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将你的轻功教得那么好的?我真想拖他出去乱棍打死。”公孙宇黑脸说,一听这话我乐了,估计他见着冷凌风,被冷凌风乱棍打死的机会多点,我的武功未必及他,但逃跑倒厉害,招数百出,弄得公孙宇额头青筋都暴突了。
但这家伙似乎也真的跟我扛上了,似乎不抓到我,誓不罢休,追逐了一段时间之后,我的体力终究不够他好,终于在桌子边被他逮住了。
“才四年不见,竟然厉害那么多了,像条小泥鳅一般,怎么捉都捉不牢,但你今天就是能飞天,我都要逮住你。”公孙宇愤恨地看着我,那眼神恨不得喂我吃散功丸一般。
“我刚刚说的你考虑得怎样?”当他的手像藤条那般爬上我的腰时,我一把拍了下去,估计力度太大,动作太坚决,公孙宇身体僵了一僵,炽热的目光微微冷了冷。
“楚合欢,当年似乎你先勾引我的,你夺了我的初吻,怎么就不干脆将我这个人夺去了?”
“你本来喜欢的人是我,你这女人见异思迁,你喜新厌旧,你见了秦剑,就像着了魔,中了邪那样,以为全世界就只有秦剑一个男人,你这女人没脑子,你怎能这样?”公孙宇的目光猩红,死死地盯着我。
面对如此暴怒的他,我退后了一步,有点害怕,他骂得没错,我认识公孙宇比秦剑早,两人兴趣相同,玩得倒投契,但自从大街上见到秦剑之后,我的魂儿被他勾走了,那种感觉真的像着了魔,中了邪那般,觉得这世界上之后秦剑一个男人了,而公孙宇我倒爱理不理了。
我记得当年公孙宇百般讨好我,给我送醉鸡,从家给我偷好酒,有一次还冒着暴雨送了一只醉鸡过来,当时浑身湿透,但鸡却是有余温,只是当时的我,不是不屑一顾,就是将他送的东西转送给秦剑,讨好这个我心心念念的男子,从不顾及他的感受。
人生有时真的很奇妙,这芸芸众生,总有一个人是你克星,我是这家伙的克星,秦剑却是我的劫,我被秦剑遍体鳞伤,这家伙估计也被我整得黯然神伤,但转念一想,似乎也不对,这家伙天天流连青楼,温香软玉在怀,家中侍妾成群,好不风流快活,什么时候神伤了?
“你这人害不害臊?你过了十二年的事,你还挖出来说?”许是心虚,我的声音小了下来,就连头也低了下来,有点不好意思与他直视,不过说到底当年的确是我夺了他的初吻,只是他不也同意了?
虽然过了十二年,那一吻我还记得清清楚楚,并不是因为销魂,而是因为太痛,那年我看到风月场那些男女吻得难舍难分,欲仙欲死,心里也痒痒的,就问公孙宇我们要不要也来试试?
这家伙想了想,郑重地点了点头,表情很认真,似乎在做一件很神圣的事情,我那年八岁还很矮,但这家伙已经玉树临风了,为了能够得上他,他把我抱到桌子上了,谁知那桌子有一只脚差不多断了,我坐上去还没什么,公孙宇的身体一靠上来,桌子倒塌,我摔了一个鼻青脸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