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伯生有:我二哥、三哥。
我爸我妈生有:我。
我小姑生有:我二姐、五弟。
我小舅生有:我四妹、五妹。
我大姐和我大哥,身份特殊,一个是我爷爷当年在花田里犯下的错,一个是我姥姥和前夫的儿子。
我三姐和四弟,是我姥爷故友的遗孤,打小养在我家,也当我自家人了。
这些很复杂,我自己都经常搞混,不用太管,总而言之一句话:家族企业,这些人都有份,知道这一点就足够了。
最初的时候,为示公平,我爷爷和姥姥划分股份就留了一手,他俩除了自己那份之外,代持为数不少的部分,省得后来再生孩子没得分。至于其他部分,则平均分配给各位子女(也就是我爸妈那一辈),我们这一代不参与分派,全部继承自家爸妈所持股,原则上是要求一代一代平均分配的,实在不平均吧,其他家也管不了,最多口头谴责。
这么做有什么好处呢?
我爷爷和姥姥的设想很美好,做生意靠借钱的时候就幻想到了很久以后,幻想到了他们家大业大成为豪门且有豪门特产争产官司的一幕,如果按他们的分法,各家势力是相对平均的,除了他们老一辈之外,其他小辈都不能再靠生孩子来抢多余股份(当时他们其实也生不动了,代持股份纯属以防万一)。而且过了越多代,大家也就持股越来越细,不存在闹内部分裂了,毕竟分裂不起来。
然而,淳朴的他们却没有想到,随着公司被我做大,元老会一样的家族内部人人投票决定事宜的制度逐步崩溃。
如果我们仍然开一家三十平米的一元店,好,大家举手投票、完全公平的议事原则没问题,来回就是进什么货的问题,最多就是划分区域搞承包制。
但问题是,我们不是了。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及其下属乡镇区,基本都有我们家的小商品店面,日流水过千万都是保守说法,毕竟我是一个日理万机的人,我通常要求会计给我直接报纯利润。
那么问题就来了。
我们能怎么办?我们只能采用更先进的领导制度,比如,在他们能找出一个有脑子且脑子用在生意上的人之前,由我对一切决定负责。
真不是我独断,我大四的时候准备论文,也很犹豫是否考研,在大伯他们的要求下,将家里的事情交给了我大哥大姐二哥二姐,结果那是触目惊心。
我大哥暴躁,牛脾气,差点没被对手公司给找人拾了,我家里人瞒着我花一百五十万把人给救出来了,事后我只追讨回来三十五万。
我大姐胆小,怕老公,老公利用她的职权卷走了两百万,事后我给他俩安排好了离婚,我大姐不肯,我大姐夫痛哭流涕剁手指发誓浪子回头,爱咋咋地,我也没办法。反正那笔钱至今找不回来,被情|妇给卷跑了。
我二哥贪财,怕老婆,空降他老婆小学毕业的弟弟当产品开发经理,气走我挖了一年的大学学长,人家后来去法国某知名时尚品牌做开发总监了,年年拿业内奖。
我二姐好色,好女色,情窦初开跟形象代言模特搞对象,结果被人家给仙人|跳了,非说是她潜规则人家,逼着我小姑拿了五十万买平安。
我上午答完辩,中午就赶回家中,把这事儿给定了,以后我做主,谁有异议谁立刻说,不说,就把协议签了,说,我们就不签协议,我直接报警。
后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大伯和小姑家都是对我有意见的,相当深的成见,觉得是我故意下套等那回马枪的。
我也没有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