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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嘘,正在迷情中 > 第 2 部分

第 2 部分

“他在干什么?”

“没干什么。”

“不是他的房间,他怎么进去的?”

“那肯定是尼格拉斯先生让他进去的。”

“这是你的分析吧?”我们问服务员。

“嗯……我想肯定是吧。我一进房间,我问他先生可以为您打扫房间吗?他说可以。 我就进去了,我说先生您是住711房间吧?他说是的,他说他和尼格拉斯先生是一起的。”

“他还说什么?”

“我打扫卫生,他就走了。临走时跟我说,呆会儿尼格拉斯先生要是来电话找他的话,让我告诉尼格拉斯先生他已经下去了,让他到lb(大堂)找他。”

“后来尼格拉斯来电话了吗?”

“没来。我打扫完房就走了。不过后来晚上尼格拉斯先生回来的时候,我告诉他了。”

“你怎么跟他说的?”

“我就说你朋友上午在你房间等你来着,后来让你上大堂找他去。”

“他说什么?”

“他开始问是哪个朋友,我说就是住7if的那个。他开始还犯愣,后来想了想,说唤。”

“紧接着他就离店了吗?”

“对,他进房也就十分钟吧,就离店了。这当中我还进了他一次房,给他送洗好的衣服,他有一件西装早上交给我们去洗的。对了,还有一件事,就是刚才我们还接到尼格拉斯先生打来的一个电话,问他的钱包是不是丢在房间里了,电话是我们夜班主管接的, 我当时正在做夜床呢,主管找我,我们一起去的708房间,他的钱包确实丢在房间里了。后来我跟主管说我下了中班回家”正好路过港华中心,可以给他把钱包送去,我们主管说行。“

“尼格拉斯现在住港华中心?”

“啊,他说他住港华中心,住407房间。”

听服务员这么一说,我们一块石头落了地,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潘小伟没走远,就在不远的港华中心大酒店。这时候伍队长决定马上结束对服务员的询问。

“钱包呢,你交给我恻b。”

“钱包,我已经给711房那位客人了。”服务员说。

“给711房间客人了?”我们问:“你不是说你下了班给他送去吗?”

“后来我给711房做夜床的时候, 我跟他说了尼格拉斯先生丢钱包的事,他说你不用送了,他马上也要搬过去,把钱包带过去就行,后来我就把钱包给他了。”

“他知道尼格拉斯住什么地方吗?”

“我告诉他了,港华中心407。”

在一旁听着的保卫部经理厉声批评服务员不该私自将钱包交给不摸底细的人,“万一他是骗子呢,万一他带着钱包溜了呢,丢钱的客人再来找饭店,你负得了责任吗?”

服务员似乎一点也不意识自己的愚蠢,眨着眼睛不说话。保卫部经理一劲跟我们解释,说酒店对客人遗留物品都有清点登记认领等等一系列规定,对员工也都进行过培训。服务员把钱包胡乱给人纯属破坏规定责任自负,当然今后管理上也要加强等等,絮絮叨叨。我们这时已无心再谈下去,因为从服务员叙述的情况看,潘小伟行色匆匆,丢三落四,像是有点受惊的样子。而那位“看着脏了巴卿”的瘦子,听到后来,似乎也并不像是潘家的保镖。总之潘小伟和瘦子的形状都有点怪。

从天龙饭店一出来,一直往西,我们在车上挂上警灯,连闯几个路口,直扑港华中心。

港华中心的全称好像叫北京港华中心瑞典酒店,一听这名就知道是瑞典人管理的酒店。我们进店先找保卫部,这时差不多九点钟了,保卫部经理已经下班。部里还有一位值班员,是个主管级的干部。他帮我们在前台查了一下,果然,潘小伟住在407房。又通过客房部查了一下,楼层服务员说客人正在房间休息。

伍队长这时就用饭店保卫部办公室的外线电话和处长通话,把情况说了说。总之是人已经找到了,按照局里领导和处里领导原先研究好的方案——人一找到,先公开接触,以警方身份直接询问小提琴的下落,然后根据潘小伟的反应再决定怎么做工作。所以处长当即在电话里拍板,为防止潘小伟再度搬家造成失控,今晚——确实时间晚了点——就由伍队长出面与潘见面。

饭店保卫部的那位主管建议:因为已经晚上快十点了,为了礼貌,是否先打电话到潘的房间,约他下来到会客室见面。伍队长说不行,万一姓潘的不想见的话,一接电话准开溜,所以只能把他堵在房间里,不想见也得见!于是我们让保卫干部带路,直接就上了四楼。

楼道里空空的没人,从一些客房的房门里,能传出客人的说笑和电视节目的声音。 407房的房门紧闭,里边没有一丝声响,保卫干部敲门,无人应声。打门铃,也无人应声。小薛上去,用力按门铃,门铃叮当作响,反复多次,屋里竟无一点动静。伍队长当机立断,令保卫干部用万能钥匙强行开门。

保卫干部脸都白了,哆哆喀佩地好半天才把钥匙c进锁孔。门开了,里边有灯光,薛宇推开保卫干部,第一个进去。我跟在他后面,就听见他喊了一声,接着就是倒下来的声音,我们全都知道不好,赶快往里冲。我看见潘小伟穿着睡衣,圆睁双眼,两手举着客房里的一个立式的木头的衣架,小薛已经让那衣架给打倒在地了,是一下就给打昏过去的。我和伍队长拿着手枪指着潘小伟,伍队长大喊一声我们是警察你别动!说实在的,我当时膝盖抖得控制不住,腿肚子都抽筋了。因为这是我从警院毕业以后,也是我一生中第一次碰上这种阵势。我不是害怕,真不是,我一点不害怕。我们好几个人,都有枪,没什么好怕的。可我不知道怎么搞的,也可能就像一个新兵第一次听到枪炮声——不是在电影上啊——就控制不住打哆咦,紧张,也可能是激动,那是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激动!

潘小伟这会儿看上去比我还紧张,他确实是受惊了,看着我们,举着衣架子,既不进攻,也不退却,那架势是跟我们对峙。我当时也不知道跟哪儿借的胆儿,用枪使劲顶着他的太阳x,我喊,你放下来!他歪着头把衣架子放下来了。我拿枪顶着他,我们队长连忙蹲下来去看小薛。

这时我们都发现,地上横着的,不光是小薛,在墙角里还有一个人,瘦瘦的,确实,是一个“看着脏了巴卿”的昏迷了的男人。

第三次交谈

海岩: 吕月月,昨天你说到在港华中心瑞典酒店407房间里还有一个昏迷的男人,然后就打住不说了,我都觉得你真像一个说书的,说到关键时刻,就把扇子一合,且听下回分解了。

吕月月:不是我吊你胃口,因为昨天时间已经太晚了,我还得吃晚饭,结果还是迟到了。

海岩:迟到要扣奖金吗?吕月月 :我们主要是靠小费的,本来也没什么奖金,迟到了要看你和老板的关系,总迟到,关系又不行,那就只有炒鱿 鱼吧。

海岩:说明你和老板关系还行。

吕月月:那倒不是,可能是我对歌厅还有点用吧,有些老客户是冲我来的。

海岩:可你在这家夜总会干的时间并不算久啊。

吕月月:那帮家伙,哪家夜总会有新面孔,他们都知道。海岩,我不想总谈夜总会。溶岩:好好,我们还是说港华中心,那个昏迷的男人究竟是谁?

吕月月:其实我昨天等于已经告诉你了,就是罗依。

海岩: 啊,就是那个看着有点脏的瘦子吧?吕月月 :薛宇和罗依是一同被送进公安医院的。薛字第二天出院,脑袋上肿起一个大包,医生说可能有轻度脑震荡。

罗依头部有硬伤,是茶壶砸的,凶手也是潘小伟。

正如我们曾经怀疑的一样,罗依和潘小伟并不是主仆关系,他不是潘家的保像,恰恰相反,是天龙帮老板冯世民手下的干将白头阿华的马仔。阿华名叫林国华,因为长了一头白发所以人称白头阿华。罗依是他派过来追踪潘小伟的。

海岩:天龙帮是不是想干掉潘小伟?

吕月月:天龙帮的意图是什么,罗依的使命是什么,这是我们急于想知道的事情。在第二天早上,罗依神志已经完全清醒,征得医生同意,李队长和纪春雷一起审问了躺在病床上的罗依。实际上李队长和纪春雷在医院已经等了一夜,直到医生说你们可以进去问他了,才开始审问工作。

对罗依的审问进展得十分艰苦。这种黑道上的人是不会轻易把家门里的事情吐露给警方的。但是中午我们那两位审讯专家回家时仍然带回一些成果。罗依承认他在冯世民的公司里做事。这次从香港到北京是按公司的安排,来找潘小伟谈谈,向他询问意大利小提琴的下落。罗依说这把小提琴是冯世民的财产,被潘小伟的大哥播大伟巧取豪夺。在事实面前罗依承认他在潘小伟白天离开天龙饭店以后,到饭店总服务台冒充尼格拉斯取了潘小伟交到那里的客房钥匙。总服务台的工作人员见他持有饭店的房卡,也就是住房证,就把钥匙给他了,疏忽大意没有仔细验对房卡上的姓名和房号。罗依拿了钥匙打开潘小伟住的房间,搜了潘的行李物品,没有找到小提琴。小提琴虽小,但也不是个好藏好掖的东西。在他搜完行李的时候,恰逢客房服务员开房打扫卫生。罗依向我们承认随便进入他人房间是不道德甚至违法的行为,虽然未曾偷拿半点钱财,但他仍表示愿意接受警方处罚。

罗依交代,那天傍晚他在自己房间里听见斜对面潘小伟的房间门声响动,便在门镜中偷看,看见潘小伟提着行李从他门前路过往电梯方向走。猜想这位少爷要溜,于是赶紧跟踪上去。潘小伟是先他一个电梯下楼的。等他追到大门口时潘小伟已经不见踪影。他没想到晚上碰见楼层的服务员,竟然知道潘小伟的去向。他马上表示可以代服务员去港华中心送还潘的钱包。服务员开始不肯,说不麻烦了,他下班正好路过自己去一趟就行。他当然知道服务员送这一趟钱包自然会得到不薄的小费,于是就拿出了两百块钱塞给服务员,说是替尼格拉斯先生表示感谢,服务员马上就把钱包给他了,并且告知了潘小伟的房号。

罗依说他是九点半钟赶到港华中心的,他到407房间找潘小伟交涉,发生争执,潘动手用桌上的茶壶砸他头部,以后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从时间上看,罗依恰恰是在我们上楼找潘小伟的前几分钟进入潘的房间的。

海岩:潘小伟不是偷偷来大陆避风的吗,天龙帮居然马上知道他的动向,派人追踪而至, 可见神通广大。吕月月 :潘小伟到北京避险,是他大哥一手安排的,做得极为缤密。但是黑帮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扑朔迷离。潘小伟的行踪是怎么被天龙帮探知的,至今我们都不清楚。

海岩:我看潘小伟的照片,面相上倒是清俊单纯,像个学生。没想到出手这么狠,三下两下就把罗依撂乎,不愧为黑帮子弟!

吕月月:在审罗依之前,也就是那天的当天晚上,伍队长和刘保华审了潘小伟。

潘小伟的说法和第二天罗依说的,完全不一样。潘小伟承认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和真实姓名,也承认了此次北京之行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天龙帮的加害。他说他离开天龙饭店搬到“港华”,是因为发觉被人跟踪,他的房间也被人翻动。他以为换个地方住就万事大吉了。不料在他快离开房间时服务员送来了他早上交洗的西服。其实这西服中午就洗好了,但服务员并不送回房间,因为只有等到客人回来了再送才可能得到小费。潘小伟付完小费又忙着收拾行李,行色匆匆地忘记带走付小费时拿出的钱包。恰恰是这个钱包暴露了他的去向。他在港华中心下了出租车就拿不出车费,他已经身无分文。出租车的司机以为他是骗子,揪住不放,把车横在饭店门口不走。

在饭店打公用电话都要钱,于是他求助饭店的大堂副理打电话到天龙饭店询问钱包的下落。没料到这个电话把罗依给招来了。罗依送来的不是钱包,而是一根很细的钢丝绳。他假冒饭店服务员说是送一个访客留言,赚开了房门,进门就用细绳扣住潘小伟的脖子想把他勒死。结果不巧勒在了下巴上,就差这么一寸,潘小伟侥幸活命。挣扎之中,抓到桌上的茶壶给了罗依一下,开了罗依的瓢儿。大概也就是这时候,我们来了,敲门,潘不敢应声。他当然不敢应声,我们就自己开门。这时候潘小伟是惊愧未定,顺手抄起一个立式农架,谁进去他打谁,薛字第一个进的,潘小伟一看不是服务员,又能开门,准不是好人,然后薛字就轻度脑震荡了。

海岩: 那你们分析,究竟潘小伟说的真实呢,还是罗依讲的真实?吕月月 :当然是潘小伟的真实。第一,合清理;第二,我们在现场发现了那根细钢丝绳;第三,潘小伟的下巴上确有一条钢丝绳勒出的红印,他不能没事自己勒自己吧。

从已经发生的全部情况分析,我们判断,天龙帮派罗依追到北京,首先是要找那把提琴。他们大概怀疑潘家把提琴让潘小伟带出香港了。当罗依发现提琴并不在潘小伟手中以后,就决定除掉潘小伟,大概至少以此能再次向潘家显示天龙帮的法力无边吧。天龙帮和罗依本人,都犯了一个错误,他们过分小看了潘小伟,以为他不过是个r臭未干的学生,手无缚j之力,一捅就得死。没料到潘小伟能置死地而后生。

海岩:有一点不知你们后来有没有搞清楚,这把小提琴究竟是潘大伟在古董商那里买下来的,还是真的如罗依所说,是从冯世民手上巧取豪夺的?

吕月月:根据后来我们调查掌握的情况,琴是潘大伟从古董商那里直接买来的没错,但是在这两年潘冯两家的势力较量上,潘家越来越处于劣势。为了和天龙帮修好,潘大伟在去年把这只小提琴作为寿礼送给了冯世民。可不久前天龙帮的一个小兄弟叛变投靠了潘家,不知轻重地偷了这把小提琴作为给潘家的见面礼,激怒了天龙帮,无论潘家怎么解释,还是爆发了一场大火并。火并虽因偶然误会而起,基础还是积怨多年的利益冲突。由此看来,罗依的交代也不是无中生有。

海岩:那这两个人,潘小伟和罗依,你们怎么处置呢。

吕月月:罗依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地点又在北京,中国政府有司法管辖权,后来这个案子结束后,罗依被依法起诉,怎么判的我不知道。

海岩:潘小伟呢,怎么处理?

吕月月:潘小伟没有犯罪,我们不能对他采取任何法律措施。他在香港也没有任何案底,也就是说,算是个清清白白的人。一个清清白白的香港同胞来大陆旅游观光,那当然只能让他回饭店住。于是问题来了,我们想通过他找到小提琴的线索,所以得看住他不能让他跑了,可又不能任意限制他的行动自由。

海岩:可不是吗,现在是法制社会,潘小伟又是香港同胞,我想象得出是很难处理的。

吕月月:在审完潘小伟以后,我们把他送回港华中心饭店,当然,给他换了一个房间,加强了楼层的保安措施。下步拿他怎么办,得请示。伍队长让刘保华赶快整理出对潘小伟的审问笔录,当然,写在文字上应该是“讯问”笔录,因为他并不是作为犯人或者被告人或者是被我们采取了刑事措施的人接受问话的,所以不能用“审”字,应该用“讯问”两个字,说明他最多是证人的身份。刘保华那天没回家,连夜整理讯问记录,以便第二天如果要对罗依采取拘留或逮捕措施的时候,好向市局或检察院报材料。伍队长则让我跟上他去找处长,这时候大约是半夜两点多钟了。

处长家住在乃子府。乃子府你知道吗?就是靠近灯市西口那边,离天伦王朝和国际艺苑饭店挺近。处长就住那儿一栋六层高的宿舍楼里。

我们到的时候,他因为已经和伍队长通过电话,所以早从床上爬起来在客厅里等我们。伍队长先把这一晚上的情况和潘小伟的交代汇报了一遍,处长拍着烟听着,听完了没表态,先笑着问我,是不是头一回见这阵势,犯怵没有?我说还行吧,队长说月月表现不错,一点没犯怵,就是手里有杆枪见着原人就搂不住火了,那小子举着衣服架子是吓傻了你没看出来吗,我要不拉住你你非把他崩了不可。我说,队长我不至于那么不懂政策吧,我根本没怎么的他,可你看他对薛手下手多狠。队长说嗅,这点 我倒忘了,他打了薛宇你心疼了,所以你要替薛字报仇伸 冤是木是?我说不是不是, 木是那个意思。同志之间这么 长时间在一块儿都是战友了,就像上前线打仗,战友的牺 牲最能激发对敌人的仇恨……队长说得了得了你别越描 越黑。

处长问: “怎么,月月和小薛不错?”我说没有,就一 般朋友。队长说他们俩还行吧,小薛挺喜欢月月,月月呢,女孩子嘛,拿点架子。我说我有什么资本拿架子呀。 海岩,我不知道你懂不懂女孩子的心理,一般都不习惯别人当 面议论自己。 可那天我们两个头头儿这么说我,我感觉挺 好,他们论年龄都是我的长辈,他们议论我的时候,口气、表情,都很真诚,挺温暖的。我现在回想起来,感觉挺好。

后来处长言归正题,问:“对潘小伟你们有什么想法,怎么处理?”

队长说:“目前要继续查清小提琴的下落,潘小伟这 根线不能撒手。”

处长又问:“人住在饭店里,你们打算怎么控制?”

队长说: “潘小伟目前主要是想摆脱天龙帮而不是摆 脱我们,他要避免冯世民的追杀, 也需要有我们帮助,而 且作为当地警察,我们也完全可以名正言顺地对他提供 保护。 这就是所谓坏事变好事,要是没有今晚这场虚惊,我们今后保持和潘小伟的接触,并且做他的工作,还不方 便呢。”

处长说: “那倒也是。”他又问:“老伍,这么说吧,你 对做好潘小伟的工作,求得他的合作,查清小提琴的下 落,有几成信心?”

伍队长说:“五成。”

处长一瞪眼:“五成等于没说。五成不等于说一半一半吗!”

伍队长说:“我觉得潘小伟这个人,年轻,涉世不深,在跟他交谈时我观察,人也算比较单纯,不油。可能从小富贵惯了,所以有点少爷脾气,但从言谈举止上看得出是受过教育的,有文化。我想,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不至于一点情理不通吧。而且从香港警方提供的情况看,他从来没有参与过他家族的违法活动。也就是说,还没有陷进去,应该拔得出来。”

处长也很赞同,说:“你有信心就好。”又说:“我倒是担心,这小家伙对他们家族的事,知道多少,对这把小提琴的来龙去脉,知道多少。”

队长:“这就难说了,也许全不知道,也许全知道。”

从处长家出来的时候已经三点多钟了。处长基本同意了伍队长提出的方案,说明天再跟局里汇报汇报。我和伍队长坐进汽车,队长说先送我回家,其实我们队长人特别好,现在很难找到这样敬业的人。你想他总不回家他儿子伍冬冬怎么办,队长夫人去世好几年了,队长一直为了冬冬没有再续。他一做饭做一大盆,菜也做得多多的,放冰箱里,每天让冬冬自己热了吃。冬冬很可怜,我们队长这一点非常让人尊敬。

后来队长开车送我回家。我从大学毕业分配到北京后,本来一直住在单位的集体宿舍里。那年五月份我妈从老家到北京来看我,住在她同学家的一间多余的房子里,就在地安门那儿,那些天我下了班就到我妈那儿和她一块儿住。

海岩:在地安门哪儿呀?

吕月月:就在狗不理包子餐厅旁边一个胡同里,平房。我们那儿算是北京的贫民窟。全是危旧小平房或者违章建筑。又像是《水讲传》扈家庄里的盘陀路,分岔极多,进去你就出不来。队长送我到胡同口,胡同窄,车开不进去。我下车时队长突然叫住我,他说了一句话。我当时怎么也不会想到就是这句话,断送了我的一生。

港台:什么话?

吕月月:他侧着头看了我半天,说:“月月,这个案子,你要唱主角了。”

第二章

海岩:月月,你昨天最后说的那句话,使我非常不解。你说你们队长的一句话就断送了你的一生,是木是太严重了?你是不是感到有很多人,包括你们队长在内,都做过许多对不起你的事,由此使你痛恨他们,甚至痛恨一切人。你昨天说的这句话让我想了一个晚上。我想像你这样一个大学生,又在所谓“国家机器”中工作,落得现在这样的地步——啊,你别误会,我的意思是,以你所受过的教育和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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