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刘颖的谈判陷入了僵局。刘狮子大开口,非50万不可。经过律师的辩驳,才好不容易愿意最低到30万。刘颖坚决地说,没有30万决不离开这个家!
律师哪来这幺多?钱已经打到林洁如的卡上了,林又只同意10万以下。于是,他们不欢而散。各自都把原来的家当成了旅馆。想回就回,不想回家里就连续几天没有人住。卫生也是律师隔几天请个钟点工做。两个人各自逍遥自在。
林想他们离不离对自己也没有什幺关系。只是考虑到律师如果被刘抓住有婚外女人的把柄恐怕不好,便叮嘱他到自己这来千万小心点,别让刘发现了。林说:“你律师和私人侦探差不多,应该有反盯梢的知识吧?如果你让刘闹到我这来,我会走的。”
律师便很小心了。每次把车开的毫无目的,七转八转,最后还要把车停到离住所较远的地方,然后步行到林这里。
律师现在一切都捏在林的手心里了。除了房子和车是他与刘颖的共同财产外,几乎身无分文。
他真的怕林哪天发脾气不辞而别。那他可惨了。于是,律师现在是林真正意义上的奴隶,言听计从,不敢有半点违抗。对林的虐待更是不敢有任何怨言,当然这也是他自己喜欢的。一切主动权都在林的手里。
林每天呆在家里,难免有些烦躁。借购物溜达一下,也难以排遣孤独和寂寞。有时候,只好去公园里溜溜,回家就坐在电脑前上上网。
每次律师忙完工作回到她这里,是林寻开心的时间。心中的烦闷,促使她越来越变态了,也可以说,是律师使她越来越变态了。林本来想等律师忙完那个官司满足他吃自己大便的愿望,但是,林现在想提前做了。
开始的时候,林还只是让律师在自己大便之后给自己舔舔屁眼,但几次之后,就感觉有点不过瘾。有一天,正好停水,林只用小水桶接了点预备水,厕所也没有办法冲。林便把小便全部都撒在了律师的嘴里。
没有多久又感觉要大便,便诡秘地笑了笑,命令律师把他平时用的碗拿来:“喂,去把你的碗拿到阳台!”
律师预感到可能会让自己吃她的大便,血一下子就涌了上来。他已经无数次想象过吃林的大便,但是,一直不敢提出来。一是怕她反感,二是怕她不肯。律师曾经幻想,假如自己一名不文,穷困潦倒的时候,就被林关在狗笼子里,每天吃她的大便和剩饭。
律师故作镇定地问了一句:“把碗拿到阳台干什幺啊?”
林扑哧一笑说:“我要大便了,今天恰好没有水,只好让你提前吃我的大便了,还不跪下谢恩?”
律师登时感觉耳朵发烧,黑黑地笑着说:“是吗?太让我惊喜了!谢女王!”
律师终于可以吃到她的大便了,兴奋的要死,立即遵命把自己平时用的狗食盆拿到阳台,然后跪爬到林的脚前报告。
林站起身,把腿叉开点,命令律师自己钻进到跨下,然后骑在他背上,说声走!律师便朝阳台爬去。到了阳台,林叫律师跪在自己屁股后面等着,林将屁股对准了碗口,林一边朝外看周围风景,一边慢慢挤排粪便。由于有风,林闻不到臭味,但是律师却可以闻到林的粪香,因为他的鼻子就对着碗。
律师闻到林粪便的香味,不禁想起自己小时候住在乡下一所小学时的情景来。那时候,律师每天都要翻过好几坐山到七八里外的一所中学读书。每到春季,农民都会在地里撒些猪粪或者人粪。春天的风非常清爽,但在田野上吹过,就不仅有了花粉的香味,又夹带着一些粪香。
律师的印象中,粪在绿的田野上是绝对不臭的。就像现在,林的粪便闻起来一点也不臭。甚至有点令人陶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