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陈恒起床后去吃早饭,发现周璇早已吃着,正等着他前来。
“恒哥哥,听说你要参加实力榜,一定要拿灵士榜第一啊!”周璇鼓励道。
陈恒暗道阿狗这大嘴巴传得,也太快了吧。
“对啊,看运气吧。”陈恒戒骄戒躁,保持谦虚道。
“恒哥哥,你一定可以的!”周璇对陈恒充满了盲目的信心。
陈恒没有回复,他也不知道说什么,那不如不说。
“恒哥哥,今天还是晒太阳补钙吗?”周璇一脸期待道。
“你还有其他消遣的方式或者事情吗?”陈恒平静地问道。
周璇摇头,她其实很喜欢逛街试吃试穿试戴什么的,不过现在不适宜去柳城,只能在府中百无聊赖着。
陈恒叹了口气,要是搁地球上,他哪会无聊?只要有网,给他一部手机可以一年不出家门宅着!
这绝不是夸张的说法,陈恒这个人就喜欢看影视剧,而且看不厌。整个地球上的影视剧他就是看一辈子看个一百年不间断也看不完。
他也喜欢看小说,但这个世界的小说不怎么精彩,都是些老掉牙的故事,陈恒看个开头大概就能猜到接下去的情节以及结局,不像前世在地球上的那些网络小说那样故事天马行空,精彩纷呈,各种反套路,简直不要太爽。
“咦!要不我在这个世界写小说赚钱买灵材挣经验值吧?”陈恒忽然又想到个新的生财之道。
前世他也看过许多文娱类的小说,都是主人公穿越到异界或者古代靠写世界名着啊经典网文发家致富,名利双收。
不过这个主意仅仅维持了几秒钟就被他否决了,理由很简单。
一来他很懒,以前都懒得打字直接发语音转文字,现在让他手写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字的小说他哪有这个心思?手都要起泡了吧!
二来也是最主要的原因,那就是他根本不会写。比如金庸老爷子那些出名的小说他基本都看过,故事脉络,经典桥段他也都记得,但细化到分支还有具体的文字、语言之类的他就完全不会了。
这就好比同一个情节,你让大师级作家还有一个普通人分别用各自的文笔来写,肯定前者写出来的内容更吸引人,也更好看。
有的经典故事让普通人来写反而会变得平常甚至平庸,所以说什么人干什么事,他这个门外汉看小说还行,真要写完全没戏,就和出丑没区别。
“恒哥哥你怎么愁眉苦脸的?”发现陈恒的异常,周璇不禁问道。
“太无聊了。”陈恒不想详细解释。
“要不我们去看看周围的小镇势力私牢内有没有恶人吧?你不是最喜欢杀恶人了吗?”周璇想让陈恒高兴起来。
陈恒不开心,她也就不开心。听别人说不开心会导致皮肤变差,她还这么年轻,怎么可以眼睁睁看着自己光滑柔嫩的皮肤变坏变差呢!
“上次不是和你说了别人抓了的不能杀,你忘了吗?”陈恒无奈道。
“当然没有忘记,我们可以把他们像徐净那样先劫出来,然后再把他们杀了。”周璇建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