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曹录事与刘四根皆莫名其妙,为什么孔押司会发疯般地帮刘昌郝,以至曹录事生生落了一个大话柄。两人不解,最终曹录事的想法是,刘昌郝给了孔押司许多钱。
但孔押司收了多少钱,没有人看到,他的布尺与小薄子却落在孔押司手中,是真凭实据。无奈,只好求助曹家帮助。曹家托人与孔押司说和,孔押司本来就不打算将它们上交,说和了,曹录事又赔罪了,孔押司将两样物事烧毁。然后又说,刘家小郎的地产,乃是我处理的,你们莫要动。
而且曹录事特么地傻了,你岳父是你岳父,帮一帮就可以了,你作为曹家子弟,相帮的主体应是曹家,是你的根本,而不是刘四根家,且看刘四根在你相帮下,这几年做了什么,犯了好几个人命,继续相帮下去,早晚会惹出泼天大祸。
“说的好,”刘昌郝说道。
造成这结果,主要两人智商不在线,曹录事智商远不及刘四根,虽是有身份地位的女婿,只能被岳父玩于股掌之上。
不过曹家应当有聪明人,只要孔押司说开了,以后会好一点。
曹家也称是。
谁知才过去几天,武知县将孔押司叫来,指着大薄说,此刘昌郝乃某去年所杖之刘昌郝?
孔押司说,是也,然其未漏税,未隐田。
官员与乡绅共治地方,有的官员若是无能,都能被胥吏与乡绅生生架空,孔押司拿武知县没办法,但也不惧这个贪婪的知县。未漏税未隐田未犯法,不管你喜不喜,也不能拘拿刘昌郝。
武知县也不是草包,在尉氏呆了一年半时间,也了解了尉氏一些情况,孔家包括孔押司与商行行首李阔海走的近,李阔海与花谷久积怨已久,故去年李阔海似乎相助了这个小子。
至于刘昌郝种种,李阔海只与几个亲近人说过,其他人不知,武知县也不知。刘昌郝在武知县眼里仍是一只小蚂蚁,不过沾到了李阔海,也有些说不清楚。
不知他原来是什么主意,想了一会说,他家须养两匹马。
“其也没有做错,”刘昌郝说。
它便是王安石推出的保马法。
朝廷将官马交给上户饲养,物力高自愿者可以给二匹,物力跟不上的,可以数户合伙养一匹。若是马匹病死,保马户必须赔偿。
元丰年间,宋朝又换成了户马法,不给马,一户给十缗钱,让保马户自己去买马……不是民间的驮马,乃是乘马(战马),十缗钱,运到地头五十缗钱也买不来。
户马法激起了更多的愤怒,朝廷无奈之,随后又推出都保养马法。
还是自己买马,不是按财力,而是按地的多少,家有五顷耕地养一匹马,五顷以上耕地养两匹马。“十顷之上,物力高强,恐妨差使,不在养马之限”。
虽然买马会亏不少钱,朝廷却会免除养马户支移、折变、春夫、盗贼敷出赏钱、保正(都保长)、保副(副都保长)、大保长、催税甲头、保丁巡宿十种负担。
户马法显然是胡来的,都保马法则是一种明智的妥协,涉及到两位宰执,吴充、王珪,以及保马法本身的漏洞。
眼下是保马法,养马户只负责养,不需要掏马钱,当然,养死了,得赔偿。户马法,一是保马法种种漏洞,无法维持下去,一是吴充的阴心思,非正常法。都保马法则是一种很聪明的妥协。
对保马法后来有许多争议。
实际不是它盘剥多少百姓,最大的毛病是王夫之写的一段话:
夫马,非其地弗良,非其人弗能牧也。水旱则困于刍粟,寒暑则死于疾疫。唯官有牧苑,而群聚以恣其游息;官有牧人,而因时以蠲其疾;官有牧资,而水旱不穷于饲;则一虚一盈,孳产自倍。
自成周以迄于唐,皆此制也。汉、唐车骑之盛,用捍边陲,而不忧其匮,柰何以诱愚民而使陷于死亡哉?行此法者,曾不念此为王安石之虐政,徒以殃民而无益于国马,相踵以行,祸延无已,故曰害最烈也。
“愚民”贪图好处,如两匹马来到刘昌郝家,能骑着出行,能拉车,甚至能犁田。但“愚民”不知道,马很不好养,往往十之六七便会养死,一旦养死便会赔偿,不病死,也会老死,还得赔偿。此乃乘马,一匹得五六十贯钱,有多少百姓能赔得起的,往往家庭情况一般者,会破家荡产。
对国家来说,这些马困于百姓家中,空间有限,渐渐不善奔驰,即便拉到战场上,也不能发挥作用。
那何苦折腾百姓?
王夫之所说的还有极大的局限性,保马法虽做无用之功,还不能称为虐政,保甲法才是虐政。因为它针对的是“上户”,牵连的普通户不多,能牵连到的,不是马政,而是吏政,胥吏捣的鬼。
其次,百姓有一句俗语,铜骡铁驴纸糊马,不是马不好养,乃是环境之故。其实宋朝已经掌握一些马的特性,高凉之地,便是养马的环境,但整个中原,包括关中,符合这种“高凉”条件的场所并不多,包括朝廷几个牧监,也不是好的“高凉之地”。加上活动空间狭窄,故马容易生病,然后病死。
但不用说,这肯定是曹录事捣的鬼,孔押司后悔地说:“我亦不能相信曹家……”
即便捣鬼,也要过段时间吧,这才是真正扫了他的“颜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