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瑟夫沃恩德尔在1859年1月,乘坐“矢车菊”号货轮到了新约克市,主要的目的是推销自行车,另外维克多大公交给他们的任务是与麦国东南部几个州搞好关系,看看能不能向他们推销伊斯莱亚后膛步枪。
为什么是南方几个州,而不是麦国战争部?
他从来没有横渡大西洋,到达过美洲,临出发前与卡恩两人作好了周密的计划,可是到了麦国后,这些原先在欧洲所作的计划就基本上没有派上用场。
当沃恩德尔和卡恩两人在新约克的哈得逊河畔码头租下几间仓库时,他们根本没有想到这会是一个划时代的商业帝国的开端。
卡恩迪茨勒负责为公司登记注册,并为伊斯莱亚公司的“脚踏车”登记了专利,虽然麦国专利局只给出了五年的专利保护期,沃恩德尔认为这已经足够让新公司的产品占据绝大多数的麦国市场了。
沃恩德尔负责市场销售策划,他在这方面是内行。
实际上并没有特别麻烦,当公司的展品和广告出现在新约克市的街头和报纸广告上时,一些有眼光的代理商已经主动找上门来了。
沃恩德尔所制订的公司销售政策是一座城市只找一位有实力的一级代理商,公司并不直接参与零售业务——这是一种新的销售方式,其他的商人再想拿货,只能去找本地的总代理商,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公司产品经销商之间的恶性竞争。
“飞鸽牌”自行车在投放市场之后,基本上是一炮走红,至少在新约克市、费城和波士顿这三座城市里城情况是这样的。这种新的交通工具深受崇尚自在的麦国年青人的欢迎,出行时乘马车过于麻烦,而且费用不低,而且在许多城市里,马车是没有问题,但是除了警察,普通公民骑马通行受到了很多的限制。
这种新的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一面市,就受到追捧,很快,伊斯莱亚公司运到美国的第一批五万辆自行车就被销售一空。伊斯莱亚公司为所制定的“飞鸽”自行车在全麦的统一零售价并不低,每辆售价42麦元,要知道在现在,大多数普通工人的月薪也只有二十麦元左右,这种新玩意绝对算得上是一件半奢侈品。
人们的购买心理是很奇怪的,越是如此,伊斯莱亚公司所推出的第一件商品越是受到人们的追捧,毕竟骑着自行车出行,又有了一种新的“充门面”功能。
在奥意法战争爆发之前,沃恩尔德就向的里雅斯特的总公司发回了电报,要求尽快再向北美发送十万辆自行车过来。
当到了1859年9月的时候,自行车的销售已经进入到了平稳阶段,沃恩德尔觉得他可以动身前往瓦盛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