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易重新低头看了看灰兔,有点抱歉地又摸了摸它。
见邻居哥哥也不理自己,不给自己吃的,灰兔顿时觉得自己的狗生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开始闹小情绪了,一甩头,甩开了沈易摸头的手,然后转过身,拿屁股对着沈易和顾亿恒。
——哼,我生气惹!
顾亿恒看着自家狗儿子有点肉肉的屁股,对沈易摇了摇头,说:“没关系的,灰兔很快就会忘了,然后高高兴兴去看电视的,不用管它,我们吃饭吧。”
说完,他就顺手给沈易盛了一碗汤。
沈易垂着眼睛,看着放在自己面前的汤,神情怔怔的,迟迟没有动手。
顾亿恒给自己也盛了碗,看沈易一直没动,就说道:“快尝尝看吧,不过我不知道你口味的咸淡,是按照我自己的口味放得盐,要是淡了或是咸了,你就告诉我,下次我就记住了。”
沈易安安静静的,又过了会儿,才慢吞吞地伸出手,端起碗。
顾亿恒看了,又提醒了一句:“要小心烫。”
“……嗯。”沈易垂着头,过长的头发遮住了他的半张脸,表情有些模糊不清。
端着碗,沈易低头喝了一口的汤,汤喝进嘴里,排骨和冬瓜混合的香味瞬间弥漫了整个口腔,味道甜甜的,比牛奶还甜。
一点一点地吞咽下去,温温热热的汤进入胃里,让沈易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变得温暖了起来。
从胃开始,暖意沿着血液流到四肢,再到全身。
暖暖的,很舒服。
顾亿恒看沈易一口接一口地喝汤,眼睛亮亮的,忍不住期待地问:“怎么样,味道还行吗?”
沈易轻轻地点头,“很好喝。”
闻言,顾亿恒笑了,露出一口白牙,尾巴有些翘起来,忍不住夸赞自己:“我说我的手艺还行的吧,嘿嘿,我爸妈也都说好吃的,对了,那你再尝尝这些菜,看看怎么样?”
顾亿恒说着,又给沈易装了一碗饭,接着还想要给沈易夹菜,但他刚夹起来,立刻反应了过来并不合适,于是又反手把一筷子的菜放回了自己的碗里,有些尴尬地对沈易笑了笑。
他和沈易的关系还没有特别熟,特别铁,这么夹菜的话,可能会被嫌弃的。
顾亿恒知道有一个度,还不能轻易越过。
沈易喝了一碗的汤,其实已经饱了,但他看着正在极力推荐的顾亿恒,又想起他辛苦做得饭菜,不想拒绝,于是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每一道菜都夹了点,配着米饭,尝了一口。
真的很好吃。
顾亿恒的手艺,的确很好,没有骗人。
他已经尝不出饭菜的味道很久了,每道菜,每种食物,在他吃起来,都是一样的,没有任何差别。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太久,久到他以为他的味觉已经出了问题。
可是昨天的牛奶,今天的饭菜,却都让他吃出了不同的味道——牛奶很甜,汤很好喝,菜很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