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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噬尸虫群

三日后。

一处空旷的妖兽栖息之地,此刻盘膝着一位年纪尚在十七岁左右人类修士。

此人神色凝肃,薄唇鹰目,身上衣襟已被大片血迹沁透。

一股股强大的气息,不断从此人体内溢出,引得周围妖吼连连。

突然,盘膝而坐的少年,睁开双眼,仰头一吐。

但一道灰色的浑浊之气凝成的箭,顿时射向头顶二丈开外,四散开来,消失不见。

而这少年,正是穿过阴森黑林,来到东荒沙原腹地的孟阳。

仅仅三天时间,他便见过许许多多杀人夺宝,损人利己一幕幕残酷之事。

尤其一些散修的疯狂做法,不仅给他好好的上了一课,令他明白什么叫做物尽天择。

更是让孟阳清楚知道,相比拥有宗门世家当靠山,这些只能靠心狠手辣抢夺机缘的散修行事简直无法无天,无所顾忌,面对他们时,任何的松懈都是杀人不见血的致命镰刀。

好在孟阳够聪明,往往碰到力所不能及之事,要么隐匿不动,要么溜之大吉。

因为在东荒沙原丛林中,以重伤之躯面对任何人,都是愚蠢的下场。

哪怕此人不是散修,是名门正派,是声明远播的行善之人,你都不能保证,在你即将转身露出后背那一刻,贪婪和欲望是否会侵蚀他的内心,让他张开獠牙给你一击。

孟阳衣襟上的污血,就是因为相信一位,同样是做园镇功德碑任务的采蜜人而导致的。

若不是他肉桩功那堪称铜墙铁壁的防御,恐怕早就死在对方手中。

这也让孟阳明白,传言不可信,尤其在可以激发人性黑暗,没有任何约束的原始丛林中,无论是行善积德的好人,还是无恶不作的坏人,都有可能在那么一刻变成杀人的狂魔。

想到这里,孟阳也不着急,吃下一颗是凝血丸,又开始吐纳起来。

当夜色逐渐明清,大地重新出现光明,孟阳深吸一口气,睁开如电目光,遥望沙原深处。

“黑林穿过去,便到了东沙地带。”

“西边是妖兽横行妖林,东边是一望无际的大漠。”

“按照之前偷袭我的采蜜人所讲,偷盗园镇功德碑就是往大漠方向走的。”

“可大漠中有一种噬尸虫,到是让人有些头疼...”

说罢,他摇了摇头,拿出地图扫了一眼,立即放弃心中准备一探妖林的想法。

毕竟最主要的任务还是寻找园镇被盗走的功德碑,至于妖林去一回,任务时间根本不够。

身上还有一些驱除气味的药粉,到不用过于担心藏在东沙地底的噬尸虫。

心念至此,孟阳也不在废话,脱去侵染鲜血的锦衣,从储物戒唤出新的衣服穿在身上,一边思索,一边向东沙地带外走去。

噬尸虫,乃是荒沙原漠中实力最弱小的一种无骨蠕虫,但却没有任何修士敢小视于它。

单体噬尸虫,如人手指长短大小,实力只有气血转灵境,不足为患。

可这种噬尸虫乃是群

居生物,也是东荒沙原外围边缘最多的物种。

噬尸虫,分五类种族,最为强大的乃是嗜金虫,最弱小就是噬尸虫。

一般出现都是几百几千,运气少的话,会发现一些巡逻的噬尸虫。

这种妖兽族群,极有秩序,一只噬尸虫皇指挥整个族群,分化之下,各行其职。

有护卫,有巡逻,有寻食,也有产卵的雌性噬尸虫。

相传,东荒沙原最深处,也是占地最大的地方,乃是一群嗜金虫。

就算是强大如蛟龙这般妖兽,都不敢踏入半步。

那遮天蔽日般上万,百万数的嗜金虫,让人头皮发麻。

且这种群体蠕虫,不仅繁殖速度极快,单体防御力也是极其强横。

要不是嗜金虫皇这种逆天妖兽,只能控制万数族群,怕是边界接壤的三国都要遭殃。

不过,噬尸虫这种级别的虽然麻烦,其身上蠕皮却很是许多制做玄品锦衣的材料。

因其韧耐高温,且不会在战斗中磨损中撕开,是无数修士争相所求珍品。

虽然乾元宗也有关于噬尸虫任务,可想要打造一件,至少需要五十只噬尸虫的蠕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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