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猜到,少爷已经不记得芦小姐住在这里的事了。就算他破天荒的记得,他也不会关注。
郑伯继续道:“芦小姐昨晚回来都快到十点了。她在剧组一直忙到晚上八点多。第一天上班,就那么辛苦。不过芦小姐一点都不在意,她说她之前不仅跟过组,还写过剧本。没想到芦小姐其实也挺厉害的呀!”
盛寻昱端起咖啡喝了一口,视线不离新闻,没有说话。
“只是啊,剧组的工作太忙,我看她以后晚上十点左右才能到家是常有的事。这一片属于郊区,到了晚上人很少,她一个女孩子骑自行车回来会不会不太安全啊?”郑伯说完看着盛寻昱。
盛寻昱没吭声,对郑伯的话置若罔闻。
“芦小姐会开车。让她开车上下班,路上不仅能节约不少时间,也更安全。您说是不是?”郑伯说出他最终的目的。
盛寻昱放下刀叉,扯了张餐巾纸擦拭唇角:“她是成年人,若这点困难都受不了,不如趁早回奥国当她的大小姐。”
盛寻昱站起身,迈步出了餐厅。
……
接下来的一周,芦韵每天都起早贪黑,在剧组忙得团团转。
自从去盛氏集团报道的那天早上在餐厅里见过盛寻昱后,芦韵再也没碰到过盛寻昱了。
早上,她骑着她的小粉车从溪清别墅出发去剧组的时候,天才刚刚亮,没碰到过盛寻昱。晚上,她从没有在十点之前回来过,除了郑伯在客厅里等她吃宵夜,她连盛寻昱的影子都没见过。
他们俩明明住在一个屋檐下,却像两个陌生人般毫无交集。
不过,碰不到盛寻昱,芦韵还挺自在的。
盛寻昱明摆着不欢迎她。但她作为一个礼貌又有涵养的住客,还是得在他面前强颜欢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