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回忆纠缠了一整晚的季寂,觉得自己犹如回光返照般精神奕奕,虽然她一直都闭着眼假装沉睡,不过耳边传来的窸窸窣窣声让她知道,这会已经是清晨六点了。
宋昱是个很有时间观的人,每天雷打不动地六点起床收拾,一小时的晨跑,七点半喝杯美式加一份火腿可颂,享用早餐的时间,顺便阅览国际新闻、股市头条,八点准时出门。
永远比上班打卡时间早半小时到公司的勤劳boss。
至于为什么她能记得这么精准,也是多亏了她旺盛的好奇心。
对于几乎每次见面,都会把自己折腾地恨不得睡到世界末日的始作俑者,谁会不好奇永远第二天都看不到他身影的秘密呢?
她很敬佩那些生活条理清楚,又能严格按照自己规划进行的人,因为她不是。
不论是穿越前原来的自己,还是现在这个身体,她们都是一样的随性,换个不好听的说法,就是不修边幅。
季氏破产前,她随性享受,永远不担心明天,因为最顺坦的生活家里都会给她安排好;季氏破产后,她随遇而安,一样不担心明天,因为糟糕的事迟早会来无论她是否在意。
脑子实在太清醒了,而且一直睡不着躺着,身板也隐隐酸痛,像是有人硬往她几个关节灌了陈年老醋。
她翻身下床洗漱了一番,完了好像被宋昱的健康生活刺激到,然后突发奇想地在房间地毯上做起了瑜伽。
宋昱推门而入的时候,看到的是一个穿着加菲猫睡裙,直挺挺躺在地上的人。
他当时没多想,以为是睡相差滚下来的。他大步走过去,想把人从地上捞起放回床上,结果刚要碰到,就听到地上人拒绝。
“我这是在练瑜伽,你别管我。”
“……”宋昱呆住了,额头的汗恰巧从脸颊,顺着下颔角滚落,滴在她的唇上,躺地上的人嫌弃地抬手一擦,就催着他去冲下澡。
等他再出来,地上的人已经换了个姿势,整个人趴着,手肘弯曲、手心托脸,下巴轻扬露出了好看的下颚线,宋昱顺着她修长的脖颈往下,就看到她宽松的衣领里春光无限。
他好整以暇地欣赏了一两分钟,就看着女人长吁了口气,爬起身来伸了个懒腰。
“你还没走吗?”季寂目光落在赤裸着上半身,斜靠在浴室门口的人上,一时有些燥热地用手扇风,舔了舔嘴唇。
她突然想起田晚对一见钟情理论的评价,这世上哪有什么一见钟情,其实说白了都是见色起意。
宋昱是真的好看,她是真的喜欢。
“既然你都醒了,我就直接跟你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