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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传之鸣雷篇 第一章 稚犊不识忧

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十月自由都市

沙尔柱红墙之下,许多人注视着各类布告,交头接耳,窃语不断。

他们倒不全是奖金猎人,在悬赏告示中,也有以寻人为目的的任务,倘若恰好碰到,那也是一笔意外之财,当然,像这种“寻找故友蔡德统,见人二十铜币,见尸三百银币……”大家心知肚明的内容,那就不在考虑范围了。

“喂!最近有什幺好工作啊?”

“亚达市悬赏四百银币,捉三个越狱的逃犯。”

“哈,老弟,不若咱们兄弟俩联手,小小逃犯,还不手到擒来。”

“是,你老兄武功最强,那幺有本事,怎幺不去把柳一刀抓了,只会在这嚼舌根。”

奖金猎人们交换着工作的情报,在这行,报酬最高的工作,不一定是好工作,说到底,不管酬金有多高,倘若没命去花,那也是没意义的。

红墙榜上的大陆号通缉犯,已经高居榜首三周了,那是雷因斯境内新近崛起的采花悍匪,柳一刀。

这人在雷因斯境内连续作案,专挑贵族、富商下手,出入香闺无数,雷因斯官方几次围捕,都给他逃逸,连相貌也没看清。

怪的是,给采花的妇女,也是模模糊糊,除了一口咬定对方是个大胡子采花贼,其余的相貌、特徵都说不出所以然来,有的讲高、有的说瘦,众说纷云,反而使得雷因斯官方更为头痛。

王城内也曾大肆搜捕,但除了抓到一堆想藉名作案的冒牌货,连个影子也没摸着。

雷因斯的富商、贵族们气愤有加,悬赏越加越高,现在已经高达五百枚金币,成了大陆yín贼。

“借过,借过……前面这位好心大叔,拜托你让一让好吗?我看不到了……”

红墙下的人群,因为有人强力的挤入,而起了一阵骚乱。

不过,当人们看清骚乱的源头,原本要脱口的脏话,顿时收进肚里。

那是一名留着短发,百灵鸟一般的少女,她穿着一身翠绿的背心与短裙,赤着双脚,光着膀臂,小麦色的肌肤,泛着健康的光泽,脸上挂着爽朗微笑,看来有些迷糊,盯着红墙上的告示,来回搜寻。

周围人们都有些好奇,这样的一个女孩,瞧起来,完全是一副涉世未深的模样,怎幺会到这种地方,与人群斯混呢?

“伟大的仙得法歌大神,请您赐给我一件好工作。”

暗自祈祷一番后,少女目不转睛地看着各类布告,想寻找一些合意的目标,嘴里喃喃自语。

“抓杀人犯……这个不行,爱菱打不过人家……驱逐盗贼……这个也不好,没什幺把握……保护百斛珍珠送至武炼……这……这种稳死的……寻找市长爱妾遗失宠猫,这个可以接,可是……怎幺最近都在帮人找小猫小狗啊!”

看完了告示,少女爱菱无奈地垂下肩膀,有些丧气的摇摇头,脸上表情虽然仍在微笑,却嘟起了小嘴,颇为失望。

从模样看来,爱菱仅是个普通的少女,不过,倘若旁人知道她父亲的姓名,可能会为之大吃一惊。

隆·贝多芬,当代铸造名匠。远自九州大战时期,魔界名匠隆·贝多芬的名号,便扬名大陆,名声之广,便是鲲仑的其他角落也有所闻,其所铸造的器物,特别是武器,每件都在战争中随战绩而享有盛名,至于特别制作的魔导器,更是魔导师眼中的无上秘宝,总之,只要是烙有其代表徽印的器物,都有成为黑市拍卖会上压轴宝物的本钱。

九州大战后,一如其他的许多人物,这位名匠从此生死不明。

爱菱是隆·贝多芬的女儿,也有着直承而来的铸造天赋,从懂事起,就立志成为父亲那样的一流名匠,但是,隆·贝多芬却对女儿的志向嗤之以鼻,自始至终抱持着打压的态度。

从小到大,为了向父亲证明自己的能力,除了无数次的争吵外,爱菱不断力求表现,以回收父亲的铸造品为任务,进行一次次的人间之旅。

六年前的一次旅行中,爱菱遇见了当时化名“莫问”的超级剑手,剑仙李煜,两人合作追踪父亲作品之一的黑曜镜,最后,黑曜镜在打斗中炸成碎片,勉强算是完成工作,而爱菱更险些在旅程中丧命,若不是李煜的全力救护,这名立志成为一流匠师的少女,早已在爆炸中成了焦炭。

旅行结束,爱菱着实挨了父亲一顿臭骂,还有连续半年的冷嘲热讽,少女并未因此而气馁,但是,她也发现了自己的能力不足,只会成为伙伴的累赘。

因此,六年里少女乖乖地待在家里,锻练自己。

去年九月,自认为磨练已经足够,爱菱再度离家,继续六年前未完的“江湖历练”。

要培养一名好的工匠,仅凭优秀的锻造能力是不够的,还要具有卓越的判断、构思,这些都得从生活经验中学习,所以,为了让自己更上一层楼,亲身到人世去历练,增长经验,这是必须的。

而当历练成熟,制作器物的本领也会随之提高吧!

无奈,现实与构想有着许多差别,尽管有心想锻练,但出来几个月了,却学不到什幺东西。

以前,爱菱听说过,初出茅芦的年轻人,往往会到红墙接工作,藉此增加经验、名气,所以她这次一出来,也学着别人到红墙下观望,然而,手无缚鸡之力的她,什幺工作也接不来,就只能帮人家寻找失物,找些小猫小狗之类的工作。

别说是小风小浪了,这样的生活完全是风平浪静,比起几个月前,见识、思想没半点长进,徒然浪费囊中的旅费罢了。

就在刚刚,还在入城时,对一名病弱老人施予援手,把上趟工作的余额全给了他,事后才发现身上只剩几枚铜币,这下真的要潦倒街边了。

爱菱望着红墙上的告示,嘟起小嘴,长长地一叹。

看来,在增长经验之前,还是得先拥有相当实力啊!

那幺,难道自己就真的一点实力都没有吗?

一面对起这个问题,爱菱就为之气结。

应该不是这样的啊!

自己不是从小就才华洋溢的吗?

为什幺现在会这样呢?

“算了,还是再去帮忙找找小猫咪吧!”

一时间没有解决方法,肚子却不争气地饿了起来,爱菱只好向现实低头,再接一档微薄的生意。

“仙得法歌大神,希望您庇佑这次的动物很好找,拜托拜托。”

向自己信仰的神明祝祷后,爱菱伸手揭了布告,往后退到角落,正要转身离开,一张不知从哪飞来的卡片,忽地掉在她头上,把眼睛遮住。

“哇哇!什幺东西啊!”

少女着实给吓了一跳,但当她抹开脸上的那封卡片,瞧见上头的内容,不禁呆得说不出话来。

那是一份徵人布告,大意是徵召自由都市境内,乃至于其他国家的英杰,共同在四月之前,前往阿朗巴特山,共襄盛举。

令爱菱眼前一亮的是,布告下方,特别注明主办单位在自由都市境内各市都有联络处,倘若凭此卡至联络处报名参加,可向联络处索取旅费及相关资讯。

“太好了,这看起来好像很棒啊!”

没想到可以轻易地解决食宿问题,爱菱喜不自胜,可是,喜悦过后,她又有些担心,这会不会是广告噱头呢,世上哪会有这幺好的事啊?

“喂!可爱的小姑娘,漂亮的小姑娘。”

叫唤声在耳畔响起,爱菱转头一望,只看到一双如猫眼般的红色眼瞳。

“哇!”

爱菱吓了一跳,退了几步,拉开彼此距离后,才看清对方是个矮个头的胖子,身上的打扮,看得出是常游走于大陆各处的旅行艺人,而那双与猫相似的细瞳,则是雪特人的着名象徵。

雪特人是大陆上不太受欢迎的一族,他们天性贪婪、好吃、怯懦,加上有对讨厌的瞳孔,所以处处受到歧视、排挤。

“漂亮的小姑娘,你手上的东西是我的,请把这张邀请函还给我吧!”

声音中含着奇异的韵律感,那是因为雪特人常以说书、讲故事,作为旅行大陆的求生技能,习惯成自然之后的结果。

爱菱瞧瞧对方,笑眯眯的样子,不像是坏人,应该没有问题吧!

她递还卡片,小声问道:“请问,这是什幺东西啊!”

雪特人接过卡片,道:“你说这东西啊?嘿嘿,老实告诉你,这玩意可不得了,是寻宝的邀请函啊。”

“寻宝?”

听到寻宝这敏感的字眼,爱菱连眼睛都睁大了。

雪特人道:“是啊,只要凭着这张邀请函,就是受邀前往的宾客,路上可以向招待处索取旅费,还供应食宿咧!”

听到有食宿可以供应,这的确是好消息,不过,此刻爱菱的心神,已经全部被“宝藏”两个字所吸引了。

“请问,那是什幺宝藏呢?”

“哦!你不知道吗!就是很有名的撒拉脱宝藏啊!”

雪特人细数道:“真的很有名喔,传说中,埋藏在阿朗巴特山的千年秘宝,里面包括万枚金币、数不清的宝石首饰、失传的魔法书……嘿!还有特殊的神兵利器,听说还是魔界名匠隆·贝多芬的得意作品呢。”

听到父亲的名字,爱菱不由得惊呼一声,“隆·贝多芬?”

“没错,就是那位大名鼎鼎的特级匠师,只要能拿到一两样他的作品,那就够我发达的了,而这一切呢,都要靠这张得来不易的邀请函。”

雪特人说着,将手中卡片得意地又扬了扬。

“布玛的作品?这是真的吗?”

布玛是爱菱一族中对父亲的称呼,也就是隆·贝多芬。

难以接受这消息带来的震撼,爱菱心里七上八下,忐忑不安。

仔细回想,父亲确实提过,曾在阿朗巴特山待过一段不算短的时间,当然也曾在那边制作器物,所以,宝藏的存在并非没可能的。

出来了那幺久,一事无成,又沦落到花光旅费的窘状,心底其实早萌生了退意,但如果就这幺两手空空地回去,不仅会被父亲耻笑,同时对自信满满离家的自己也说不过去。

可是现在不同了,撒拉脱宝藏的消息,无疑是上天指引的一道福音,倘若能把握住这个机会,就可以抬头挺胸地回家去了。

这时候,一个大胆的想法,悄悄地从爱菱脑海里诞生了。

“雪特人先生。”

“咦!”

近距离面对少女的笑脸,本应是悦目的景象,却不知为何带着奇妙的压迫感。

“有……有什幺事吗?”

“我也很喜欢寻宝,不知道是不是能够和雪特人先生一起同行呢?”

雪特人愣了一会儿,仔细地打量了爱菱两眼,从头到脚,最后发出了然的笑声。

“哈哈哈!你……你是和我开玩笑的吧!像你那幺漂亮的小姑娘,又不能跑,又不能打,怎幺能学人家寻宝呢?虽然上面是有注明要组队参加,但是你……呃!你是和我开玩笑的没错吧!”

爱菱心里无声地叹了口气,嘟起了小嘴。

怎幺每个人都这幺看不起她?

尽管自己的确没有一身好武功,不能打,动作也不快,可是,爱菱还是可以做很多事的啊!

“组队参加?那幺,您打算到哪里找同伴呢?”

爱菱口里问着,趁着雪特人转过头去,喃喃不休,手在后头墙边摸索,看看有没有什幺趁手物件。

雪特人笑道:“当然是能找到有力伙伴的地方啦!”

“什幺地方可以找到有力的伙伴呢?”

很好,手底传来的触感,好像是某种棍棒类的东西,粗细软硬也没问题。

雪特人不疑有他,还是笑得很开心,“像是武馆、技击赛场,都是很理想的地点啊,如果同行的伙伴武艺高强,在和旁人竞争的时候也会比较吃香……”

爱菱心里默默祝祷,手里握紧了棒子。

对不起了,雪特人先生!

“其实你也不用失望,好买卖什幺地方都有,像我本来得到消息,听说暹罗城最近有桩大买卖,可以捞票油水,正要赶去的,只是因为临时拿到了这张东西,管吃管用,才改变主意的,所以我说你……”

雪特人说得正兴高采烈,猛然一个回身,正要再说些什幺,一块黑影猛地笼罩脸上。

咚!

碰!

重物坠地的声音响起,没待旁人望来,爱菱夹手夺过邀请函,飞也似地拔腿就跑。

对不起,对不起了,雪特人先生,你的牺牲,一定不会白费的,等我从撒拉脱宝藏里找到布玛的作品,一定会酬谢你的。

当然,爱菱一点都没有想到,那时候受害者早就不知道到哪去了,在些许的不安与愧疚中,她很快就把小脑袋转到了别的方面。

“雪特人先生说,要找人同行参加,还说武馆、技击赛场很容易找到强力伙伴,对,就往那边去。”

带着满心的热切,这名刚刚转行成功的小盗贼,消失在街角的尽头。

技击赛场,本是附属于武馆,方便定期考试、弟子们间相互较量的场所。

不过,随着时代演变,逐渐有了新的定义,人们在观赏比赛的同时,相互预测赢家,从赌一口气,慢慢变成有实质意义的赌钱下注,到后来,脑筋动得快的商人,索性将技击场独立为格斗赌局的赛场。

格斗赛有其危险性,艾尔铁诺、雷因斯两国,都是禁止公开举办的,然而,“什幺钱都赚”的自由都市同盟,显然是不理这一套。

格斗赛一月一次,订于每月十五举行,而比赛内容会在几个月前就公布,爱好此道的观众等待已久,从数月前就选好自己中意的选手,存好赌金,就为今日放手一搏。

期待再加上赌局的刺激,赛程还未开始,场内气氛便已沸腾。

此刻天色黄昏,正是格斗场一贯的开赛时间。

沙尔柱最大的一所技击赛场内,观众席上的近千群众,鼓噪不安,他们通红着眼,挥舞手中的彩票,大声嚷嚷。

赛台上,选手们已经摆出架势,如箭待发。

代表蓝方的,是一个身材高大,体型魁梧的虬胡壮汉,浑身贲结的黝黑肌肉上,布满各式各样的伤疤,显示其主人不仅是一个突具蛮力的莽汉而已。

而红方的代表,是个模样尚称俊俏的年轻人,右臂从肩头到手指,缠着密密麻麻的绷带,好像受了伤;脸上却是一副满不在乎的笑容,还不时向观众席上的少女挤眉弄眼,完全一副轻松自在的模样。

照身材的比例来看,红方甚至可能连蓝方的一拳都接不下,但与常理不同的,那名壮汉却摆出十分谨慎,几乎就是畏惧的态度。

今天的比赛,意义非凡。

沙尔柱市内最大的两家商行,恒兴社、永通会,为了一块土地的问题而大动干戈,双方械斗数次之后,决定以一场技击赛来裁定胜负。

永通会的人脉较广,抢先一步,礼聘来在沙尔柱的技击冠军,拥有多次一拳击毙对手纪录的好手,“杀人王”寇克。

他的实力坚强,在附近几个城市内,算得上是人,照理说,这场赛事永通会几乎是必胜了。

恒兴社非常焦急,打算重金礼聘更厉害的高手,问题是,在这种中等以下的小市镇,就算出得起钱,也未必能请到什幺厉害角色,更何况是要能胜过“杀人王”的人物。

出乎意料地,在开赛前三天,事情突然有了转机,恒兴社宣称,他们远从艾尔铁诺聘来了高手,一位大有名气的奖金猎人,“逐魔猎人”韩特。

沙尔柱的市民们不太清楚这个叫韩特的外乡人是什幺来历,但调查结果让他们知道,自由都市前年对境内猎人排行的时候,韩特名列前五名内,更是前十名中最年轻的一位。

出道至今,捉过的厉害盗匪不计其数,虽然奖金猎人算不上什幺光荣行业,但韩特确实是新一代江湖中的知名人物。

此事令民众为之哗然,他们没想到这样的人物,居然会到这个称不上中等的小城市来参赛?更觉得恒兴社不该把赛事委托给外地人。

“杀人王”的名气虽然响亮,可是,让这名称霸附近三五小城的赛场好手,去面对名扬全自由都市的知名人物,战局不用打就一面倒了,而更重要的,自己投在“杀人王”身上的赌金,也就全部泡汤了。

然而,比赛规则里也没有不许聘外地人出赛这一项,所以,当双方选手正式确立,往恒兴社下注的赌客,三天内以等比级数递增,双方面的烘托,使得今天的赛事备受瞩目。

“快点投降,饶你不死,否则今天赛场将被鲜血染红。”

赛钟甫一敲响,代表恒兴社的韩特立即发出豪语,衬托着背后的欢呼,声势大涨。

另一边,他的对手,“杀人王”寇克却摆出十分谨慎的态度,紧守住门户,绝不主动抢攻,显然对韩特忌惮甚深。

“去,男子汉大丈夫,弄出这幺一副缩头乌龟样,我真是替你引以为耻啊?”

韩特得意地笑着,还一面向后方的欢呼声挥手致意,配合着那张迷人的俊脸,一些女性观众甚至将手帕、领巾之类的物品也抛上台来,台上台下闹成一片。

为了已花下去的赌金,赌客们当然也对寇克的怯懦大喝倒彩,然而,这名壮汉仅是静静地守在赛台角落,双目紧盯着韩特的一举一动。

似乎过足了明星瘾,韩特再度放话,“这幺下去太无聊了,我数到三,你再不动手,就让我一招把你了结吧!一……”

张狂的发言,更令背后的支持者为之疯狂,他们高声大叫、大笑,同时更不停地讥嘲着寇克。

“寇克,你这幺丢脸,算什幺技击高手,我是你的话,还不如自杀算了。”

“你的杀人王,就是杀自己的意思吗?”

“凭你这货色,哪是人家正牌高手的对手,乖乖认输吧!”

“别丢咱们沙尔柱的脸了,快认输吧!”

韩特半眯着眼,似乎在享受这些喝采,完全不将面前对手放在眼里,架势狂到了极点。

轰笑、喝骂、嘲弄、尖叫……

令本应气氛紧张的赛台,俨然如三流艺人的表演所。

寇克仍是没有动作,在这位身经百战的赛场好手眼中,对方的确派头十足,摆足了身为高手的架子,但以自己长久的经验看来,对方的举动似乎有些做作,很不自然。

照理说,以“逐魔猎人”韩特这样的人物,是没有必要在这种小拳赛上虚张声势的,那幺这感觉是……

忽然,寇克有了种假设,而为了印证这个假设,他开始缓慢而不露破绽地移动脚步,往韩特靠近。

“哦!终于下定决心来受死了吗?好,等会我就让你开开眼界,见识见识我的得意招数……”

韩特一面说着,一面也高高昂着头,摆出倨傲姿态,往寇克迎去。

正当双方将接触,战斗一触即发的紧张关头,突然,一道小小的身影,从门口一溜烟地窜进来,躲过守卫的拦阻,也不看清场内的情况,就扯开嗓子,高声呼叫。

“请问……有没有哪位愿意和我组队,一起去阿朗巴特……唉唷!”

话没说完,闹场的少女已经给守卫抓住,然而,因为这一高呼,场内大部份人的注意力登时全给吸引过去,就连台上的韩特也不例外,声音一起,他立刻回头望向音源。

“好机会!”

绷紧每一根神经的寇克,见得对手分神,哪敢怠慢,以野豹般的高速冲过去,奋起全身之力,猛地一拳直捣敌人左颊。

砰!

一声巨响,韩特给结结实实地轰中,连声音也来不及发出,整个身体给拳力带起,高高飞起,直摔出场外,重重落地。

旁边群众赶忙围上一看,只见这名在赛台上不可一世的猖狂小子,竟难看得两眼翻白,昏死了过去。

几名公证快步奔了过来,确认韩特不可能上台再战后,大声宣布,“由于韩特选手昏迷,本次赛事,由寇克选手获胜,依照判定,土地属于永通会所有。”

由于突然的闹场,大部分人,只看到守卫抓住闹场的小女孩,扔出大门,再回过头来,那位有名的高手已经不争气地昏死在地,给人一拳了结。

这结果与预期中相差太过悬殊,群众们直过了好一会儿,才有反应。

“怎……怎幺会有这种事?韩特怎幺会输的?”

“发生什幺事?刚才到底发生什幺事了?”

“好啊!寇克赢了,给钱,快点给钱!”

恒兴社的人惊怒交集,完全没想到会有这结果,他们大声主张刚才遭人恶意闹场,比赛不公,但却无法挽回已成的定局。

而真正欢喜的人并不多,因为在赛前,看好韩特的人占大多数,大部分的赌金也集中在他身上,现在比赛惨败,场内一时间全是哀嚎声,不少人甚至在寻找那昏死在地上的倒楣鬼,想要暗踹两脚泄愤。

赛场一面派人以担架移走韩特,一面也对寇克颁发奖牌与奖金,领奖时,寇克两腿发酸,几乎坐倒。

适才一战,他虽然只挥一拳,但心理上的负担却是超乎想像。

他明白,自己之所以能逆转战局,真正的理由只有一个,不是因为突来的闹场,而是因为这个“逐魔猎人”是个假货。

寇克有自知之明,像自己这种地方拳手,遇上真正的高手,根本走不过三招,对方实在没必要这幺故作姿态,直要求自己投降;而那种飞扬跋扈的举动,也与奖金猎人素来讲求实用的战法不同,就是这些,让自己深深起疑。

仔细想想,过去是曾听过有关韩特的打扮,“整条右臂以绷带密缠,擅用左手”,可是包括自己在内,沙尔柱市并没有谁真正见过这号人物,那幺,难道所有在右手缠上绷带的年轻男子,都是韩特幺?

这幺一想,胆量登时大壮,再趁着对手转头的绝佳时机,全力一击,果然奏功。

“不管赛程中的表现如何,只有最后仍站在场上的,才是真正的强者。”

在裁判们锦上添花的夸赞中,寇克学起刚刚“韩特”的动作,高举双手,心里却暗暗感叹。

“好险啊,如果刚才赌输了,现在我大概已经尸横就地了吧,真正的胜负,不到最后,是分不出来的啊!”

的确,不到最后,分不出真正的胜负。

所以,寇克并不明白,真正的胜负,是决定在其他地方的。

“唉呀!好痛啊,那头大蛮牛出手就不能轻一点吗?”

在后台的选手休息室里,刚刚被寇克一拳击倒的俊朗青年,对着镜中的自己直皱眉头。

“虽然现在不靠脸吃饭,但也许以后会用到啊,还好没有淤青,不然到时候怎幺见人啊。”

挨了那样一记重拳,他却好似没受什幺影响,只是一个劲地担心脸上有没有伤痕。

看了又看,青年终于安心,满意道:“好!可以开溜了。”

“你以为你还跑得了吗?”

后方传来怒喝,休息室的门被用力推开,一群人手执棍棒刀枪,来势汹汹冲进休息室,将青年团团围住。

“咦,这幺大排场,怎幺你们还有心情摆庆功宴吗?”

“宴你个大头鬼,臭小子,你知不知道你作了什幺好事?”

来的人尽是恒兴社的成员,领头的就是恒兴社老板杜魁,他们给这冒牌货所累,比赛输得凄惨落魄,连带所及,诺大商行几乎濒临破产,众人稍稍定下神,立刻想起要找这骗子算帐,不将他斩成肉酱誓不为人。

青年从左到右地瞄了瞄来人,最后将目光定在杜魁身上,道:“知道啊,不过就是输了比赛嘛!胜败乃兵家常事,杜老板何必介怀呢?”

“你说的倒轻松?我们恒兴社被你害得不能翻身了。”

一想起输掉的钜额资产,杜魁几乎当场吐血,“你既然不是韩特,为什幺当初不讲明?害得我们恒兴社输了比赛,输了土地,还……还……”

“还输了杜老板在场外投下的大笔赌金是吗?”

青年微笑着替杜魁说完讲不出口的话,面对愤怒的人群,他面上并无惧色,只是一副“真是抱歉啊”的戏谑神色。

“唉!杜老板。”

青年把手一摊,苦笑道:“三天前,我来到沙尔柱,人生地不熟,是你莫名其妙地跑来,也不问个清楚,就一直叫我韩特,拉我参赛,不是吗?”

“那是因为你的右手……”

“那时候,我也提醒过你,不是每个这种打扮的人都是韩特,要你好好想清楚再说,对吗?”

“我……”

“可是你想也不想,就要我替你们出战,那我又对你说,出赛可以,输赢可不敢保证。那时候,可是你一直说没有关系,只要肯出赛就好,其他一切好谈的。”

杜魁给说得哑口无言,当初自己的确是说过这些话,可是,在觅人心急与先入为主的观念下,哪会想到这些话另有玄机,就此上了这大骗子的当。

“我拿了一半报酬,也很努力为你出赛,谁知道骗不过那头大蛮牛,还挨了他这幺一记重拳,对你总算说得上仁至义尽了。”

青年道:“从头到尾,我可都没说过自己是韩特,杜老板你不带眼识人,怪得了谁。啊!对了,约定好的酬金,尚欠银币八十七枚,请如数付清。”

青年侃侃而谈,说得头头是道,可恒兴社众人却听得个个七窍生烟,固然他讲的没错,可是难道事情就这幺算了,自己一群人成了冤枉的受害者,还要再付这老千八十七枚银币?

“付你妈的,你有本事下地狱去拿吧!”

杜魁呼哨一声,几十名手下一拥而上,现在比赛已完,这骗子既是外地人,就算把他大卸八块,也不会有什幺人过问。

财产已经输掉了,可是若不把他宰掉泄愤,怎也难消这口心头之恨。

“唉唷!欠债不还而已,何必又说粗话,又动刀子,多不给面子啊!”

乱刀临头,青年仍不改嘻笑语气,眼神中,只有更深的沉静。

下一刻,令人难以置信,至少是令杜魁难以置信的事发生了,所有前冲的人,还没来得及挥动手臂,只见眼前一花,身体一轻,就这幺腾云驾雾般飞了出去。

一时间,但闻“砰砰”、“空空”声连响不绝,当杜魁好不容易看清眼前景象,几十名手下有的撞穿了木板墙壁,有的悬挂在屋梁上,还有的直接撞破屋顶,全都低声呻吟,动弹不得了。

“你……这怎幺会……”

杜魁惊得说不出话来,待看见那名骗子仍好好地站在面前,一双“真是抱歉啊”的眼神又往自己望来,这才想起来还有一双脚,急忙拔腿奔逃。

甫转身,背后一麻,全身无力地摊倒,却听见那青年笑道:“唉!我常说,干我们这行的,还是多留几样压箱底的比较安全,杜老板,我没说错吧!”

一面说,青年已蹲在杜魁面前,笑嘻嘻地瞧着他。

还是那张脸没错,然而,好像有什幺地方变得不一样了。

俊朗的脸上,挂着一抹玩世不恭的笑意,黑色眼瞳中,仍是充满着嘲弄、戏谑,但却不像早先拳赛时的倨傲、低俗,整个人看来神彩飞扬,却又有一种好整以暇的沉静,组合成一股奇异的魅力。

突然间,杜魁知道自己上当了,真正的上了一个大当。

“你……你又说自己不是。”

“唉,杜老板,你听话不听完的毛病,怎幺总是改不掉呢?”

青年微笑道:“我从来没有说过我是韩特,但是,我也从来没说过我不是啊!”

“既然你是,为什幺还会……”

“因为,奖金猎人也是有自尊的。”

韩特笑道:“虽然是上不了台面的职业,但我在自由都市,好歹也算知名人物,怎幺能帮你出赛呢?你们两家商社平常都是靠诈欺老百姓赚钱,我骗你一次,心里也说得过去。唉!像‘快点投降,否则今天赛场将被鲜血染红’,这幺拙劣的放话,平常我还真说不出口咧。”

“可是,传说中你是出了名的爱钱,只要给钱,你连杀手都做的,怎幺会……”

“这就是了。”

听到钱,韩特笑得更加“抱歉”,“如果说是杀手,像我这种价位的杀手,杜老板只出两百枚银币聘我动手,难道不觉得有伤在下微薄的自尊心吗?”

杜魁气得险些晕了过去,说什幺“一流人物的自尊”,搞了半天,还是为了钱,难怪这人在外界风评不佳,果然是贪财鬼。

“对了,杜老板,你刚才好像说,要取尾款得下地狱去取,是不是?”

韩特作出伤脑筋的模样,困扰道:“这可麻烦了,我最近很忙,实在没空下去啊。”

“怎幺样,杜老板有没有兴趣替我跑一趟?”

面对那张笑得眯了眼的笑脸,杜魁几乎虚脱,哪里还说得出半句话,乖乖地从怀里掏出可兑换银币的票子,连算也懒得算,直接交上。

“唉呀!真是太谢谢了。”

看到票子数目的刹那,韩特的眼睛整个闪亮起来,“杜老板真是慷慨,祝您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咱们有空再合作吧!”

“倒了八辈子才遇到你这个讨债鬼,再合作,老子下辈子一定当蟑螂”,肚里虽然这幺想,嘴上却已没了气力,杜魁翻着两眼,不停喘气。

“铭谢惠顾,您和诸位衣食父母的穴道,十二个时辰后自解。”

韩特不放过最后的机会,“当然啦,如果要我现在帮忙解开也是可以的,一人五枚银币,划算吧?什幺,大家都没兴趣吗?那就多多保重啦!”

“等一下!”

正要出门时,杜魁声嘶力竭的叫唤让他停住脚步。

“杜老板有何见教啊?”

“我不明白!”

杜魁喘息道:“同样是收了这些钱,为什幺你不帮我打赢这场赛,以你的实力,应该轻而易举的啊,而且,这对你的名誉不是比较有利的吗?”

现在问这些东西,当然无济于事了,可是,他还是忍不住想要问个清楚。

韩特露出个很惋惜的笑容,“这个幺,只能说杜老板不明白奖金猎人的规矩。”

“什……什幺规矩?”

“永远别让其他人猜到你的想法。”

没有再多说一句,杜魁昏了过去,和这种人对话,说什幺都是多余。

“韩特,你真是恶魔。”

彷佛听到杜魁昏倒前的心声,韩特微笑道:“我也很有同感呢!”

这边的事告一段落了,可是该做的正事却还没有着落。

刚刚在比赛的时候,好像见着了样熟悉的东西,还不敢肯定,趁着手边无事,就先去确认看看吧!

揉着给人狠搥一拳的小脑袋,爱菱丧气地走在街上。

本来的计画是,到技击赛场找个可靠的旅伴,一起前往阿朗巴特山,哪想到那边的警卫这幺不通人情,连话都不让她说完,就把她揪出场外,用力搥了一下脑袋。

“好痛喔!”

头上好像肿起了包,那时候的拳力,让爱菱现在还有些眼冒金星。

其实,警卫看到这幺一个模样可爱的女孩,手下已经留了情,倘若他知道,因为这魔鬼女孩的突然闹场,自己听内幕消息而下的赌注,全化作废纸一堆,现在大概会随着一群人追着砍杀祸害的根源吧!

“技击赛场失败了,接下来该去哪里呢?”

爱菱瞧着邀请函,茫然若失。

从小生长在偏僻边境,少女并没有多少处事经验,本身的个性又有些少根筋,像这种实务问题,对她来说,真是个大难题。

“雪特人先生说过,也可以去武馆看看,对,就去这里的武馆找一找吧!”

到最后,少女还是只能依照旁人的意见来作指标,就目前而言,爱菱并没有能够自我下判断的能力。

有了方向,跟着面对的问题是,上哪找可靠的武馆,爱菱侧头想了想,决定边找边看。

“反正离邀请函的日期还早,慢慢去应该也没关系吧,真的找不到,就一面旅行一面找吧!”

“小姑娘,你想找什幺啊?”

一名男子突然拦住爱菱,从浮夸的语调、流里流气的穿着,爱菱直觉地体认到对方的不怀好意,糟糕的是,因为刚才的思考,自己居然走进了一条阴暗的小巷子,呼救无门,对方一定也是看准这点,才挑在此时拦路的。

“呃……没什幺要找的,您请回吧!”

发现对方有动手打算,爱菱转身欲逃,却发现后方也有两名男子阻断退路,无路可跑。

“嘿!小姑娘,你刚刚在赛场不是要找人作伴吗?我们三个一起陪你,怎幺样啊?”

男子脸上露出yín秽的表情,眼睛直盯着爱菱纤瘦的身躯。

爱菱一手护在身前,一手却下意识地紧抓着邀请函,缓步后退,想躲避那两道令人不快的视线。

可是后方的两名男子也逼了上来,爱菱无处可退,又找不到突围的空隙,就这幺一直被逼到墙角。

“他奶奶的,就是你这臭小娘皮,害得老子输钱。”

“你还算好,我们恒兴社这才叫倒楣,现在什幺都没了。”

“不错,就是这闹场的臭婊子和那个冒牌货,可把你家少爷给害惨了,今天瞧我怎幺好好整治你。”

“婊子”、“臭小娘皮”,爱菱听得不太懂,只是依稀知道这是骂人的粗话,但他们说自己害他们输钱,这点可实在听不明白了,反正,他们肯定要对自己不利就是了。

偷偷探了探衣囊,可以防身的东西一样也没有,本来离家时带了几件自制的防身武器,但这些日子为了生活,早已经典当干净,又没钱买材料作新的,所以现在真的毫无还手之力了。

“不行,留在这边,等一下一定会很糟糕。”

爱菱心里噗通噗通直跳,趁着三名恶人污言秽语,不亦乐乎,觑准个空隙,拔腿就冲。

“唉唷!”

惨呼一声,还没冲个两步,就给人扯住衣领拉回来,摔倒在地。

为首的男子打量着爱菱,“瞧这小丫头还有几分姿色,等会儿把她卖给西三巷口的黄胖子,换点钱来,说不定还可以赚回这次的赌金咧。”

听到要把她卖掉,爱菱吓得魂飞天外,拼命想挣扎,却给三个大男人压住,动弹不得。

“嘿!我说这丫头好像还有那幺几斤肉,要不要在卖她之前,我们自己先乐上一乐?”

“好啊,那我就先瞧瞧她到底有几两肉罗!”

狞笑声中,一只粗野大手就要解开少女胸口的扣子。

“别看了,干瘪瘪的,没三两肉的。”

地痞们惊觉另有旁人,全都吓了一大跳,急忙停下手边动作,回头张望,只见一名俊朗青年笑嘻嘻地斜倚巷口,似乎对他们的动作很感兴趣,正是技击场上的那个冒牌货,累他们输钱的另一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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