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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琳做了个梦,梦到十几年前的自己。
她是个孤儿,父母死得早,她就被送去了孤儿院。
突然有一天,有个自称是她姑妈的女人来到她面前,当着院长笑眯眯的面把她领走了。
后来洛琳听姑妈说了她父母的故事,无非就是爸爸很穷老丈人看不上他啊,妈妈是富家千金不应该下嫁啦,结果两人相爱后私奔之类的俗套故事。
接着就是姑妈千辛万苦查到了洛琳的消息,家人终于得以团聚。
可能是因为姑妈膝下无子的关系,她对洛琳很好,很是宠爱,一家人都把她当掌上明珠,但洛琳总是对姑妈家亲近不起来。
换作别人一定会想:吃穿不愁多好啊,有人疼爱多好啊,洛琳你就作吧!
那种寄人篱下的孤独和带有隔阂的溺爱,跟谁说可能都理解不了,所以洛琳对着娘家人,还挺叛逆任性,但姑妈喜爱她,从来都不会大声骂她。
姑妈把她送进了当地最好的一所重点高中,尽管曾在孤儿院呆了相当长的一段日子,但她并没有像一般孤儿那样自闭孤僻,性格比同龄人要早熟许多,自然在学校吃得开。刚转学几个月,就跟同学们打成了一片。那时候她特别爱打抱不平,最看不得欺凌和性-侵现象。
洛琳以前在孤儿院跟着志愿者叔叔学过一阵子防身术,专业人士她对付不来,但一般人绰绰有余了。
她人长得好看,性格又豪爽,还有正义之气,自然被班级男生奉为女神。
跟莫清相遇的那一年,她才18岁,正是青春逼人的模样,出落得十分动人,连洛琳都自认那一年她的美貌度确实爆表。
所以那样子的洛琳,被色狼性骚扰也是很正常的。
高三晚自习回家路上,月黑风高夜,她走在回家路上,突然被一个巨大的力量从背后抱住,洛琳想也不想就一个擒拿手把对方弄出一道前空翻来。
洛琳借着路边灯光,心里一惊:一个面目猥琐的彪形大汉正满面痛色地倒在地上,他的下半身处于真空裸-露状态,洛琳不可避免地扫了一眼,就觉得自己明天可能要针眼了。
我靠,碰上遛鸟侠了,还是个胆儿肥的。
这样的变态可不能轻饶。
于是洛琳又适时地补了一脚。
对方立刻捂住下身,痛到失了人色,满地打滚,嗷嗷大叫。
洛琳一向最不齿这种人,冷笑一声:“呵呵,身手这么差,还敢学人儿当遛鸟侠,难道没人教过你‘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么?”
“小姑娘,万一你把这家伙踢到断子绝孙的话,小心他会告你哦。”
她被男人的话吓了一跳,以为是色狼的同伙,一个转身马上做出防御姿势。
“哎哎哎,我是警察叔叔,你别怕。”那人赶忙后退一步,从怀里掏出证件,送到她眼底。
她仔细一瞧,“凤城北区公安局总队——莫清”几个大字赫然在目,心里虽然信了这人身份,却开玩笑地说:“不会是假证吧?”
男人闻言怔住了,“哈?你看我像坏人?”
洛琳定睛打量着对方,这男人人高马大,她一米七的个子,也堪堪到他肩膀,年龄看起来二十七八岁,五官端正,明眸剑眉,鼻梁挺拔,身形精悍魁伟,无形中有种身为jūn_rén的英姿气势,很是正气凛然。
如果这人是坏蛋,那洛琳真被骗了也算值了。
“那敢问警察叔叔,这人渣对我实施性骚扰的行为,还试图强-奸我,这件事怎么算?”
莫清想了想,“当然是交给我警方处理,你要是不嫌麻烦,跟我去警局录个笔录。”
“当然不麻烦,”洛琳抬手看了看表,“我有的是时间。”
于是两人就这样认识了。
认识莫清后她才知道,原来他才二十四岁,在公安局里还算个新人。
而第一眼被洛琳当成是大叔的莫清,在得知她的想法后,二话不说请她吃了顿头槌,还特别委屈地问她:“我看上去有这么老嘛〒▽〒”
结果被洛琳很不客气地嘲笑。
自从跟莫清熟了之后,洛琳经常会逮几个色狼或是小偷,借此去看他,慢慢的,也说不清怎么回事,她就这样喜欢上了对方。
莫清是个很热血的警察,表面看起来游手好闲吊儿郎当说话没个正经,他告诉洛琳,实际上自己从小的梦想就是惩奸除恶世界和平,他想贯彻爱与正义。
洛琳觉得他傻得可爱。
这个男人,明明心肠柔软,还很好骗,这个人竟然说要把恶势力一网打尽。
洛琳经常看到在局子里做笔述的惯犯,声泪俱下字字泣血地说自己上有八十岁祖父母吃用开销,下有五岁小儿子嗷嗷待哺,说他是如何不得已无可奈何才走上犯罪的道路——说着这种千篇一律连一个字都不改毫无诚意连狗都不会相信的犯罪理由时,大家都习以为常面无表情,但只有莫清一个人捏着纸巾在抹眼角的泪。
怎么说呢……这场景明明蠢毙了,却让洛琳莫名的……母爱泛滥?心跳加速?
洛琳想跟莫清告白,可是她豪迈归豪迈,女儿家的矜持还是有一些的,她抹不开面,但莫清又是个迟钝得不行的二愣子,她也不明白莫清的心思,试探了几回都碰了软钉子。
就这样纠结着纠结着,几个月后,洛琳迎来了她人生重要的转折点——高考。
这一年,洛琳高考失利,以三分之差跌出了一本,分数线出来的那个晚上,她被愣头青莫清强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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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一缕阳光透过纱窗照射到洛琳的脸上,她悠悠转醒,嘤咛了一声,睁开酸涩的双眼,翻了个身想继续睡,却发现自己并不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