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把流浪猫养到这么熟的人,怎么会奇怪呢,绝对是大好人啊。
这次卡座一方坐着陆誉,另一方换成了店员,他们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交谈。
“小时候养了两只,每天回家都被抓。”陆誉回忆说。
“家猫难养。流浪猫就不一样了。”店员举起小猫的爪子,让它做了招财猫可喜的招牌动作,“它们特别珍惜。”
陆誉和桌上懒洋洋的大黄猫对视,他直觉现在还不能去摸这只猫,不过能揉.捏到小猫的尾巴也是一种享受。他用手指轻轻抚.弄着猫尾巴。
“看你也挺喜欢猫的,为什么后来不养了?”
“因为猫寿命太短了。”陆誉浅浅地笑着。
店员不动声色地扫过陆誉的脸,这个小孩儿曾经很伤心吧,尽管他现在的微笑无懈可击。
“喜欢就再养,旧的不去——”
“新的不来。”
“就是这个理。”
快乐的吸猫时间过得飞快,陆誉借了洗手间把手上的猫毛摘干净,他甩了甩手上的水珠,看到挂钟显示已经下午三点半。经过银台的时候,店员总算没用举字牌应付,虽然他也没站起身:“慢走。”
陆誉握着伞,朝他挥了挥,刚走出去两分钟,又匆匆折返。“你贵姓啊?”
心动的少年扒住玻璃门的时候,发尾扫到了前肩,略显狼狈,中和了妆容和服饰带来的郑重。
男人靠在银台里面,侧身看他,眼睛微微发亮,带着笑意回了句:“姓朱。”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