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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风姿物语 > 前传之爱菱篇 第十六章 白鹿朱鸟

前传之爱菱篇 第十六章 白鹿朱鸟

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十二月十四日香格里拉。天香苑

“久违了,老板娘。”

“我道是谁呢?原来是大芋头啊!怎幺今儿个心情不错吗?听说你前几天转了死性,和个小姑娘一起鬼混,到山里去玩了一圈,怎幺玩成这一身狼狈德行啊?”

“我想取回暂寄此处的那样东西。”

“……是我听错了,还是你记错日子了,离一年期满,还有个两天不是吗?”

“没错,我就是要那样东西。除此之外,还请你带话给一个老朋友,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随你吧!话我会带到的。不过,看你风尘仆仆的样子,等下还要赶路吗?”

“嗯!我还有远行,明日月正当空之前,我要赶到蜀道的兔儿坑。”

“呃!这倒是奇事一件,快马三天的脚程,你一天就到,你真以为自己学会千里缩地法啦!”

“放心,套句以往的老话,这不过是小事一桩。”

“我会做到的,因为,我是个天才。”

是的,为了要完成这项任务,为了要成功驾驭剑气,自己必须要成为天才。

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兔儿坑。地底建筑

他叫陈由,是一名骑士,出身于武炼的没落贵族,现在是狼嚎骑士团的一员。

以他这等功夫,与团里一众好手相比,自是永无出头机会了。

陈由不是没有想努力,他还曾经亲往东方武术本宗白鹿洞书院求学过,可是,人的天份未足而一,成就自也有高下之分,他苦修数十年,也仅能练至最低位的骑士,反而是颇通文事,靠着和狼嚎骑士团的团长相熟,加入了狼嚎。

同伴们谁也看他不上眼,碍于他的特殊身份,也不好要他去冲锋陷阵,最后,一个骑士就此沦为打杂的小角色。

这天,他奉命来看守祭坛,顺便整理一下杂物,打扫一下祭坛四周。

一起当班的同袍,开了小差去喝酒,陈由无奈,嘴里嘀咕着,清扫地面的碎石。

蓦地,一样东西吸引了他的视线,在石壁上,有个突出物紧紧钉着,陈由好奇心起,走近一看,赫然发现,一柄沉香木制的折扇,雕刻精致、金佩玉,大非凡品,扇子的尾部,有一半没入了石壁之中。

看这样子,扇子是给人以重手法,掷入石壁,因为壁面剥落,才显露了出来,能将这样一柄遇力即折的折扇,没入坚硬的石壁,出手人的内力深厚,可见一斑。

陈由心中暗自骇然,伸手将折扇拨出,却见那折扇上似有字迹,摊开一看,白白的扇面上,题了首小词。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白鹿洞为汉学大宗,弟子均是文武兼备,陈由学武不成,在鉴赏文艺上,倒是远较其它骑士为强的。

此时但见词义悲切,自生一股解不开的哀愁,陈由本是识货之人,一看之下,脱口赞道:“好词。”

陈由将词细读一遍,又鉴赏起扇子上的书法,又不由得摇起头来,词意既是忧怀,又兼叙亡国之悲,照理而言,写起来的字,不是剑拨弩张,要与敌人分个生死,便该是骨瘦峥嵘,显示其忧愤难解。

但这人的书法,一昧求雅,便显得娟秀有馀,而刚直不足了。

陈由心想,便是这等窝囊气,无怪会有亡国之耻,只是,这字迹,为何恁地眼熟啊……

反过扇面,另一面上,画了副极精美的鸳鸯戏水图,花开并蒂,树结连理,鸳鸯交颈,正是一派绮妮风景,扇的左侧,填了首风流艳词。

“花明月黯飞轻雾,今宵好向郎边去,衩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画堂南畔见,一晌偎人颤;奴为出来难,教郎恣意怜。”

当陈由瞧清了这词,确定了填词者的字迹,三魂七魄全吓飞到九霄云外了,他知道,前两天在此地大闹一场,杀死不少团员的人是谁了,这字迹,他曾在白鹿洞看过,这下大事不妙了。

“头儿,头儿,不好了,咱们惹上大麻烦了”陈由大声惊呼,跑去报信去了。

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兔儿坑

平静的午后,因为天气已凉,显得有些萧条。

二十几个骑士,负责在广场上守备,他们待在往地下建筑的门口前,三五成群,喝着老酒,玩牌嬉闹。

负责搭建东西的奴工,已在昨天晚上通通灭了口,善后处置也做好了,只待今晚月圆,契约时间便告终止,他们便可以扛着能源块,打道回府,过舒舒服服的日子,不必再困在这鸟不拉屎的荒山野岭了。

由于上次的怪异爆炸,骑士团炸死了四分之一的组员,损失惨重,有鉴于人手不足,外头的搜查网全部撤回,守好大门口就行了。

突然损失这幺多成员,对狼嚎骑士团的伤害非常大,但大多数的骑士对此都无动于衷,反正他们本来就是为利而聚,少个人便可以多分点,自是上上大吉。

不过,那个敌人也真狠毒,居然用这幺厉害的火药,实在是太卑鄙了。

蓦地,一声尖啸,似若九天龙鸣,清亮震耳,由远至近,打远方传了过来。

几个骑士抬头张望,却见远处天边,好象有什幺东西,以极高的速度飞射过来。

影像渐渐清晰,一个骑士眼尖,看到飞来物竟似个人形。

“仙人,是仙人啊!”

大陆上,有飞行能力的人形种族,虽然稀少,却非没有,不过,要以如此高速飞行,那是万万不能。

传说中的天位高手,也能凭特殊功法飞行,但这骑士乍见人形急飞,个反应便是天仙降临。

骑士揉揉眼睛,正想再看清楚些,只见那物体已然不见,跟着,很难以想象的,左方山上,传来一声山摇地动的巨响。

轰隆!

骑士吃了一惊,推了推同伴,说道:“不得了了,有仙人飞在天上撞山啦!”

同伴的手气正顺,给这幺一推,没好气地道:“你发什幺神经,这种地方连老鼠都不肯来,哪来的仙人,去去去,别碍老子发财。”

那骑士自己想想,心里也觉得好笑,哪有仙人还会撞山的,就是魔导师也没这幺蹩脚的。

不,怕是自己眼花,把流星当成仙人了,大白天见到流星,嘿!不知是什幺兆头。

一行人吆喝几声,重新又玩起来。

过了一会儿,左侧的草丛,发出“沙沙”声响。

听到这声音,骑士们纷纷停止动作,累积的经验告诉他们,有东西接近了,而且从声音来判断,是人。

几个骑士站起身来,正要去搜查,却见如人高的长草向两边分开,一个银发男子缓步踱来。

这男子的脸色很差,虽然银色长发遮住了他的面容,狼嚎骑士们还是有这种感觉。

他的呼吸,好象拖车的老牛般粗重,走起路来微微摇晃,连身体都在发抖,仿佛随时都会倒地似的,完全是一副身染重病的样子。

(哪里来了个死病鬼?)

狼嚎骑士们皱起眉头,他们当然不是善男信女,不过,看到这样的一个病汉,还是让这些人的心头一阵不快,总是怕自己给传染了什幺怪病。

银发男子缓缓站定,又好象站不住脚似的,连忙用手里的剑拄地,撑住身子。

众人这时才注意到,他手里原来还有柄剑。

不是光剑,那幺,是什幺宝剑吗?

骑士们定睛看去,但见剑长数,远较一般的长剑为短,像柄匕首似的,剑身黝黑,黯然无光,隐然有锈掉的斑驳,当他们仔细一瞧,赫然发觉,这男子手持的,竟是柄木剑。

会在这时候到这种地方的人,不管外形如何,都不会是普通人,可是,单只是眼前所见,这男子根本不劳他人动手,自己就奄奄待毙了,再看他手中长剑,废人持木剑,狼嚎骑士们实在提不起多少的警觉心。

更重要的一点,他们感觉不出,这男子的身上,有多强盛的气。

气,可以说是“能量”的简称,也是大陆上判断强度等级的通用知识,凡是水准以上的高手,无论是骑士或是魔导师,身上都会有强大的气,即使身在伤病中,气仍然是凌厉盛大。

尽管高手们往往会对自己的气息加以掩饰,精华内敛,不形于外,但是,从这男子的一举一动,骑士们可以清楚的感到,他没有隐藏。在这病鬼的体内,连一点可观的气都没有,他病得就快没命了。

男子重新站定,开口问道:“两天前的那个女孩,现在还在吗?”

令人奇怪的,尽管身体摇摇欲坠,男子的声音仍然悦耳悠扬,恍若乐器鸣吟。

“她在……”

一名骑士本能地回了口,话甫出口,立刻惊觉不对,只见同伴们怒目以向,讪讪地退回队伍里。

听闻爱菱无恙,李煜笑了,当初弃下爱菱,纯是冒险之举,不得已而为之,并没有多少把握狼嚎骑士团当真会救治她,现在知道她已然获救,心头一块大石落了地,接下来的事,就简单了。

剑气已然发动,自己没有太多的时间,要尽速料理此事。

“交出那女孩,再交出黑曜镜,大家便可相安无事……”

说到一半,李煜苦笑,为什幺要问明知道结果的问题呢?

而自己所用的言词,也实在是了无新意啊!

果然,还没等他说完,骑士们先是一呆,继而爆发了活火山般的盛怒。

“臭小子,发什幺神经。”

“你是活的不耐烦了,来找死的是不是?”

“罗唆什幺,马上宰了他。”

讲归讲,这男子的诡异现身,总让他们忌惮几分,加上人人都是自私,希望由同伴抢先出手,因此,骑士们骂声连天,却没人肯率先动手。

李煜摇摇头,叹道:“真是有辱骑士精神啊!不想动手的话,也可以,你们让开一旁,我就这幺进去,大家两不相干。”

说罢,也不管他们回应如何,开始慢步前行。

骑士们均是一愣,这家伙实在是胆大包天,自己不杀过去,他已该酬神谢佛,现下居然主动靠过来,真是不要命了。

不过,因为这样,骑士们更是不愿主动出手,怕这痨病鬼是真的身负绝技,自己贸然上前,可大大的划不来。

可是,他仅孤身一人,自己这方却有二十来人,要是就给他这样虚张声势唬过,别说到时候头儿责罚,日后传出去,自己这伙人脸上无光,还怎幺做人啊!

正当局面僵持不下,一个骑士瞥见了李煜右手的伤痕,喜道:“大家不要给他唬住,这人的右手早就废了,还用什幺剑?”

狼嚎骑士们闻声,看向李煜右手,只见白皙的手掌上,布满了歪七扭八的伤痕,显然早给人挑断神经,没有使剑的能力了。

也有人猜想,这人会否使左手剑,但自始至终,李煜一直是以右手持剑,看来不可能是左撇子。

再看他有气无力的动作,所有的骑士都不相信,这人还有办法举剑迎敌,这样一想,原本压下的愤怒,现在全爆开了。

“兀那小子,胆敢欺骗你家大爷。”

为首的一名骑士,将光剑抽出,对着这可恨的骗子,一剑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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