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听了这话,撇撇嘴没再牢骚,心里嘀嘀咕咕,依然是想扔。
什么时候扔的,他忘了。只记得那一天正值盛夏,浓翠蔽日,他趁着奶妈子午睡,偷偷摸摸地窜进了妈的屋子里,扛起烟枪撒腿就跑。妈当时是醒是睡?他不知道,也不敢看。
搂着烟枪在庭院的湖心亭呆了一下午,他如坐针毡,犹犹豫豫地想扔又不敢扔,比划半天,他最终一扯裤子要把烟枪往里面塞,心想:“还是不扔了吧!万一妈发火更不爱我就糟了!”
谁知同一时刻,乌泱泱地移来了一大片人云,手提马灯,大声呼唤着他的乳名。他手心汗津津的,一个没抓稳,烟枪“扑通”一声,直通通地栽进了湖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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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写的都是万字小短篇,此文相当于好几篇万字小短篇,如此连绵不断地写,我真的有点吃不消tat,仿佛一位短跑选手被逼去参加了马拉松……
嘴上说着写着玩,但其实呢,还是给人物做了一些长篇大论的人设,前天笔耕不辍写了很久赵雪林的童年时光,后来发现用不上,险些崩溃。
一杆烟枪,丢了就丢了,他们是大户人家,算不得什么大事。奶妈子攥着他的小手,用香喷喷的手绢给他擦汗,一面擦着一面轻声细语地安慰。
他点了点头,还是慌里慌张、六神无主。
翌日,他吃过早饭,揪着奶妈子的裙角,喃喃地说要去看妈。他从小不缺疼爱,他的屋子里任何一名女性见着了他,都是一顿抱一顿哄,唯独妈对他无动于衷。他心里不服气,总想在妈面前找回场子。
奶妈子不清楚他的内心世界,以为他是眷恋亲娘,感动地掉了几滴眼泪。
当天下午,他如愿以偿地和妈会晤了。
他又是瞪眼,又是跺脚,试图引起妈的注意力。而妈换了廉价的新烟枪,一口气吸了十多个烟泡,正不甚满意兼泪流满面地打着哈欠,见他蹦来蹦去,劈头就是一个大嘴巴:“败家子,滚一边儿玩去!”
他人小,脸也小,这个巴掌多半打在了脑袋上。他两只肥嫩的小手,一只捧着脸蛋,一只摸着脑袋,泪珠子“啪叽啪叽”地滚了下来。
他心想,我以后不要看妈了。
那一年花市灯会,偏巧遇上饥民抢粮闹事,他趁乱被人敲晕拐走;的确是再也没有看过妈。
对于记忆中那位惫懒而又阴阳怪气的“妈”,秦嘉礼丝毫不惦念,甚至很想把她忘个干干净净;然而就像有一缕灵魂滞留在了那不见天日的屋子一样,他这些年,无论如何成长,始终摆脱不了“妈”的影子。
他知道自己长得极高大了,身形松柏似的挺拔,肩背标枪似的笔直;也知道自己手握权势,杀伐决断雷厉而刚明。
可是骨子里,那缕被迫滞留于黑暗的灵魂,使他总觉得自己在仰望谁,等待谁——谁呢?
倘若赵雪林没有做出对不起他的事——拿他换取招安——那么,他可以仰望的人,必然是他了;赵雪林待他丹心赤忱,他愿意把他当成父兄仰望。
其实做了也没关系,十多年过去了,他宽宏大量,早已不怎么放在心上;况且,赵雪林付出的代价,也着实不小,不是吗?秦嘉礼掂量着,衡量着,感觉对方还是很有资格继续做他的父兄混合体。
头疼就头疼在,这位混合体对他产生了爱情。
在秦嘉礼的世界里,男人的爱情,必须与女人挂钩,不然那能叫爱情吗?那至多算作狎弄!
同理,男人的吻,也应该是落在女人唇上的;亲在另一个男人的嘴巴上,算什么回事?
秦嘉礼心里乱糟糟的,一晃而过数十种想法,每一种想法都看似颇有道理、实则不着边际。等他彻底回神时,赵雪林已经扯开他衬衫的扣子,开始亲吻他的胸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