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周末,徐晶晶生拉硬拽,把徐明明带来公园。
徐明明一路走一路不屑地嚷嚷:“编程!那叫编程!哪能是个人就会。”
“那人不一样,没他不懂的。”
“你见识少,才觉得是个人就厉害。”
“你见识多哈?你那初中的玩意,有什么难懂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什么大学者呢。”
远远的,徐晶晶就瞥见江暮又在那萧条了的紫藤花架下看书,笑着走上前,语气已是十分相熟:“你是把家里的书柜搬来了吗?”
江暮从书中抬首,看眼徐晶晶,又瞟下徐明明,低下头去说:“长荣街路口右转四百米有道巷子,进去最顶头,住的可能是你们这看书最多的人,他家平房两层,二层住人,一层是书铺,不挣钱,因为你这样住了二十几年的人都不知道他。”
这人时不常就会不经意说出些鄙视人的话,骨子里的傲慢,徐晶晶见怪不怪了,却怕妹妹对他有意见,不肯再请教他作业,妹妹正值青春期,看谁都不忿。她回过头去,就见徐明明定在原地,眼睛直勾勾看着江暮,满眼惊艳和痴迷。得,看样子是什么都没听进去。
徐明明开始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期待周末,她便可见到那偶像剧里走出来的人。他为她讲解计算机语言,她本是讨厌这些的,数学毫无用处,编程枯燥无聊,物理晦涩难懂,化学?化学臭臭的。她喜欢文学,女孩子都喜欢文学。可当他念道:“蚂蚁将吞掉罗马,有人言之凿凿。它们在石板间游走;母狼之城,是怎样的宝石之路切割你的咽喉?”她发现她喜欢的是言情小说。
姐姐说得对,没他不懂的。和他相比,班里那些看见女生卫生巾就大惊小怪哈哈大笑的男生都是猪蹄。
她不再满足于只在周末见到他。她月考校排名蹿升了三十几名,她的代码写得好极了,老师看了都惊叹。所以她向老师举荐他来教一周一次的拓展课,如此每周又多一天见到他。
他居然不假思索地同意,徐明明高兴得在街上跳起舞,晚上在被窝里笑到脸酸。
“江老师,”拓展课在每周二最后一节,下课后同学都走了,徐明明趴在讲台边,仰视着江暮漂亮的下颌线,念念道:“你会留在龙崖吗?”
江暮不答,她就改问:“你交过女朋友吗?”
他已经收好东西,抬脚要走,徐明明赶忙追上,又问:“你为什么会答应来教课?”
江暮瞥她一眼,“可以转移注意力。”
“从什么上?”
“槐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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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喀索斯,就是那个水仙少年。
罗承曾经分析说,江暮和魏皎互相纠缠,本质是对自我的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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