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妙仪倒也不恼,也懒得争辩,在铜盆里洗去手上的血污。倒是一旁提着温水壶、伺候姚妙仪洗手的杂役愤愤说道:
“你别狗眼看人低,姚大夫虽年轻,他的医术却是营地里顶尖的呢,在我们苏州老家也是小有名气。战事持续快半年了,军中粮草虽足,但是药材不够,刚才截肢的那位伤腿三天才能换一次药,现在春暖花开的,疮口容易腐烂生疮,不得已才截肢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我们大夫又不是活神仙,能够保住他一条命就不错了。”
一听这话,伤兵小脸更白了,“天气越来越暖和,我的腿八成也会腐烂截肢的……姚大夫,刚才是我口不择言,说错话了,您大人不记小人过。”
伤兵从棉袄的夹层里摸出一个荷包来,一股脑的递给姚妙仪,“求求大夫大发慈悲,保住我的腿,这荷包里的东西都给你!”
姚妙仪幼年经历过富贵,一眼就瞧出这个荷包是用珍贵的蜀锦缝制而成,所谓一寸蜀锦一寸金,怎么会落在这个普通的士卒手里?
一旁提壶的杂役虽不懂荷包的来历,却被伤兵从荷包里倒出来的五个小金馃子闪瞎了眼睛,他先是一愣,而后不屑的说道:“从死人身上偷来的吧?别脏了我们姚大夫的手!”
战场上有人翻检尸体,偷偷拿走别人的遗物,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获利丰厚,屡禁不止。
如此就能解释的通了,姚妙仪鄙夷的看了伤兵一眼,擦干了双手,赶去救治其他伤兵。
伤兵大声叫屈,“呸!我什么富贵没见过,才不干这种缺德事呢,守着金饭碗去当贼不成?这是我从家里带出来的应急钱。”
见姚妙仪走开了,伤兵赶紧举手发誓道:“我要是说谎,叫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这位小爷,这荷包你拿去,换点治病的药材来,剩下的全都归你。”
杂役端着一铜盆血水走出了营帐,冷哼道:“发死人财的黑心贼,你的话谁信,我才不沾脏钱呢……”
入夜,姚妙仪来伤兵营巡视,逐一把脉,查看伤口。甲子号第二帐篷里,五十来个伤员躺在大通铺上,和死神殊死搏斗,各种惨呼和呻[吟昼夜不绝。
姚妙仪一圈还没查完,就已经确定这个帐篷七人死亡,她命外头守候的士兵将尸首抬出去,“乘着身体还是热的,叫他们的同乡战友帮忙擦身换衣服,走的体面些。”
发死人财的那个伤兵额头滚烫,正在发烧说胡话,“我不要死!救命!救命啊!我是副元帅常遇春的三儿子!我叫常森!是偷偷跑来参军的!你们谁要是禀告了常元帅,救我一命,必定重重有赏!”
退烧药是没有的,姚妙仪命杂役用手巾浸了凉水给说胡话的伤兵的降温退烧,伤兵呼救声越来越大,很是聒噪。
这个帐篷刚死了七个人,兔死狐悲,气氛沉重,姚妙仪瞥见绝望之色爬上幸存者们的脸上,便苦中作乐道:“就这怂样还是副元帅常遇春的儿子?那我还是大元帅徐达的儿女呢!”
嗯,我还真是。
“哈哈!”给伤兵敷冷手巾降温的杂役也笑道:“那我就是洪武大帝失散在民间的皇子!”
求生的*驱散了绝望,几个还有力气说话的伤兵也跟着嬉笑。
“我是丞相李善长的孙子!”
“我是大将李文忠的外甥!”
“我是……”
众人互相取笑着,气氛终于没那么压抑了。杂役解开了发烧说胡话伤兵的上衣,给他擦身,姚妙仪看见此人胸膛上挂着一枚雕着海青拿天鹅的白玉,顿时身形僵直,再仔细看了看此人的相貌,心中有了决断。
常遇春是大明地位仅次于徐达的武将,也是当今太子朱标的岳父大人。这个说胡话的伤兵正是太子的小舅子常森!都是武将子女,而且和皇室是亲戚,姚妙仪和常森幼时是一起玩耍过的。
如今相貌都变了,纵使相逢都不识,不过常森这枚海青拿天鹅白玉佩是朱元璋亲赐的生辰礼物,一刻都不离身,再熟悉不过。
况且常森脸上的脏污被杂役搽干净后,其轮廓和儿时有些相似,姚妙仪由此确定了他的身份。
今天还真是太巧了,先遇到亲爹徐达和两位皇子,而后认出了常森。
她攥下玉佩,将杂役拉出去低声说道:“王宁,拿着这个去中军大帐,找常元帅的军师说话,把玉佩给他看,就说你知道常家三少爷的下落。”
杂役王宁是姚妙仪的苏州同乡,当年姚妙仪分文不取,救了他的性命,也是军营唯一知道她女扮男装的人,两人在营地里互相照应。
王宁惊讶的合不拢嘴,“这……那人真是常元帅的儿子?姚大夫怎么认出来的?”
想了想,摇头说道:“姚大夫救过我的性命,我怎么能忘恩负义抢你的功劳呢。”
“以前出诊时无意中见一次,有点印象,现在想起来了。”姚妙仪点了点王宁的额头,说道:“你这个死脑筋,我要是在常元帅那里露了脸,得了奖赏,那么多嫉妒的眼睛盯着我看,迟早会爆出女儿身的。到时候就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