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个天高气爽的好日子,适合踏青旅游、阖家欢乐,再不济也应该盖在大被里,和女神共赴周公之约。绝不是,绝不是!大清早的起床在拥挤的马路上堵上一个小时最后一分钟压线打卡早饭都没吃却要听黄老头的公鸭嗓子像唐僧念经一样絮絮叨叨了一个多小时!
温煜把哈欠卡在了喉咙眼儿里,却没控制住困倦翻涌而上,涌出眼睛的泪水。
抬手,揉了一把脸,蹭出了两道温热的泪痕,风一吹,泛出一丝冷意。他拢了拢外套,看了一眼风口。春假后开工的第一天,公司里竟然没有暖气,这是逼着人不爱公司,不爱工作吗?
哆哆嗦嗦的从外套兜里拿出烟,刚刚点燃,旁边的手就递了过来。
细长的狐狸眼斜睨,瞥了那只又短又黑的手一眼,将打火机和一包烟一起放了上去。
“咔!”
“咔哒!”
“咔哒咔哒!”
像是传染病一样,随着烟盒里的烟越来越少,打火机的声音此起彼伏,眨眼的功夫,会议室里烟雾弥漫,仿佛仙境。
“瞧瞧!瞧瞧你们一副上多了床喝多了酒熬夜吃鸡的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咱这儿是戒毒所呢!”公鸭嗓子突然拔高,像是指甲刮在了玻璃上,尖锐刺耳的声音非要表达出痛心疾首的情绪,所有人只觉得太阳穴“嗡嗡”的疼,眉心纷纷蹙紧。
“能不能神一点?能不能神一点!我不是给你们放了三天假吗?三天而已!你们的骨头就没了是不是?给我一支烟。”
“诺,老大,您请。”
“咦,这是什么烟?味道不错。”
“煜哥发的。煜哥!这是啥烟?”
“朋友从国外带回来,抽就是了。”温煜撩起眼皮子,露出了一双红肿无神的眼睛,胡子拉碴的模样,鸡窝头,还有大衣领口上的一团油渍,简直和路边的流浪汉差不多。
黄衷夹着烟的手指敲了敲桌面,烟灰瑟瑟落下,铺了一层,扯着像是漏风一样的沙哑嗓子问:“昨天你干吗去了?”
“打麻将……”温煜慢腾腾地说。
“不知道今天上班?还敢熬通宵?”黄衷瞪眼教训。
“……打到十一点,接了个电话,就出门……”
“喝酒去了吧?你也不年轻了,好好谈个恋爱别瞎混,外面乱七八糟的女人什么心思你不知道吗?”
“……去了天方小区六号楼下面守了一夜。”
黄衷闭嘴,眉心蹙紧,沉吟半晌后,正色问道:“天方小区六号楼?月龄家?怎么了?”
温煜深深地抽了一口烟,飘渺的白烟遮挡了他眼底的阴翳,短短时间,眼里的血丝愈发地浓郁了。他说:“赵天乐去了蔓藤悦美,听说没少喝,我本来打算在楼下堵他,拍点实锤。妈的!谁知道那小子昨天夜里根本没回家,喝太多醉死了,当人拉到了凯瑟睡了一宿。得到消息的时候都快五点,我就在车上对付了一晚上,现在头正疼呢,就别让我说话了,当然可以让我睡一觉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