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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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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冻得有些头重脚轻神思恍惚时,突然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我在黑暗中努力辨认几盏飞速晃动而来的风灯,离得近了才终于看出,密集的雨丝里奔过来一队人,最前面的是罗什和杜进!

罗什奔到面前,摸了摸我身上的衣服,再探一探我的额头,不由分说抱起我向马车冲去。我本想告诉他我没事,却在触及到他暖暖的胸膛后才发现自己已经冻得快没有人气了。

我被抱进马车,他叮嘱车夫在外守着,不要让任何人进来。然后将我身上所有衣物脱掉,把包里最厚的冬装拿出盖住我全身。他自己脱掉衣服钻了进来,紧紧贴着我,两手不停搓着我的手臂。

在他温暖的包围下,我终于缓和过来。他看我恢复了体温,帮我换上干衣,眼里满是心疼与责备,却什么都不说。把我裹得像个北极熊,再次确认我的手脚都暖和之后,他又穿上蓑衣出去,不过很快回来。他告诉我杜进的人已经接管了指挥,现在轮到我们出去了。

我们的马车驶过山谷,一队士兵在用我的方法挥着手中的风灯,杜进站在一旁不停指点着。看到现在的井然有序,我放宽心,在罗什怀中沉沉地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醒来时,发现自己并无生病的征兆。心下暗喜,幸好昨夜罗什回来得及时。跳下马车,眯眼看看天。已经放晴,阳光暖暖地洒下,除了地上的泥泞,丝毫看不出昨晚的磅礴暴雨。我们歇在一片高地上,环顾四周,到处狼藉。每个人,每匹骆驼和马,都一身泥浆。士兵仆从等没有马车可享受的,东倒西歪地靠在任何可以坐的地方打瞌睡。大家都是一夜未睡,也没力气再扎营。

罗什也跳下马车,站在我身后跟我一起打量。逃出山谷后我们就在马车里倚靠着闭了一会儿眼。一小队人朝我们走来,领头的人身穿铠甲,高大魁梧,留着连鬓的虬髯,脸上难掩疲惫之色,正是杜进。

他走到我们面前,双手抱胸郑重地一揖,我们赶紧回礼。

“昨夜法师与公主之德,解救数万条性命,杜某感激之情无以回报。”

“杜将军切莫如此说,这本就是罗什夫妇该做之事。”罗什双手合十,平静地回答。

“杜将军,伤亡情况如何?”我急切地问,心底仍然对自己的积极参与有些惴惴。

“托法师与公主之福,只有最后未及撤出山谷的部分后军,被洪潦淹没,亡失数千人。”

我呆住。我已经尽我所能参与,及早通知众人,用现代方法疏散交通,可结果,仍是跟史书中记载一样,“死者数千人”。那么,若我当时冷漠处之置身事外,死者会有多少?

“未伤及根本,乃是大幸。”许是看到罗什脸上的不忍之色,杜进又说,“自大雨起至洪潦,不过一个多时辰。灾起瞬间,又是深夜。若人人安睡,后果不堪设想,岂止死这数千之众?怕是我等皆要丧身在这山谷之中。幸有法师堪舆天机,又得公主辛劳通知,众人皆未睡,方能快速撤离。”

罗什将眼光看向不远处那个恶梦般的山谷,眼中流出悲悯,长长吐口气,对着杜进再双手合什一拜:“杜将军,死难者下葬时,请容罗什为他们诵经超度。”

“法师真乃慈悲智慧之人,杜某着实佩服!法师今后有任何差遣,杜某定万死不辞。”杜进突然抱拳对着罗什半屈膝,这么隆重让我们吓了一跳,罗什赶紧扶他起来。

“对了,不知公主昨夜用的是何灯?居然从极远处也能望见,且成束状,可随意挥动。”杜进又对我拜了一拜,“昨夜如此无序混乱,若非公主指示得当,驼马塞道,定会耽搁时辰。此役,公主功劳甚大。”

“这个……”我呲着牙,脑子拼命转。

“此乃康居国王送与我王的礼物,听说是从极西的大秦而来。我王也只此一盏,赠与公主。”

瞥眼看他,却见到一脸的无波。我只好呲着牙添一句:“对啊,这世间只此一盏,可惜昨夜泡在水中太久,已经坏了。”这倒没骗他,真的是泡坏了。

杜进表示一下可惜了,再说几句,便去安排扎营之事。我嘘出一口气,偷偷扯他的衣角:“你不是不可妄言么?”

他看我一眼,淡淡地说:“若说那是千年后的物件,他更会觉得是妄言呢。”

他两眼又犀利地s向我,我赶紧做缴枪不杀状:“对不起,我不敢了。下次绝对不在人前拿出未来的东西。”

他叹口气,拿下我举高的手,满眼疼惜:“非是为此责备你。事有轻重缓急,昨夜那种状况,当然该用。只是,昨夜你那么不爱惜自己的身体,差点冻出病来,想让为夫急死么?”

我愣住,然后冲他笑。为夫?他第一次用这个称呼,心里暖烘烘的。

“瞧你,还笑得出来!”他着恼了,轻敲我的脑门。他小时候都是我敲他的光脑门,什么时候颠倒了?正想嘟哝几句,见他肃然说道,“若是冻出病来,吕光不会为了你一人养病停下整支队伍。这一路颠簸,又缺医药,若是病情加重……”

他突然停顿住,脸上现出我从未见过的害怕神情,眼带哀伤地看向我:“这里无法医治的话,罗什恐怕只能让你回去自己的时代……”

心里咯噔一下,立刻明白他害怕的原因。老板的话在脑中迅速掠过,一时之间,我竟比他更恐惧。嗯哼一声,尽力驱散那些我不想面对的事情,对视上他深邃的双眼,郑重地举手发誓:“你放心,我一定好好保护自己。因为你,我从来没有如此刻般觉得自己的身体是这样重要。这身体不光是我自己一人的,也是你的。”

他嘴角弯一下,笑得风清云淡。将我举起发誓的手掰下:“我们去看看有无伤员吧。”

他温和的手拉着我走,春风拂起他的僧衣,阳光明媚地在他身上洒下金色光芒。我偷眼看他秀逸的轮廓,禁不住浮上笑意,手指交缠进他的手,跟他一起向前走。

我们休整了三天才出发。死去的数千人,有很多已经被洪水冲得尸骨无寻。找到的只有三分之一,挖一个大坑,把所有尸体堆在一处掩埋了。为了吕光的愚蠢与偏执,他们付出性命,却连个墓碑都没有。罗什三天里一直很忙碌,坚持为每位死者念一遍往生经。吕光看见罗什总是y着脸避开,大概觉得丢了面子。

三日后我们再次走入了那个记忆惨痛的山谷,整个队伍都沉默着,只有嘈杂的脚步,马车的碌碌,驼铃的叮当声,回荡在山谷间。顶上的一线天空,阳光照常洒落,几千人一夜间魂断丝路,却有谁能记忆起?

吐鲁番的记忆(修改)

在焉耆,吕光受到了国王隆重的接待。他西征时,进兵至焉耆,国王泥流就已经率其附属国请降。现在东归,焉耆王泥流更是竭尽所能讨好,所以吕光在焉耆停留了五天左右,又收了焉耆王很多礼物。焉耆与龟兹语言风俗人种都非常相近,所以在这里的五天,我们似乎又回到了龟兹。能有这样的熟悉感,让罗什几日里都高兴异常。

出了焉耆,我们一直沿博斯腾湖走了数日。这是中国最大的内陆淡水湖,浩瀚的碧波荡漾,湖边长满茂盛的芦苇和香蒲。各种水鸟一群群嗷嗷叫着掠过水面,时不时看到当地焉耆百姓撑着小船打鱼。每日扎营后便有很多士兵去湖里抓鱼,那几日我们的晚餐丰盛了很多。

五月份我们进入了世界上最低的盆地之一——吐鲁番盆地。吐鲁番是维语,这时代还未出现这个称呼。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这里属于车师前部地域。气候已变得炎热干燥,还没到最热的夏天,吐鲁番火洲的威名,便向我们迫不及待地展示出来。行走数日,眼前唯一出现的便是空旷的不毛之地,极端荒凉。时常刮起的大风,吹得人东倒西歪。地上覆盖细细的盐粒,盐壳仿佛吸收了光线,地面上发出恍惚的微光,天际偶尔出现莫名的湖水树木,总总怪像,却是海市蜃楼之故。

我们进入了车师前部的王城。这座城市建筑在两条河交汇处三十米高的悬崖台地上,只有一条狭窄的土路能通到城门,地形之独特,让人叫绝。在现代我曾来过,看到满目土黄色的残破,这里,就是著名的交河古城,21世纪最大最古老,也是保存最好的土建筑古城。

《汉书?西域传》记载:“车师前国,王治交河城。河水分流城下,故号交河。”车师前部统治这片地区已达五百余年。但过不了八十年,等车师最后一代王死后,柔然立阚氏伯周为王,车师前部改称为高昌国,政治中心从交河迁到几十公里外的高昌故城。玄奘西行路过高昌,与高昌王鞠文泰结拜兄弟,《西游记》里的御弟,便是这样来的。

车师前部是去长安请求符坚西征的几国之一,而且自愿充当吕光的向导。所以对吕光的到来,欢迎仪式也是极尽隆重。黄昏时分我们在音乐舞蹈和鲜花中走进城门,让我一阵恍惚。对我而言,就在不久前看到的废墟,眼下却是如此鲜活地以繁荣面貌呈现在我面前。沧海桑田,真的不过是转瞬间事。

这个城市一直繁荣到十三世纪末,蒙古贵族海都叛乱,经过多年的残酷战争,先后攻破高昌,交河,并强迫当地居民放弃传统的佛教改信伊斯兰教。在那场战争的最后,车师人把妇女儿童全沉入井里,以免他们遭受侮辱被奴役。这些井的遗迹,我在21世纪看到,现在,走在交河城的大街上,又再次看到了。蒙古人破城后,实施他们一贯的烧杀抢政策,一座一千五百多年的城市,从此全部摧毁。我眼前位于市中心的大佛寺,一旁用厚土墙砌成的王宫,还有官舍,到了21世纪,都还残留着烈火焚烧的痕迹。

交河是我们到达敦煌前最后一个大城市了,所以吕光宣布休整十日。因为罗什身份高贵,我们没有住驿站,车师王特意安排我们住在王宫里。当天晚上还在大殿举行了盛大的欢迎宴会,罗什和我都应邀参加。宴会上车师前部王提出请罗什到王家的大佛寺讲解大乘般若要义,吕光不好推辞,只能同意。罗什的回答则是:他需要准备一天,后日再开始讲法。

我奇怪地看看他,讲法对他来说太家常便饭,什么时候需要准备了?只要告诉他想查寻什么经文,想知道什么佛学含义,他可以连思索的时间都不用,出口成章。他的脑子,就是一座最全面的藏经阁。看他偷偷对我露一个意味深远的笑,更是疑惑。宴会结束回到我们房间,迫不及待地问他,他却只是抿嘴笑笑,一脸神秘感。

第二天一早起来时不见他。他本来就起得比我早,所以应该是在外做早课,我便不以为意。因为今天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我,是我进交河前期盼已久的。能在交河最鼎盛时期实地考察,这对我来说太有意义了。就算我不打算回现代,可是骨子里对历史考古的热爱,却是怎样都抹灭不了。所以我漱洗完毕,兴冲冲地打算出去了。刚跨出宫门,我便整个人傻掉。

一个背影看上去无懈可击的高挑男人,月牙白短衫,卷曲的褐色披肩发,似有种仙家的飘然之气。听得身后的动静,转身面对我,晶亮的灰眸里流淌着一江春水。

他看一下自己的装扮,向我伸出手臂,笑意昭昭:“今日,没有什么高僧鸠摩罗什,只有陪妻逛街耍玩的一介俗客。”

我正眼冒红心地看着这位卓然的仙人,听他这么说,不禁有些气急:“我那可是工作,不是逛街耍玩。”

他失笑,微摇摇头:“好,那我这俗人,今日便陪妻工作,以供驱使。”

难怪昨晚这么神秘,想必早就盘算好了。他这样把我的喜好放进心里,让我怎样都忍不住咧嘴笑。手伸进他的臂弯,与他一起往外走。突然想起一件往事:“老实告诉我,那年苏幕遮最后一日,你是不是来寻过我?”

脚步有点滞黏,脸上迅速飞过红晕,一向口才极健的他竟然有些语结:“你,你怎知道?”

“因为十多年了,你扮俗世模样的口味一点都没变。”哈哈大笑,想起往事,不由满怀感慨。停下来严肃地面对他,“上一次,我没有来得及告诉你,这次我一定要说出来。”

他面色一凝,探向我双眼,那惴惴的模样让我实在憋不住,笑得弯腰:“我要说的就是——你的这身打扮,真的很好看。”

停住笑,迎上他暖暖的目光,由衷地赞叹:“罗什,你是我见过的,最英俊最有味道的男人。”

他愣一下,随即浮出的腼腆微笑将整个人染得灼灼生辉:“皮相如何,罗什从未在意。再说,都已三十六岁了,哪还有什么英俊。”

我摇头:“三十岁之前,长相由父母定。三十岁之后,便是由自己定了。俗话说:貌由心生。书卷气质,旷达历练,都是后天所得。心境开阔之人,面貌也同样能反映出来。有些男人只是年轻时仗着父母先天馈赠,却越长越无味。肚腩挺出也不禁饮食,只会谩骂命运怨天尤人。这样的男子,就算长得再好,过不了几年,便面目可憎了。但有些男人却能如酒,越放越醇,岁月给他增加的是浓烈的酒香,额头的皱纹添的是气度与魅力,更有生活带来的感悟与智慧。”

仔细打量他蕴华自成的清朗眉目:“罗什,你就是如醇酒般的男人。就算五十岁,六十岁,甚至更老,我也会依旧爱你的相貌。”

再看一下伸长手臂低头看一看自己,努力吸一口气,给自己鼓劲:“而我,也希望锻炼自己,修身养性。让自己也能越老越有魅力,这样才配得上站在你身旁。”

“你啊,就有本事让罗什开怀。”他眼中闪着异样的光彩,轻敲我的额头,““肚子饿了么?听说交河的拉条子很好吃……”

“是么?那我们赶紧去。”来不及搓额头,拉着他的手加快脚步,“你请我吃。”

“你这个傻姑娘,怎么还那么性急……”

他陪着我在街上晃荡,因为穿着俗衣,我便肆无忌惮地当众拉他的手。他刚开始还有些不适应,被我强制着牵手几次,也就无奈地随便我了。我们吃了特色的烤包子,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包子,而是用薄皮子裹着羊r馅,放进烤馕的馕坑里。皮色黄亮时拿出,趁热咬上一口,皮脆r嫩,香而不腻。我一边烫地直跳脚,一边仍是不停嘴地吃,他在一旁不停摇头叹气。

烤羊r串自然也是不能少的。想起以前在苏幕遮上想像过让他陪我蹲在路边吃羊r串的情形,不怀好意地看向他。他看到我的j笑,偷偷后退一步,想引诱我去吃拉条子,被我一把拉住。哈哈,现在羊入虎口,想逃?没门。

最后的结果就是,一代名僧,俗尘不染之人,腼着脸跟我一起站在街角啃羊r串。还好他以前没来过交河,又改装过,所以没人认出他。不然,我估计打死他也不肯让我这样毁他的形象。

我找到一家小摊,坐下来要两碗拉条子,他却有些为难地看看沾了油渍的桌椅。我知道他从小被伺候惯了,很爱干净。笑着告诉他,要吃最正宗的小吃,一定得到这样的小摊子上。我在外旅游,就是如此寻味饕餮的。果真,这家的拉条子韧劲十足,非常有嚼头。他看我吃得那么欢,终于肯动筷了。吃到后来,他也忍不住点头同意我的话。

那天我们逛到天快黑了才回去,几乎把整个交河城都走了一遍,工作啥的早被我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吃得太多,我一路揉着肚子。以前一直以为逛街要跟着弗沙提婆那样会玩闹的人才有意思,今天这个观点彻底推翻。原来是因为我以前从不曾跟自己心爱之人逛过。就算他不会说笑话逗乐,就算他让我拉着手都会四顾有没有人看到,就算他动不动要管束我,不准我吃太多不准我乱跑。可是,跟着他在一起那种满溢出来的幸福感却是弗沙提婆无法带给我的。

晚上睡觉时,他照常用手臂当我的枕头,轻轻在我耳边说:“艾晴,今天真的很开心。”

“嗯,我也一样。好久没这么开心过了。”转过身圈住他的腰,满意地叹息,“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

“你喜欢的话我以后可常陪你出去。”

“你是僧人,不可经常这么做。”我埋进他的怀,贴着他狭长的脸颊,“我也不奢求,只要一年能有一次像今天这样,你陪我一整天,跟我去过最俗世的生活,我就心满意足了。”

唇上拂过温润的柔软,一个低沉的声音入耳:“好。”

他接下来一直在大佛寺讲经,直到我们离开的前一天。而我,与在其他停驻过的地方一样,出门考察做记录。只不过当路过那个烤包子铺,那个我们曾经啃过羊r串的街角,那个拉条子的小摊时,我都会禁不住笑容满面。离开交河时,我一直向后望着渐渐远去的高台上的交河城。这座城市,比任何一处我们短暂停留的地方都让我留恋,因为那段美丽的记忆……

交河到鄯善的一路上,田地里搭着大片葡萄架,有时我们就在这样的葡萄架下穿行。每家每户都有做葡萄干的荫棚。走了一半路程时,火焰山出现在我们眼前。湛蓝的天空,棉糖般的云朵,下面是连绵的色彩对比强烈的褐红。闭上眼睛,那极具渗透力的深红色仍能穿透眼睑。在汗流浃背中,我们走出了吐鲁番盆地,来到了鄯善。

鄯善只是个小国,远不如交河大。只停留了三日,便向西域最后一个小国伊吾进发。伊吾在现代的名字更为响亮,因为它盛产的甜瓜,地球人都知道了这个地方,那便是——哈密。而我所处的时代,伊吾远没有后世的盛名,只是个弹丸小国,却地处丝绸之路的咽喉要道。

小小伊吾的生存之道,便是在夹缝中左右逢源,对谁都不敢得罪。所以虽然伊吾没有参与吕光的西征,却对于借道慷慨得很,迎来送往。在伊吾修整的时间比鄯善长,因为大军要补充足够的水和食物,等待我们的,是让人闻风丧胆的八百里莫贺延碛。

莫贺延碛,在唐之前叫沙河。几乎是死寂一片,毫无生机。穿越之人,只能沿着动物和前人的尸骨行进。路上经常能看到古人的干尸。有人走着走着便倒地而亡,经过长年累月的风化成了干尸,还保留着死时的模样。

吕光前来西征时,在这里走了三百余里无水,将士失色。不过吕光的运气真真是好,被他撞上了百年不遇的沙漠下雨。但吕光不会次次都那么走运,所以他慎重地亲自过问食水的补给,实在也是上次九死一生的经历让他发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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