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城,兵营中,一个小兵拿着一把简单的铁质长枪,身上穿着一件普通的士兵装束,乌溜溜的眼睛正在左右乱瞄,这便是龙天宇了,他瞒着诸女,出了手镯空间的逍遥宫,就跑到的彭城的军营里来了,曾今听说过三国那么多宏大的战争场面,他来到这里还没有经历过什么大型战争呢,所以他就一个人偷偷跑到军营里,想从一个小兵做起,体验做一个小兵的生活。
“哎,干什么呢?你是刚来的新兵吧,走错了,新兵营帐在那边。”
这时一个百夫长模样的小将领喊住还在瞎转悠的龙天宇。
“哦,谢谢将军,我都找了半天了,哎,这军营太大了,我走着走着就迷路了。”
龙天宇顺势回答道。
“嗯,快走吧,记住,下次别弄错了。”
龙天宇告别这位百夫长,顺着他指引的方向来到了新兵营地,这里营帐铺的到处都是,人影绰绰,现在彭城招了很多新兵,还没有经过系统训练,所以纪律有点散漫,交谈声,喧哗声不停响起。
龙天宇向管理新兵的一个将军报了到,至于他的身份,自己随便捏造了一个,一个小小的法术就搞定了。
在兵营里,一般十个人一个帐篷,龙天宇也不例外,他和另外九个人住进了一个帐篷,现在还没有选出十夫长,这是需要本事和军功的。十个人睡一个帐篷,可以想象条件的艰苦,不过没有人不愿意,在乱世,能吃饱穿暖睡好可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
休息了一天,第二天一大清早,集合的鸣声响起,新兵们赶紧起床穿衣,不敢让费一点儿时间,他们怕迟到,这可不是闹着玩的,要是因为迟到延误了军情,那可是要杀头的。士兵们陆陆续续的到了校场,随便站好了队伍。
一位新兵将军走到了前台上,对着台下的士兵说道:“这次我们彭城一共招了两万新兵,你们一定要加紧训练,一个月后就可能有战事了,所以你们只有一个月的训练时间,多一份本领,就多一份活下来的希望;多一份本事,就多了一份保卫自己家园的力量。你们想不想活下来?”
“想”新兵们大声答道。
“我们的家园正在被敌人践踏,你们想不想把他们赶走,把他们杀的屁滚流?”
“想”“大声点”将军大声吼道。
“想……想”新兵们扯起嗓子一通乱吼。
将军的一番话说得士兵们士气高涨,干劲十足,接下来他们就开始了训练,不过这些训练内容对于龙天宇来说就有些简单,整天不是拿着把长枪戳来戳去,就是围着校场跑来跑去。不过,士兵们还是一如既往的激情四射,因为那将军要从训练成绩中选出十夫长,百夫长,千夫长和一个偏将军,不过这都是暂时的,要通过战争的磨练才能完全确定这些人选。龙天宇完全凭借自己的肉身强悍和力大无穷顺利地得到了偏将军的职位,而且获得了一个“不死将军”的称号,这称号是那些和他对战过的士兵起的,因为和他对战的人不论使多大的劲,就是破不了他的防御,他也就顺利地成了一个打不死的小强。
“不死,你快来看看,曹二十万大军已在彭城20里外驻扎,预计三天之内,他们会向我们发起大举进攻,不过他们的先头部队可能会对我军进行扰,你就带着新兵迎接这股部队,拿他们来训练新兵。”
这位新兵将军叫臧霸,是徐州最重要的将领,这次主要负责彭城守卫战,由于龙天宇的武功强悍,所以他对龙天宇这个新兵偏将还是非常尊敬的,至于‘不死’则是龙天宇自己重新取的一个字了。
“将军,不知下邳的援军什么时候到,我们现在这点兵力不够看呐。”
“郭军师带着下邳两万新兵和两万老兵将于明天上午抵达,不过即使这样,我军的总兵力也只有十万多一点,而且还有四万是新兵,想守住彭城有点难啊!”
臧霸也不认为自己能守住彭城,所以有点担心。
“将军,想那么多干嘛?反正曹已经来了,不管输赢,唯战而已,士兵的宿命就是战死沙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