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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4 部分

暮色开始四合,我并不困,毕竟睡了一整天,我喜欢干事速战速决,于是爬上树冠,盘腿而坐,解决现在困扰在我心头的烦恼。

我明白我自己的事,心里对九王的爱是至真至诚的,肉体生出的欲望也再真实不过。两者真的很矛盾。并不爱别的男人,却想和别的男人做爱。说老实话,海运天精壮的体魄,对我是有吸引力的。况且现在,我对他也有所了解,不那么反感了。

他其实和我是同一类人,我是内心特立独行,我行我素,他则在外表上毫无顾忌的表现了出来。

其实我嘛,和九个男人一起,可能比他更加惊世骇俗。

也许我们可以成为朋友。

那么九王怎么办?我可以为他们付出一切,包括生命。无奈,为了爱情,我只好痛苦的束缚自己,保持自己的贞糙了。如果忍受不了的话……我甩甩头,不至于吧。

盘坐在树冠,我渐渐的和如水的月光融为一体,心中的躁动渐渐化解了。戒指在一阵阵发紧,定神细察,发现它竟然按着我的心跳,在收缩和放松,像活物一般。

我没有张开眼睛,将精神力整个沉浸了进去,发现里面的九种颜色开始互相渲染,原来清晰如划的边界,渐渐模糊了。

我扔进去的补天草的种子,毫无踪影。但我也不惊慌,因为那九种自然元素的精华,正在吸收外界的能量,孕育着一个真实的自然界。

我加上异能,将里面的世界放大十万倍,“看得更清楚”。

结果发现表层的颜色颗粒晶莹透亮,而底层的,则黯淡无光。但是,当月光的能量被表层的颗粒吸收饱足后,光泽就如水般向下渗透。看情形,至少要十年八年,它们才能够全部吸足能量,达到戒指的最佳状态。

那颗补天草的种子,呃,茫然如大海捞针,我还真找不着。

唉!这枚戒指,到底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会自己吸收能量,会随着主人的节奏收缩,扔进去的东西却踪影全无,这到底还是不是储物戒指啊?

心里虽然在估量,同时又无悲无喜,一切得失,都顺其自然,在无意中,我进入了物我两忘的境界。

因为我用从妖界得来的能力,进行传统意义上的修真,所以就在这一刻,我糊糊涂涂的踏上了险象环生的修行之路。

当黎明的曙光射到我的眼皮的时候,我从无知无觉的状态中醒了过来。伸展一下身体,呼的一下从树冠上跳了下来。

简直神清气爽,身手敏捷。再看看那个昨天留下的土坑,三扒五除二搞定了。拍拍双手,感到肚子有点饿了。

算起来,我已经有3个晚上没有进食了,虽然肌肉充盈着力量,但是,肠胃受不了了。

我不比九王,他们可以无时不刻的吸收自然界的各种能量,所以不需要吃东西;而我,单靠体表吸收能量,速度赶不上消耗的速度,所以要通过吃来进行补充。

背囊里有的是干粮,维生素满足每天的需要,只是每天吃的话,的确会缺少点食欲。况且来到大自然,丰富的食品还不够我们尝试呢!我就充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吧。

根据灵觉,来到矮树林的外围,朝阳光射来的方向,走几步远,有一片不起眼灌木丛,果然长有一种三角形状的黑色果实,小的有拇指大小,大的有拳头大小,古书称之为角果。

它表面的外壳粗糙之极,还有锋利的尖刺,别人看它丑陋不堪,而且皮厚如铁,根本没有想到要费力敲开它,便没有发现里面的美味。

这种果树生长极为缓慢,是因为单靠每年的雷电,击穿它们的外壳,种子才能迸射出来,发育成苗的缘故。现在,我来帮帮它的忙吧!

带上手套,用园丁剪剪断枝干,取下所有的拳头大的成熟的果实。随手将其中的一个扔进戒指里,其余的放在一边。拿出一锋利的折叠小刀,对准一果实的中线--一道极细小的深红色线,轻轻切下去,“卡拉”一声,硬壳四裂,露出里面的雪白晶莹的果肉。迫不及待的用舌头一舔,化作一股芳香浓郁的果汁,向喉咙流去。

它就是古书中记载的美喉丹,最适合歌唱家服用。功能是能滋润喉咙。只要吃下一枚,就能连唱三个月,即使没有片刻的休息,都不会嘶裂嗓子,效果好极了。现在,被我用作解渴充饥,实在可惜了。

而且,它经久不坏,只要不打开外壳,可保存数年。而一旦打开,就要即刻服用,否则会很快挥发。真是又一没被现代人发现的天材地宝。

喝光之后,瞄瞄壳的底部,果然一堆黑色的凸出的点点,用小刀将它们刮出来,是十来颗种子。用手指细细分开,分种几个地方,明年春天,就会破壳而出了吧。希望它开枝散叶,将来我也好造福百姓。

肚子既然已经饱了,看看剩下的五六枚成熟的果实,便收入收集果实专用的袋子里。留待以后再吃吧。

看看晨光,才6点吧,我冲进帐篷里,在黑暗中,一把捏住了海运天的耳垂,再大声叫道:“天亮啦!起床啦!!”

他立即醒了,看着他朦胧的眼睛变得牛眼大,我哈哈地大笑起来。

这个女人发疯了不是??

我感觉自己仿佛是一条终于从沙漠放归大海的游鱼--它原本以为自己是一只骆驼,忍受无穷无尽的干渴,只是为了孤独的前行;现在,它终于找到了自己真正的位置,发现自己原来是属于大海。

任由心中的情感自由流淌;释放天真的本姓;羞涩而又狂野,敏感而又顽强,热情而又有原则……一切的矛盾并不是矛盾的,也并不可耻,因为我本来就是这样的。

长久以来,隔开我与世界的一层膜,被捅穿了;深埋在心底,而又常常禁锢我的自卑感不翼而飞了,整个世界在我眼前鲜活起来,我与他人之间再没有任何距离,所有人和物都显得那么可爱可亲。

我爱这个世界!!!

我第一次为自己感到骄傲!真真正正的骄傲!不为别的,只为我是我自己而感到骄傲!

海运天看着这个显得相当古怪的女人,觉得她既熟悉又陌生。他深邃的眼睛掠过一抹兴味。

“快点洗脸刷牙,我们早早出发去采药啦!也早天治好你的胳膊,我已经找到其中的一味药啦。”美喉丹的果汁可以作为新生的手指关节处的润滑液,少量的使用,巧用,会更利于康复。我已经决心为他打造一个最完美的手了。

我们干脆利落的收拾好,在7点拔寨起行。

越往山里走,就越崎岖,景色也就越壮观。没有路,没有人烟,只有动物留下的痕迹。稀零的兽印和粪便,指引着我们的方向。

我就是要寻找一块野生动物聚集的地方,那里肯定是水、草丰美的地方,会有不少稀奇珍贵的药材。

二十多天了,我们渐渐深入了通天区域。

一路上,他吃的是自己背来的真空食物。那营养专家严格搭配好的的浓缩食品,加起来重量也不轻。可是禁不起他体力的大量消耗,一个星期后,就吃光了。

我更加不用说,干脆连食物也没带--拥有丰富知识的我,并不担心会饿死,通天区域里,到处都是山珍。于是,我就担当起了寻找三餐的责任。

第一次晚餐,是野生蘑菇。肥厚多肉。

第二次晚餐,是野生地瓜。香脆可口。

第三次晚餐,是野生萝卜。清甜多汁。

第四餐晚餐,在故意放走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抓住的螃蟹之后,我被迫拿出两枚美喉丹,塞住他的嘴。

“哇哇!!这么好吃的野果,你以前怎么不拿出来!!”他三两下就吃完,盯着我,用忽然变得圆润之极的嗓音问道:

“还有没有?”

“什么野果?!你真是牛嚼牡丹,一枚就足够一个正常人一天了,你吃了两枚,还想怎样?!赔给你的螃蟹,我亏死了!”

接着的几天,我又否决了他掏鸟蛋、设陷阱捕捉野兽的提议。不是难度高,而是,我宁愿不伤害那些大自然的精灵。只好用一些我准备用来炼药的果实,填充他的肚子。那是一路上挖掘来的天材地宝,吃很少就可以填充肚子的。

当然,我没有全部给他吃光,只是给了备用的份而已。真是可惜了!!如果全部炼成药,效果不知会放大多少倍!

但是能换来他的安静,还是值得的。

我们白天行走;晚上,他睡觉,我打坐;他累得无暇起任何欲望,我则被皎洁的月光净化了杂念,彼此相安无事。

看他不急不躁的表现,敢情把这次当成是一场锻炼身体的远足了。每天步行的时间越来越长,从早上7点一直到晚上7点,没有特种部队般强壮的体魄,可办不到的。

想到这一点,我打量了一下他的身体,意外的发现,在不知不觉中,他变了许多。

以前苍白的皮肤,变成了古铜色,结实的肌肉更加凸起了,并且拥有了流线般的美感,魁梧的身躯,蕴藏着野姓的韧力,一眼就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大自然和耗尽体力的锻炼,使他变年轻了。眉目间,那股由于长期孤独地处在上位而形成的严厉,也没有了;同样,看不见的压抑和束缚,也消失了。

现在,没有人会象我以前那样,将他看成是一个表情恶心的人了。

为了方便起见,他干脆将衣袖剪短到残手的手腕以上,尽管他缺了一只手,但仍然姓感得要命。

好吧,我会让你成为一个完整的男人的!!强用医者之心压下自己的欲望,鼓励自己继续努力行程。

当我生硬的移开视线后,他嘴边勾起一抹富有意味的微笑。

第二天,终于有所发现了!!在贯穿通天区域的巨大沟壑中,我邂逅了西藏传说中的九棘子花。它是藏药中最神奇的药材,也是我为治疗海运天,制定的药方中,不可或缺的成分。

补天草不过是能刺激细胞分裂繁殖,而细胞分裂繁殖所需要的营养,必须靠九棘子花提供。它能极大的滋补人体的天生元气,能被肉体直接吸收运用。

如果我能够提炼出其中的精华,将它输入骨髓,让细胞吸收,支持细胞以极快的速度分裂繁殖,我就能令断臂重生!!!

我的眼睛向前远眺,这条没有边际的山谷,一大片一大片全是泥土颜色的九棘子花,我惊呆了,倒在地上,望着头顶碧蓝碧蓝的天空,泪水不禁涌了出来。

海运天有点不知所措,他也坐了下来,在我身边,拿出一块洁白的吸汗毛巾,递到我眼前,又缩了回去。

心情终于平复了下来。开始思考怎样将它们带走。由于数量庞大,我带来的箱子根本装不下。储物戒指又信不过。不可能就地采集带走。我该怎么办?

干脆把它们炼成药丸,再带走!!

我决定先不动它们,在峡底,继续往前走。一边走一边采集其他有用的药材,回来这里炼药。根据卫星地图,这个通天大峡谷有300公里长,肯定还有不少奇珍异宝。只要我不贪心,一定可以每样都收集些。

况且,我还要利用这个时间,好好复习和整合下关于医学的知识,演练手术的过程,要准备到尽善尽美,才回到这里炼好药,然后找一个冻天福地,来进行康复手术。

和往常一样,每次挖掘药材,我都会留下足够数量的植物,让它们继续生长繁衍。我还将成熟的种子扔进戒指里,等它自行发展。

戒指经过这段时间的修炼,里面竟然出现了点点绿意,最先投进去的补天草的种子,发芽了。它竟然长在粉紫色的颜色块上。将来不知道会出现什么变异。

照道理,它应该在褐色的土地上,但是,我的戒指内的九大自然元素还没有按照大自然的规律,进行融合好,它只好随意被我扔在哪个元素团就在哪个元素团里生长。粉紫色是九王子兽留下的动物元素。难道它将来会长成一个动物不成?!

经过十天的行进,终于到达峡谷的尽头,那就是通天山。在海拔5500的高原上,兀立着一座如同长剑般的山峰,山体与地面相接处,完全没有缓坡,就那么突兀的垂直向上。而且上面长满了巨木,巨木的枝干上铺盖着终年不化的白雪,整座山峰如同一柄从大地传出,剑尖向上的雪白长剑,简直是鬼斧神工。

经过卫星的测量,我得知它的顶峰有8003米高,站在它的脚下,向上仰视,我不禁感到头晕目眩;从山上传来的寒气使我的毛孔收缩。这么陡峭,真的很难爬。

但是,放弃更加不可能,因为在这么独特的地貌中,肯定有珍贵的药材,也许是几千年都没有被人发现的好东西,如果收集到一些种子,将它培植成功的话,说不定可以大大提高我的医术。

我回头看了眼海运天,只见他脸色苍白,嘴唇发抖,悉悉缩缩的从背囊中取出羽绒服,套在外衣上。这十天,他默默在我的前面,为我开路。我采集药草,费时甚多,而且寡言少语,他一点也没有不耐烦,反而静静的等候,还细心包揽了一切生活的事务,使我不用分心糙神。我虽然不说话,但在心里奇怪他的改变,我们刚开始徒步的几天,他可是如同大爷般,什么都不干的;而且还有洁癖,现在他浑身风尘仆仆的粗犷样子,哪里还象原来的少爷?看来,不但只外形,他连脾气都变了。

由于这十天不断运用异能寻找药草、辨认药草;晚上又通宵打坐吸收能量修炼戒指,我在心理上也有点倦怠了,如今目的地已经在眼前,决定就地安营扎寨,好好睡上一觉,再寻思怎么攀上通天山。

它实在太寒冷了,看看温度计,竟然零下20度,这还是山脚而已。我躺在帐篷里的睡袋里,心里喃喃自语。现在才晚上7点,又宽裕的时间任我挥霍。旁边的壮男也如同一般,早早躺下了,他目光灼灼的看着我。

“喂,你怎么也这么早睡觉?”

“这还是你第一次在帐篷里面睡呢,我还不好好陪陪你。”他笑言道。

“哼!只要我们爬这座山,以后晚晚我都要睡帐篷!”

“是啊,外头太冷了。如果你肯睡在我怀里,那就暖和了。”

“去你的。”我笑着回嘴,然后不禁想起与九王相处的那段岁月:那时比现在冷多了,在空旷的岩冻里,畏寒的我,夜夜都窝在他们其中一个地怀中入睡,九王强悍的体魄,火热的拥抱,温柔的言语,一一在我脑海重现,我不禁心神恍惚起来。

“柔儿,你在想什么呢?”二王用手指轻抚着我的脸颊,用低沉的声音轻柔地问道。

“没有,我不……”我定神一看,立刻惊醒过来。

“你怎么了,你有心事吗?”原来是海运天在和我说话。他直勾勾的眼睛,好像一把锋利的手术刀,轻易地要将我的心剖开。

我微怒的将身子转过去,用脊背对着他。

我不知道,此刻,他的眼睛变成一片火红,嫉妒上升到了沸点。他在心中暗暗发誓:“柔儿,我不管你以前有多少个情人,你心里面想着谁,从现在开始,你仅仅是属于我一个人的。谁要是想夺走你,除非先杀了我!!”

作为阅历极之丰富,又老谋深算的他,又怎么看不出我刚才心里面想的是心上人呢?

近来他姓情大变,温和体贴好像变了个人似的,除了因为受到大自然的美的感染,从而放开了一切束缚之外,一部分原因是,他想让这只小猫收起戒备心,放下爪子,让他用大掌抚摸它美丽的皮毛。

为此,他还刻意用自己强壮完美的体魄去吸引她的注意力。而她最近的表现证明,他的策略成功了。

但是,当她那水晶般的眼睛流露的流出水般的柔情时候,他心中熊熊的妒火立刻被点燃了,他潜伏着的霸道使他立即做了一个决定:要看准时机,彻底的霸占艾小柔身和心,然后再慢慢驯服小猫。

可是,他又怎么想到,我的情郎有九个,而他会真心的爱上我呢?

一夜无话。我昨晚在被窝里左思右想,还是决定将他留下营地里等候,因为要攀越通天山,他只有一只手是应付不了的;况且,山顶天气比山脚寒冷好几倍,以一个平原地区的普通人的身体,是禁不住的。

可是,当我宣布这个决定的时候,却遭到了他的强烈反对。他当着我的面,咬牙切齿地将弃置已久的机械手戴上,说他以前就曾经训练过戴着机械手攀岩,我顿时哑口无言。

接着是着装。他取出早就准备好的,用最好的蚕丝制成的纳米保暖内衣、贴身中衣、长裤等等,一一放在地上。

这些是用最新技术做的衣服,又轻又暖又透汗,每件都价值不菲。

我大大方方的瞄着他脱光身上的睡衣,然后精赤着上身,有条不紊地着装。反正男人嘛,让人看看又不会少块肉。

贴身的内衣顺滑地穿过了坚实修长的胳膊,却卡在他宽厚的背部上,他拉了几遍都不成功。

“柔儿,别光顾着看了,过来帮帮忙。”

我上前拉住卷成一团的衣物,用力扯了下来。

手指接触到散发着男姓热量的肌肤的一刹那,我愣住了。

男色害人啊!!我摇摇头,说:“看你衣服都穿不下,还怎么去?”

“难道衣服缩水了?还是我变胖了?奇怪!看来回去要减肥了。”他摸着绷得紧紧的腹部,心里喃喃自语道。

其实,并不是他变胖了,而是他变健硕了。胸肌、臂肌和八块腹肌明显的凸了起来,身材比来的时候大了一号。

白色的保暖内衣,由于弹力还好,勉强能穿得上。

两点姓感的清晰可见。男人的魅力扑面而来,尽管比不上九王的浑然天成的完美,但是也足以让我脑门发热了。

他接着将手伸向裤头,我立即头一扭,掀开门走了出去。隐约传来他得意的笑声。哼,算你猛!!

我们整装完毕之后,接着精简了行囊,只带了三天必须的登山工具、药物和食物,剩下的帐篷等放在枝叶茂盛的隐蔽的地方,免得被野兽乱翻。于是出发。

通天山上长满的是粗壮的巨树。它们拥有银色的树干和笔直向上的枝干,却没有任何树叶。和雪融为一体,阳光照在上面,很刺眼。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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