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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部分

第1章 春水村

三年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而过,曾经的朋友,还记得这个名字吗?——徐大!让我们再创辉煌吧!收藏啊、鲜花啊、推荐啊,通通像手雷一样投过来吧!不废话了,新书……开启!

正文:

我住在春水镇春水村,是一个远近闻名的壮小伙,当初村中的几个小痞子到我九舅家闹事,九舅的妻子徐玉凤忙跑到我家找我,我二话没说,跟了过去。一人对几人,拳头对匕首,三下五除二,将他们打得满地找牙,羞愤而去。

至此,人人皆知,老徐家的小子是个打架的好手。那些小痞子见到我像老鼠见了猫,远远躲着,实在躲不过,就热情的跟我打招呼,称“徐哥”,我也不能做得太绝,点点头,给他们一个面子。

我姥姥家与我家同在一个村,只是一个在村东头,一个在村西头,有几百米远,我爸妈在一次地震中没了,我本应该也死了,可是我命大,习得的气功救了我,那时我已经是十多岁。

九舅是我同村人,七岁时就死了爹妈。我姥姥没儿子,于是认他当自己的亲生儿子,比亲生儿子还亲。他是个很孝顺的人,高中毕业就出去打工,那时在村里,高中毕业可了不得,是一个大秀才了,如果能考上大学,那可是光宗耀祖,可他却不考,要出去打工,把姥爷气得够呛,后来挣了些钱,带回来一个媳妇,长得俊俏极了,人又和气,在整个村里极有威望。

他又买了台拖拉机,那时,整个乡镇也找不到一台那东西,他用它帮别人搞运输,几年间,在村里就是数得着的富户了,盖了一间大瓦房,宽敞明亮,将姥姥姥爷接到他家去住。

玉凤也不干活,就在家里伺侯他两位老人,还有一个女儿,送在镇中心小学上学,长得跟玉凤一样,很美,我跟她叫姐,从小我就梦想娶姐做媳妇。

我家出事后,玉凤本想将我接过去,到她家去生活,我也有点心动,跟这么美的女人过日子可是幸福极了,可我舅却不答应,说是让我自己住,自己生活,我当时恨死他了。但随着书越读越多,对他的用心倒也能明白,当初他说什么天将降大任云云,听得我挺迷糊,现在也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了。

我现在自己过得很好,有两亩地,是九舅的,他家现在不用种地,用钱买粮吃,一头牛,五只羊,一间小土房,日子倒也过得很好。春天种玉米,秋天种小麦,那些粮足够我吃的了。再加上我在家的园子里种些各种各样的蔬菜,算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生活了。

我只读到三年级小学,父母死了,也没人给我交学费,只能辍学了。但我上学时的成绩总是第一,可能与我学的气功有关吧。回家后,我对读书的兴趣更大了,比上学时大多了,有那么一句话:只有失去了才知道它的宝贵!我对这句话挺能理解。

本来上学时,我不大喜欢读书的,只是照着老师的吩咐,上课专心,下课做作业,没怎么出力,也不像老师在给爹妈写信时说的那么刻苦,不知怎么,就总是考第一。可能真的是我聪明?我想,还是与我的气功有关。

说起我练的气功,那可是有些神秘色彩。那是一个冬天的下午,下着大雪,雪花有眼睛那么大,田野里白茫茫一片,让我想起小学课本里的一个词:银装素裹。积雪厚得能盖得住脚脖子了,这在我们村是很少见的。

我爸那时正给我舅家当长工呢,帮忙开车,开的是汽车。九舅家的拖拉机很多,不过汽车嘛就只有这一辆。一天早晨,他喝了两口老烧,有些兴冲冲的走了,去镇上送货。

我想他那么高兴,可能是与昨晚他俩人在房里那一阵子的折腾有关吧,反正老妈也是满面春风的。我的推理能力可是不凡的,我们班上的大牛就喜欢讲这些黄东西。只要一下课,就聚成一团,听他讲,我吸收能力强,一对照,就将他们俩昨晚干的事猜出个大概。

结果,他高兴得过了头,竟将汽车的防滑链忘了,昨晚上说是有些生锈,拿出来上上油。

看着越下越大的雪,我只好将能穿的东西都穿上,拿着那破链子,向镇上进发。其实小镇与我们村也隔得不太远,只有三十几里路。走起来,一般人要用将近一个多小时,但这是下雪天,路可没那么好走,我人小步子小,也快不起来,开始时,刚一发力,就是一个跟头,跌了两次,就不敢了,只能乖乖的走了。

雪越来越大,风也起来了,吹得雪花漫天飞舞,直往领口里钻,瞬时即化成水,顺着脖子往下流,那滋味,简直想把老天揪下来打几拳。而且迷眼,弄得你眼睛都睁不开,更不用说是欣赏雪景了,没那份闲心。

我眯着眼,沿路边起,后来发现路左边好走,于是将老妈吩咐的走右边置之一旁,就走左边,走着走着,都有点困了,忽然被什么给拌了一跤,在路上砸出一个大坑,脸上沾满了雪,就像吃芋头时先沾点白糖,我现在就像那沾了白糖的芋头。

我心里那个气呀,马上起身,想找罪魁祸首算账,就是块石头,我也要把它挪挪窝,回头一看,却并不是石头,是一个人。

走上前去,一个光头的老人倒在那里,被雪盖得很严实。我摸摸他的手,冰冷冰冷的,摸摸脸,也是那样。我想,是不是死了,唉,真可怜,这么老了,定是他儿子不孝顺,不养老,才让他冻死的。

忽然,我想起老师教的,去摸了摸他的心脏。哈哈,还动呢,看样子没死。我去镇里的决心动摇了,心里想,反正老爸那里没事,顶多今晚不回来,九舅在那里有间办公室,还是救人要紧,就不定能救回来这个可怜的老头呢。

于是,将衣服脱了两件给他披上,我跑动几步,热乎热乎身子,将他背了起来。还好他很瘦小,也不重,跟我家里的小狼差不多,小狼是我家里的那条大狼狗。

但是,走了不到一里地,我就开始吃力了,虽说开始不重,但时间一长,越来越重,后来就像我爸那么重,再后来,就像我爸的汽车那么重了。

第2章 欢喜大法

我跌倒,趴在那里呼哧呼哧大喘气,从嘴里冒出的热气能把雪给化了。那光头老头仍是那幅不死不活的样子,我又摸摸他的心脏,嗯,还活着,看来这个老头命还挺硬的,怎么办?

背我是背不动了,用什么办法把他弄回去呢?我蹲在那里想办法,手都快僵了,才想出来一个法子,现在想想,那时还挺笨的,亏别人还夸我聪明呢,去附近的山坡上弄来一堆树枝,用藤条绑起来,弄成一个雪橇,弄完后,我的手确实冻僵了,又是扒雪找树枝,又是绑雪橇,能不冻僵吗?挺后悔没把小狼带来,要不就不用我自己当狗来拉雪橇了。

这次好多了,甚至下坡时还能滑雪呢。终于在傍晚,我回到了家,老妈在家里做饭等我们回家吃呢,见我拖了个光头老头回来,一脸惊讶的问道:“子兴,你怎么弄个和尚回来?”

我这才知道我救的是一个和尚,不是没人养的老头,心中有些气愤,好像他骗了我一样,但很快又被好奇占据了心,原来和尚是这个样子,以前听别人说过和尚,却没见过,这下,明天,一定要好好显摆,羡慕死那个大牛。

老妈将烧好的热水加了些雪,把老头浸在水里,我有些奇怪,一问才知道,原来受冻的人不能用热水泡,只能用温水,至于为什么,她就不说了,说什么说了我也不懂之类的大话,我心想一定是她也不懂,也就释然,给人留个面子,这种小小的常识我还是明白的,即使她是我妈。

后来,光头老和尚醒了过来,只是说声多谢小施主,就没事人一样,我心里不大高兴,最起码要千恩万谢吧,我可是救了他一条老命呀。后来听老爸说,出家人对生死看得不那么重,我就更迷惑,难道他不是人?要不怎么能不看重生死呢,越觉得光头老和尚是个大大的怪人。

后来,老爸纠正我的称呼,说不能叫“光头老和尚”,因为和尚都是光头的,老妈把我们两人一起骂,又纠正一次我的称呼,说要叫大师,甚至连称呼时的动作都定了下来,要先立正,微垂眼,双手合什,先念一声“阿弥陀佛”,再称“大师”,着我把这个动作练了十多遍。

后来那老和尚大笑,说我这个动作很规范,可惜用错了地方,因为他不是和尚,他是西藏的喇嘛,至于藏密云云,我是没听明白,只知道,我被老妈折腾的够呛,最后她还弄错了。

老和尚住了两天,身体就好了,要在我家的柴房住一段日子。那老和尚果然是个怪人,两眼有时会放光,挺吓人的。直到有一天,我见到小狼被他抓住,最奇怪的是他的手竟没有碰到小狼,能隔着几寸,又见他一挥手,小狼被扔出很远,打个滚,爬了起来,没事。很神奇,于是,我下定决心,要跟他学学这招,如果学会了,那大牛可就不能再猖狂了,我要像扔小狼一般将他扔出去。

本以为要费些功夫呢,没想到,一说,他就痛快的答应了,让我挺失望的,还以为他要百般发难呢,这样太容易了点,没有刺激。

但跟他学起来,才知道自己上当了。太枯燥了,又得跟他学着念咒,说些不是中国人的话,又得跟他学结手印,这可是个难活,那些五花八门的手印,记住了可真不容易,我也挺佩服自己,那么聪明,竟能记住了。

临走时,我问了一个关健的问题,能不能娶媳妇?他哈哈大笑,道:“越多越好,用欢喜大法!”

我这才放心,担了好几天的心终于放到了肚子里。

由于他给我灌顶了,修练起来很有意思,有时候我整夜不睡觉,用一些特殊的姿势修练,第二天精神更旺,这些,老爸老妈都不知道,只知道我更聪明了。

我一直叫那功夫为气功,老喇嘛纠正也不听,这名字听着简单。

地震那天晚上,我仍是在修练,但我以为那是幻相,就没理会,却没想到,真是地震!结果老爸老妈和我都被埋在房子里,等被扒出来,他俩人已经去了,我因为修了气功,虽不吃不喝两天,仍没什么问题,但我成了孤儿。

从那时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以为他们没死,只是跟我开玩笑,过两天就会回来的。

每天夜里,我不练气功,不睡觉,只是睁着眼,盼着门被悄悄的打开,他俩鬼鬼祟祟进来,好第二天早晨吓我一跳,但是没有,只有风从田野里吹过来,吹得门呼呼响。

有时,听到他俩的屋里有什么响声,总是以为他们俩人又在干那事。偷偷走过去一看,什么也没有。空空的屋子,我怕他们躲起来了,看看被子,被子都没动过,我只能又一遍对自己说,他们真的走了,不再回来了。

那段日子,九舅让姥姥一家人别来看我,让我自己呆着,但我那时候还不会做饭,美丽的玉凤过来给我做饭。有时,九舅不在家时,她跑过来陪我,我只有窝在她芬芳柔软的怀里,才能睡得着。她柔柔的拍着我,给我唱歌,让我的手摸着她的雪白滑腻的,那是给我最大的安慰。

九舅对孩子的要求很严格,但我并不怕他,只能这么说,我除了怕天堂里的妈妈,谁也不怕。而九舅的要求是让我怕他,于是对我很严厉,我也丝毫不让,每次我们见面,都是冤家聚头,战争不断,还好有玉凤与姥姥在中间调和,至今也没什么大的战争,但局部战争是免不了的。

在与九舅的不断冲突中,我对自己越来越严格,因为我要超过他,免得他总是趾高气扬,目中无人。

我喜欢读书,但开始时没钱,只好去别人家借书,借课本。跟大牛借,他现在已经上五年级了,但他人比较笨,自从我将他打败以后,他就服了我了,下课后到我家,一是让我给他做作业,二是帮我干活,我们称“二人合作互助组”。

第3章 少壮期

自从那次打击后,我的功夫大有进步,两年来的修练,初有成效,眼睛和耳朵都有些异常。眼睛在黑夜能视物,耳朵隔着几十米远能听到针落地的声音,力气大增,能拔出一颗树,我也被自己吓了一跳,看来,自己也变得跟老喇嘛一样厉害了。

我一身的力气,种那两亩地是游刃有余,牛是从大牛家买的。他家养着十几头牛,等着杀掉卖牛r。那次,我去他家,见一只瘦得只剩下骨头的大瘦牛,他爸只嘟囔杀这牛定要赔本,我忙说不如卖给我,他多半是怜悯,答应了,卖给我一百块钱。在我们家乡,一百块可不是个小数目,够一个成年人一个月挣的了,但对于那牛来说,确实是很便宜了,于是,我用我一年卖菜的钱买下了这头大瘦牛。

回来后,我对它宝贝的要命,让小狼看着它,小狼现在是我的好助手,跟我一个屋睡觉,我练功时,它就趴在我身边,我发觉他越来越厉害,越来越聪明,进步太明显了,后来总结,可能是因为我练功的关系。

于是,每天我都要运功来个全身按摩,一者锻炼我的功力,二者给它淬炼筋骨,效果很明显,它更聪明厉害了,跑起来跟一阵风似的,叫声震耳,全村都能听见。我家在村子的最东头,门前有一条河,河的对面就是一座大山,屋子的后头就是一块平坦的草原,没人耕种,屋子在那里有点孤立,有些突兀。好在,我用一些荆棘一些树枝围了一个篱笆,开垦出一小块地种菜。

村中的狗很多,几乎每家都有一条,小狼就是狗王了,别的狗见着它,尾巴一夹,老老实实的,如果小狼一叫,全村的狗都跟着叫,只听一片吠声,家家都不得安宁,为此,不少人都找上门来,要求将小狼捂上嘴巴,但小狼能听懂我的话,不再叫得那么大声。

我对大瘦牛也很好,精心喂养,平时也运功给他按摩,我练的密宗功夫果然神奇,不几天,大瘦牛精神焕发,双目精亮,毛发发光,好一条俊牛!而且它大有长进,竟学会了踢人。

一次,我将他放出去,让它自己到门前的河边喝水,村里有个光g无赖,想牵走它,结果被它一个蹄子,把腿踢断了,那光g当场惨叫,结果又被它踢了一下,两腿都断了,后来,九舅出面摆平了这事,这以后,它可出名了,村里人见着它,都躲得远远的,以防跟它的蹄子来一次亲密接触。

我在村里很安全,可能大半是因为这两个动物的关系。小狼不用说了,它一瞪眼,一般人就悚然,没人敢惹它,而且它很精明,别人给的东西它不吃,也不离开我的视线,抓个兔子,也就是三两步的距离,大瘦牛也是个厉害角色,后来我给大瘦牛起了个“大黄”的名字,叫起来很顺口。

我现在只有十五岁,但身形已经是大人了,可能又是那神奇的气功吧,虽遗憾自己相貌不出众,却很满意自己的健壮身材。腰板笔直,肩宽腰瘦,给人一种豹子般的感觉,这在那里可是很动人的。农村里,男人的力量是最重要的,至于长得好不好看,却在其次了,当然,太丑了也只能打光g了。

我这样,在家乡可当真是美男子了。而且我的生活很悠闲,每天早晨,给大黄与五只羊打扫一下棚子,主要的是那五只羊,大黄方便时,会到菜地里固定的地方,五只羊就不行了,可能是我没给它们按摩的关系吧,再给自己做点饭吃,然后帮李老太爷家挑一担水,拿回几本书,这叫“挑水换书看”。

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但是自己买书看太贵,又不容易找着好书,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见到了李老太爷家的书,是一些繁体版的,借回一本看,发觉比看现在的书有意思多了,一本书下来,连蒙带猜,把繁体字认了个大概。

李老太爷是村中最大家族的家长,春水村有两大家族,李家与卫家,都是最早来这里的人,村中几乎所有人的姓都是其中之一,我家是后来迁移过来的,属于外来户,没有根,所以村中提起老徐家,就是我家了。

李老太爷据说还中过清朝的举人,学识渊博,而且养生有道,至今仍是结实得很。自从见过李老太爷后,被他深深折服。他一头白发,双目有神,精神奕奕,丝毫看不出竟是八十多岁的人,走起路来腰板挺直,很矫健。他的话在村里比村长都管用,人人都听他的,可谓德高望重。

还好,我妈是老李家的人,而且是他的嫡系,所以,我能见到他。最后,我与他说好,我每天过来给他挑水,可以拿一本书回家看。其实我也有点奇怪,想给他挑水的人多得很,只要他说一声,村长都得过来给他挑水,但他却让我给他挑,还是有偿的,可以借书给我看。他家的书只能用房子来计算,一房子一房子的,我的眼都快花了。

村子里的人常能看到这样一幅场景:一个小伙子躺在草地上,仰着头百~万\小!说,一只大狗趴在他身边,锃亮的毛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偶尔呲呲嘴,露出森森的白牙。一头雄伟的大黄牛与五只小羊正懒洋洋的吃草,偶尔撒个欢儿,去拱拱他,被小伙子骂两句才摇着尾巴回来,继续吃草。

这个小伙子就是我,由于我的功夫大进,干那些农活小菜一碟,别人要用一天干,我只要两三个小时就可以,所以整天就是无所事事,悠哉悠哉的。

不过,现在我能感觉到村里女人们对我火辣辣的眼神,让我心颤。而且我的下面那个家伙越来越大,现在练功时,往往下面的硬不可动,心中总觉得有什么东西想弄出来,挺憋人的,也没人教我,后来跟大牛说起,他大笑,说我是思春了,该找女人了。

第4章 有没有搞错

我恍然。我想起了一个词:s动!于是找一些这方面的书看,可惜那时村中没几个人会百~万\小!说,没有书,也没有电视,晚上很无聊的,年轻的走家窜户,打牌打麻将,没有什么别的娱乐消遣,再有就是两口子在炕上运动了。还好,有大牛这个家伙,从学校给我借来了一些黄书看,我看得是血脉贲张,心向往之。

我想,我确实是需要女人了,现在,见着美丽的玉凤,见到她那鼓胀胀的,我的下面就硬,恨不能上去摸两下,咬两口,我倒羡慕起小时候的我了,那时,常摸着她的白白的入睡。

看见她那挺翘的p股,也恨不得咬两口,我看女人的时候,不由自主的,眼睛就去瞄她们的与p股,想控制眼睛很难。看来,是该找个媳妇了。

这天晚上,我练完功,已经是晚上八点多钟了,我们村里只有几家有电视,九舅家就有一台,是给姥姥姥爷看的,我当然买不起了,正好用这些时间练功,或者看百~万\小!说,在我的眼睛里,白天与黑夜没什么区别,只是没有太阳而已。

忽然听到一丝异响,我运功一听,猛的一惊,是玉凤的声音,好像遇到了强盗,是被捂着嘴发出的唔唔声。小狼也听到了,耳朵竖了起来,发出了低沉的吼声。

我忙拉开门,跑了出去。

到我家必经的路上,有一片玉米地,是强盗出没的极佳场所,我想,玉凤一定在那里。

眨眼的工夫,我与小狼就到了,来到一片不停摇晃的玉米地,入目的情景让我怒气冲霄。一个小伙子,正将玉凤压在身下,不顾她的反抗,撕着她的衣服,她的嘴被什么东西塞住,只能用喉咙发出唔唔的声音。这时,她的褂子已经被撕开,随着她的反抗,晃悠晃悠,让我目眩。

我也不出声,悄悄来到那个家伙的身后,一个手刀,将他打昏。我想他一定觉得冤死了,这样不明不白的被人搅了好事,还不知道是谁干的。

我翻过他的身,嗯,是村里的一个小痞子,平时对我就不大服气,别的痞子见着我,老实恭敬,他呢,扬着头,不瞧我,我也不跟他计较,不过,今天他犯在我的手上,那只能怨他不长眼了。

我暗中运气,在他身上点了几处x道,呵呵,自此,他的男人生涯也就结束了,只能是废人一个。听说他刚娶了一个漂亮的媳妇,这下他只能看,不能用,够他受罪了。

弄完了他,我才看看玉凤。

美丽的玉凤已经起来,正在拉紧衣服。但那衣服已经被撕坏了,再怎么拉,也掩不住她的身子,更让我心火上升,她见我两眼直勾勾盯着她,有些羞涩,忙又拉了拉褂子,但这样一来,露得更多。我上前将她的手拉开,仔细看看她,情不自禁的把手放上去,试试感觉变没变。

玉凤身子一颤,轻声道:“子兴……”我抬起头,月光下,玉凤光洁的脸上沾了一些草屑,却更加让我心动,好像是妩媚吧。

“玉凤,我难受!”我心中有股火气,想要将一切毁灭。

玉凤忙道:“怎么了?哪里难受?”

我道:“玉凤,帮帮我吧!”

说着,拉着她的手……我感觉玉凤的手缩了一下,想往回收,被我拉住。我用哀求的目光看着她,道:“玉凤,求你了,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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