍”对有正义感的新闻记者的良心也许不算过分。
老马的可怜和贪恋全都被这一盒“红梅”给勾引了出来。开始他一如我们摄制组的几个人猜想的那样不会一坐到记者面前就“竹筒子倒豆子似的”说出他的相关罪恶,让老马最后开口,我知道不都是香烟的作用,但一定有那盒香烟的作用。总之采访之前我和他先坐下来拉家常,第一次休息,我拿起就放在身旁的“红梅”,自己抽,同时也问老马:“老马,抽吗?”不用说,老马还没等我问完,眼睛就早已把“红梅”给卷去了。
谁都能想象羊的舌头饥饿时怎么对待青草。老马对烟的急切让人怜悯,他熟练到炉火纯青的点烟动作更让人想到谗嘴而不知害羞的孩子。“抽吧,抽一支以后还有。”那一刻我竟忘了坐在我面前的他是一个罪恶难赦的腐败典型。
到了老马主动要求休息的时候,我知道他的烟瘾又犯了。一支烟在他手里很快便抽完,用做烟缸的纸口杯因为放在他脚下,我和他又是面对面而坐,我就把我手里抽了一大半的烟p股递给他,说:“老马,帮我把烟扔到你那边的烟缸里。”谁知老马接过我的烟蒂,一连猛吸几大口,那份贪恋没法儿让人想像他曾经是一位“老板”派头的副市长,在场的摄录和工作人员看见了的都来不及反应,愣在了那里,老马却半点不好意思都没有,他的动作就像贫苦家妇刷锅前用舌头添去孩子碗边上的一口剩粥一样自然。我的天呀,这么大的市长还拣烟p股?如果不是在看守所,谁会相信?人,到了这一步,怎么会是这样?!
马向东自由的时候,当他身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穿着名牌儿、坐着名车做他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的时候,一截儿烟p股对他是什么?四块五一包的“红梅”想必他是永远不会动的。想抽烟了,许多时候都会有早已伺立一旁的人闪身上前麻利地把烟递上,温柔地点上火儿,然后毕恭毕敬地退到一边。可是现在,在江苏省条件上乘的看守所里他的很多物质要求都可以得到满足,比如他是回民,只能吃素,看守所就给他专门开“回民灶”。再比如2001年是他的“本命年”,他老婆章亚非提出要给他买条红裤衩儿,大过年的办案人员就上街去给他买“红裤衩儿”,可惟独香烟,按看守所的规矩被看管人员一律不得吸烟,因此,马向东只有在个别提审或谈话的时候才能有机会向别人要根烟来解解谗,所以他接过我剩下的半截儿烟p股才那么本能地不舍,才让我们看到一个高官往日的威风显贵如何在半截儿烟p股面前被瞬间一扫而光。过去他大笔一挥,说给谁批一块地就一块地,说给谁减免几百万税费就是几百万,但到了看守所,这么个大人物的尊严竟敌不过几毛钱一根儿的烟卷儿。人啊,有烟瘾的人们啊,千万别犯事让人拿住,千万别以身试法锒铛入狱,不知道这样的话老马在“里面”有没有一遍遍对自己徒劳地问过?反正我看了老马的“可怜相”已经发下铁誓:这辈子,为了不失去抽烟的尊严,我是不会贪污受贿以卵击石触犯什么法律的。
采访结束,大家开玩笑:“你呢?你呢?”谁心里都会顿生一个残酷的答案。
账本
马向东的卷宗百分之七八十都是账,一笔笔、一本本记录着他和妻子章亚非共同受贿的时间、数目。这些账时间长的可以上推到90年代初的某年某月,数目从几百、几千到一万、几万、几十万不等。我惊奇他们两口子的记忆力怎么会好到这么完整而又琐碎的地步?
在素有新闻“航母”之称的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做记者,我已经养成一种习惯——每逢采访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必先反复研究其预审卷宗,“重量级”人物的大卷摞在地上往往要两三尺高。没有哪一个人的卷比马向东的更枯燥无聊,即便“厦门远华走私大案”、“汕头惊天税案”所涉及的各路要犯。马向东的卷总共68本,这当中百分之七八十都是账,一笔笔、一本本地记录着他和妻子章亚非共同受贿的时间、数目。这些账时间长的可以上推到90年代初的某年某月,数目从几百、几千到一万、几万、几十万不等。我惊奇他们两口子的记忆力怎么会好到这么完整而又琐碎的地步?
看着老马的“账本”,问及预审人员为什么要把他的受贿事实弄得这么细,有个大数够判刑的不就完了?其实我也知道法院量刑、定罪重证据,哪怕犯罪嫌疑人自己承认贪污受贿有多少多少,也必须一件件地锁定言证、物证。马向东夫妇共同受贿以及转移家财折合人民币总数高达2000多万元,想想这么多的钱,如果要一笔笔地记账那要记掉多少张纸,费掉多少笔墨和时间?可是他们两口子就是有这个耐心。下面是我随便从老马的卷中摘出的两笔“回忆”:
某某某,沈阳某大厦总经理。1990年送2000,91年送3000,92年送5000,93年5000,94年5000,95年2000,96年10000,97年10000,98年20000,另:95年章亚非煤气中毒住院送10000,96年马向东生病送5000,96年10月单送10000,96年某天又另送17000,97年马去党校又送10000。
某某某,沈阳某商城董事长。1991年送1000,92年送1000,93年2000,94年2000,95年2000,96年5000,97年10000,98年10000,99年10000,另:95年章亚非煤气中毒住院送2000,96年马向东生病送5000,98年5月马向东过生日送一个玉件(不知多少钱),98年下半年送10000,这次是美金。
老马坐在我对面开始给我“翻”他们家的“账本”,那已经是“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做了一个多小时以后的事:
“起初就是一两千块,两三千块,到1995年以后,收入水平提高了,有人就送一万,个别的有两万的。”
我问:“送钱这事儿也能水涨船高?”
马:“对。97年末我当上常务副市长,手里的权力越来越大,分管的部门越来越多,而且在工作中、在城市建设上确实做出了一些成绩来,在成绩面前我就有点忘乎所以了。”
问:“你能告诉我人们都以什么借口给你送钱的吗?”
马:“春节、给小孩压岁、生病、出国、上学,什么借口都有。”
问:“那你能记得给你送钱的都是一些什么人,能分分类吗?”
马:“能,三类。主要的部分是沈阳市的政府官员,委办局的和区县主任;另外就是下属干部;再就是几个私人老板,几位外商。”
问:“你一共收过多少人的钱?”(我开始变得严肃起来)
马:“我一共向司法机关交代的是130多人。”(马向东受贿涉及行贿人总共189个,其中被核实、认定的是130多人)
我继续问老马:“你记得最多一次收了人家多少钱?”
马:“记得,50万。”
问:“收的谁的钱?”
马:“泰明,我们市政府副秘书长,他直接对我负责。”
问:“泰明为什么要送你这么多钱?”
马:“他到计委来是我建议的,当副秘书长也是我建议的。”
问:“也就是说泰明是你一手提拔的?”
马:“怎么讲呢,这话?他的成长进步有我的帮助。”
问:“那泰明的钱是从哪来的?”
马:“他说是一个搞房地产的同学的。”
问:“他搞房地产的同学和你有什么关系?”
马:“他说是他给我的,没说是他同学给的。”
问:“这样的钱你收的塌实吗?”
马:“对泰明我是比较了解、比较信任的。”
问:“这个信任是什么含义?”
马:“我觉得不会出问题。”
问:“是他不会给你说出去吗?”
马:“对!”
马向东如数家珍般地跟我讲这些年他的“收成”,我曾经设计了这样一个采访方案,具体点出一个个人的名字,问这些人都送了老马多少钱,我想用一口气点出71个人的名字,可是人名实在太多,一口气根本问不下来,只好中间的打“隔断”,而对这71个行贿者,马向东一一承认,没有在听完任何一个人的名字后打过一次愣,点头并回答的速度也非常快。也许,他知道这71个人的名字我肯定是从哪一本卷宗上抄下来的,这71个行贿者的身份和行贿过程办案人员早已知晓。不过即使是这样依然让我十分惊诧,更没想到我这么问着显得并不够咄咄人,老马却还要补充:“除了这些人以外,还有一些人我也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了,只不过在取证当中没有核实下来。”我又忍不住要叫天,怎么谈到这么一筐的行贿者老马听过都显得很平常,平常到面无愧色。那么过去他在面对这些人一次次登门送钱时又该是何等的麻木啊!
那么,老马有没有什么人的钱他不收呢?“有!” 老马斩钉截铁地回答我。
问:“这么说你是想告诉我,你收钱也是有原则的?”
马:“不,不是,我收钱是错误的,怎么说也是没原则的,只是要寻求一种安全感,争取不出事,就能得实惠。”
沈阳一位行贿者不知道属不属于马向东所言行贿者的三种人之一类,开始老马拒收过这个人的钱,后来却收下了这个人送来的价值16万元的一尊金佛,老马告诉我:“那一万美金开始我觉得不把握就没收,后来我去党校他送一万元人民币,我收下来了,以后的金佛也收下了。为什么开始不收,后来就对这个人开了口子,具体原因老马没有解释,好像根本没有解释的必要,他的表情已经让我明白:后来他可以收下那个人的钱,肯定是因为彼时认为这个人的钱可以收了,此人已经”有把握“了,不会因为一万人民币和一尊”金佛“要了他的仕途之命,这一点难道还需要什么过多的解释吗?
私分公款
马向东向我解释他是怎么具体“私分公款”的,我不觉得,起码从他的态度中我不觉得他有什么慌张、胆怯,好像这么“玩儿”并没有什么不应该,好像是在用一个什么“变通”的手法处理一件公务,受益者哪怕有他自己也在情理之中,不值得什么大惊小怪。
在马向东所有经济犯罪的条目中“私分公款”是赫然醒目的一条。
1998年年底至1999年年初,马向东、李经芳(原市财政局局长)、宁先杰(原市建委主任)三人拧在一块儿策划并“玩儿”了一个“猫儿腻”,为了奖励香港某大公司对沈阳大二环路建设的投资,经市里面同意,在马向东的指使下将100万奖金打入香港,这100万本该悉数用做奖金支出的费用应该说从一开始就被马向东准备先拆成两份,再派三个用场:首先他们用被拆开的第一份40万在香港注册了一个取名为“定志”的私人有限公司,李经芳为董事长(为什么要成立这个公司后文我还要讲到);然后决定将第二份60万中的48万真正作为奖金拿出来交给领奖人;而其余的12万由马向东做主,马、李、宁三人每人4万,以“自我奖励” 为名目分别装入了个人腰包——请注意,这里的100万、40万、48万、4万都不是人民币的概念,而是美金,4万美元换成人民币可是要翻上8倍还多!
马向东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哪来这么大的胆量,或者他并不认为做这样的事需要什么胆量?听听坐在我对面的他怎么说?
问:“当时要用100万美金奖励香港外商是谁提议的?”
马:“我提议的。”
问:“是谁决定的?”
马:“市政府决定的。”
问:“市政府决定总共要奖励几个人?”
马:“两个。”
问:“每人奖励多少?”
马:“24万。”
问:“24万的数目由谁说了算?”
马:“我。”
问:“为什么100万美金奖励香港外商你只决定给两个人各24万?”
马:“——”
马向东的表情显得很复杂,好像在告诉我要说清楚这件事很费工夫。
问:“那么到了香港以后,怎么具体把钱给的那两个人?”
马:“我让外商到我住的酒店房间来,分别给了他们。”
问:“钱是谁给的?”
马:“我本人。”
问:“还有其他人在场吗?”
马:“没有。”
问:“钱是用什么东西装的?”
马:“事先准备好了的鞋盒子。”
问:“名义上你打算给两个外商多少?”
马:“60万嘛。”
问:“那到了香港为什么每人只给了24万,两个24是48 ,剩下的12 万呢?”
马:“为了弄到那笔投资,我们三个人也跑了十几趟,也挺辛苦的,外商也有那个意思,也想给我们仨表示表示。”
问:“外商想从他们的奖金中拿出一部分感谢你们?”
马:“对,确实有这个心意。”
问:“那为什么不通过其他途径,你们为什么要分走人家的1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