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白胜并没有说大话。同福客栈天字号房间里的环境,确实十分舒适,让程立感到非常满意。
现在,程立已经吃了顿丰盛美味的晚饭,喝了半斤烧刀子,又刚刚洗了个热水澡。正要脱下外衣,准备上床睡觉。
但就在这时候,又有人在外面,敲响了房门。
程立走过去打开门,看见萧小姐正站在门外。手里还提着个水壶。嫣然道:“程公子,刚才你喝了不少烧刀子。我特意让店家烧了热水,过来替你冲茶的。浓茶可以解酒,喝了会舒服一点。”
烧刀子不是什么好酒。唯一的优点,只在于够烈。烈酒喝多了,确实需要喝浓茶解酒。
劫者的身体素质,当然与普通人不同。哪怕再多喝两三斤烧刀子,程立也不见得会醉。所以也根本不需要解酒。
不过,既然萧小姐一番好意,那就算了。当下程立让开两步,点头道:“进来吧。”
萧小姐欣然答应一声,吃力地提着水壶,走进房间里来。找到茶壶,然后往里面冲茶。
之前在铁马牧场,萧小姐身上所穿的衣服,早已破烂不堪。故此在客栈里安顿好之后,她和萧夫人母女俩,第一时间,便是换衣服。
在这种小镇上,自然也不可能找得到太好的衣衫,但荆钗布裙,反倒让萧小姐更有一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清新感觉。
可惜,还有一点美中不足。那就是这套衣衫的尺寸,似乎小了些。萧小姐穿在身上,虽然让她的腰肢显得更加纤细了。然而细腰以下的部份却突然绷紧,便得她每个部份的曲线,都凸起在程立眼前。
甚至连女人身上最神秘的那一部份,都没有例外。
萧小姐背对着程立,替放在桌子上的茶壶冲水。所以程立可以毫无顾忌地,看得仔仔细细,清清楚楚。
这样一个状况,究竟是有心而为,抑或无意造就?无论如何,这样一个情景,已经足够让很多男人为之心动,甚至动得很快。
程立当然是男人。而且是绝对健康,绝对强壮的男人。同时,他也并非什么苦行僧,会视欲望为洪水猛兽,避之惟恐不及。如果遇上让自己心动的女子,那么程立根本不会有什么顾忌。肯定直截了当,立刻就上去了。
可惜,萧小姐并不能让程立有心动的感觉。没有为什么,不能就是不能。
所以程立很快就收回了目光,没有再看。偏偏不知道怎么搞的,萧小姐冲茶冲得很慢,好半晌了,还是没冲完。
程立耐心等她冲完,这才淡淡道:“萧小姐……”
萧小姐放下水壶,转身过来。嫣然道:“盛兰。我叫萧盛兰。因为我出生的时候,家里恰好有一盘兰花盛开。所以阿爹替我取了这个名字。程大哥,你可以叫我兰儿,或者兰兰也行。家里人都是这样叫我的。”
程立仿佛没听见一样,径自道:“萧小姐,我想说的是,现在天气还很冷。妳还是多穿两件衣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