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我叫...(大章!给你们道歉)
(因为中午去搞了一下封面的事,没有准时,给诸位说一声对不起了,这是一章大章,就算我给大家道个歉。)
你好,我叫...嘿,我忘了自己叫什么了,就叫我无名氏吧。
话说这本小说的自我介绍都这个画风吗?明明我第一次出场诶?
我的家乡是一个法诺斯行省省城雅辛城城外的小村庄。
我的人生应该从哪里说起呢?我想想啊。
你们知道鸿鹄尾鱼吗?它的肉质极其鲜美,是我们西南地区的一种著名的美食材料。
跟一种白尾鸡一起,被戏称为西南两大奇物。
但是想抓这种鱼类的话是极其困难的,鸿鹄尾鱼有一种集群性极强的特点,如果你抓住了其中一只的话,那么接下来你所迎接的,就是所有鸿鹄尾鱼冲出水面的前赴后继,如同......飞蛾扑火一样。
没错,鸿鹄尾鱼有着翅膀,它们会飞,可笑的是,它们离开水就会死亡,所以他们的飞行从不是为了自己逃跑,而是为了营救同伴。
所以想吃上一条新鲜的鸿鹄尾鱼是极其困难的事情,因为往往你能得到的都是一地的尸体,以及满身的狼狈。
那个年头,在我们这些小孩子中最值得津津乐道的事情,就是谁能捉住一只活的鸿鹄尾鱼,他甚至能一跃成为孩子群里的偶像。
而我,就是那个王者,我六岁那年抓到了一只活的鸿鹄尾鱼,不对,应该说是捡到了那么一只鸿鹄尾鱼,额,你知道秋季容易涨水,然后那只鸿鹄尾鱼中追求自由的旅行者就这样搁浅在了一个水坑里,我一个水盆子就把它带回了家。
怎么滴?运气王难道就不是王者了吗?
那应该是我十岁以前最高兴的一天,所有孩子对我崇拜的眼神,满村人对我的夸耀,以及...爸爸许诺我的,那一张斗魂场的门票。
听村里老人说,就算是在雅辛城你也无法看到这个世界,但是你要是能去斗魂场看一场魂师之间的决斗,你就算是看见世界了。
本来妈妈是不太愿意买这张门票的,足足两个金币啊,那可是我们家半年辛苦所能积攒的积蓄了,但是爸爸意志很强烈,只是说了一句“就让他看一次吧”,随机一阵叹息,为什么他要叹息呢?
捏着手上的门票,我独自一人走进了斗魂场的大门,这座灯火昏黄的建筑一直都是我心中的某处幻想之地,也是从这里开始,我踏入了一个崭新的世界,一个给了我所有希望,却又完全驳回我所有幻想的新世界。
坐在好多的大人之间,我都能感受到他们心中的火热。
各式各样的武魂,绚丽多彩的魂技,以及...他们脸上洋溢着的骄傲。
同样是活在这个世界上,他们活出了一个完全不同于我父母的姿态。
他们骄傲,自信,富足,自由,强大。
一圈又一圈的浪潮为他们掀起,为他们欢呼,多么荣耀啊。
我想像那样活着,我想...站在舞台中央。
我开始对我未来的生活充满了无限的幻想,我开始把自己积攒下来的零花钱拿去买各式各样跟魂师有关的书籍,我从书上第一次管中窥豹到那个危机四伏,却又丰富多彩的世界,斗罗大陆,这才是真正的斗罗大陆。
可是我父母极力反对,甚至制止我的行为,我不懂,为什么他们要阻止我追求梦想?
难道我要和父亲一样,永远做村夫吗?
直到那一天,斗罗大陆一年一度的天使诞生之日,武魂殿的重大节庆日,那个...被誉为希望的一天,断绝了老子所有的希望!
手帕!你知道吗?我所有的憧憬,就是那一天被破的,我终于理解了,为什么爸爸会那样反对我去成为一名魂师,不是因为前途未知的危险,而是他知道我不可能成为魂师!因为他的武魂是铃铛,妈妈的武魂是手帕。
先天魂力?不谈也罢。
那一个瞬间,我脑子里除了一片空白之外,还在想另一个问题。
“爸爸,你是否跟我一样,也做过这样的美梦呢?”
当晚,我听到了妈妈的哭闹声。“你为什么要让他去看斗魂场!我都说了的...明明说过的..”
一切都显得很明了了,不管是过去,还是未来,都显得清晰无比。
可是我的心里,好像永远缺了一块,而且我的儿子也会缺这一块。
不同于其他人,我每日除了耕地以外,都会抽出时间去练习一会儿剑技,我原本以为自己的武魂是长剑,专门攒钱买的。
一年...两年...十年...二十年...
村里人都说我疯了,可是我觉得只要舞着剑的那一刻,我才感觉自己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不是世界活在我身上。
第二次改变?稍等,我眼睛进风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