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在担心什么?”
“我只是觉得,忽然之间心有所牵罢了。”
“算了算了,不和你说了,队长说最近和“影子”的人有了合作,要帮他们去城内打听消息,真够无聊的。亡灵之潮都快来了,到时候紫云城里要死多少人都不知道,还打听消息,到时候出来可能都已经是尸体了。”
“队长行事,自有打算。”
紫云城的强大,是全方面的,城市内的亭台楼宇,纵然是美观之上,和玫瑰城比差上一筹,但是在巍峨壮丽之上,紫云城超出了玫瑰城不止一筹。
但是陈乐乐还是喜欢玫瑰城。因为玫瑰城每个人都活得鲜活,活得自在,即使是贫穷的玫瑰城人,还是骄傲的活着,因为他们没有危险,没有那么多的敌人,他们每日伴着花妖生活,不愁吃穿,安贫乐道。像达令镇那样的地方,一个普通的村民都敢对自己的镇长大呼其名,而眼前的紫云城,上人住的地方,和下人住的地方,泾渭分明。
一方人眼里的是高傲和不屑,另一方的人里,甚至没有摇尾乞怜,只有冷漠和绝望。不要说陈乐乐,连若文都有些惊讶,这里的房屋建设,比之图腾族都只是半斤八两,而精神面貌比之图腾族都有所不如。
陈乐乐有些理解,不光是紫云城,这个世界上的大部分地方都一样,强者为了保护人类,在外面战斗,洒血,自然应该得到应有的待遇,不然这个世界上还有谁去拼命,那些没有实力,甚至没有什么作用的人,自然就只能在这样的地方,去过着自己的生活,无可指责。
但是陈乐乐理解,不代表能接受。他很庆幸自己第一次真正接触世界就是在玫瑰城,也很庆幸1024给自己讲的故事,教给自己的道理,都是怎么样的和平,平等。因此,他的追求与众不同。别人都想要把玫瑰城,变成其他城市那样,高低富贵应该有的样子,但是陈乐乐就想把其他城市,变成玫瑰城的那个样子。
所以在此之前,让那些人类的敌人,都去死吧。
“你不是说,那个叫朝雨落的恩人之女,应该是大户人家的孩子吗?怎么会住在这样的地方?”若文跟着陈乐乐一边走一边说,一路之上,所有的人都看着他们,似乎这低矮破烂的房屋里,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外表这么精致的人了。像陈乐乐和若文这样的人,似乎并不属于这样。
陈乐乐的心也有点沉重:“朝柯然。在他年轻的时候,原本是紫云城内不错的家族,但是在一次亡灵之潮中,家人死光了,就剩下他和他女儿。他生前在紫云城也不是默默无闻的人,因此他的女儿的事情,李问也知道。几年前这朝雨落在野外时受了重伤,虽然救了回来,但是本源受损,一直卧病在床,随时都可能撒手而去。不过消息里得知,这个朝雨落还有一个十多岁的女儿。晨暮集团的消息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了,这朝雨落死了也不奇怪,这样要这封遗书,还是来得晚了。”
若文此时却一眯眼睛,拱了拱鼻子,感觉还有点可爱,“就算你这趟找不到那个叫朝雨落的,我们也不会空手而归。我闻到了熟悉的味道,就是昨天那个拿着陈晨剑的女人。”
陈乐乐眉头一挑,他的鼻子可没有若文这么灵,但是他看向若文说指着的方向之后,却是有点奇怪:“刚好顺路,走吧。”
而在不远处,一个小姑娘却跑回了自己的家里,背上背着的,正是白光剑。
“妈妈妈妈,昨天我和你说过的那两个家伙他们自己找过来了。”
病榻之上,一个柔弱的妇女看着自己的女儿,“兰兰别急,你不是说那两个人昨天还帮了你吗?”
“但是那个那两个人在旁边看了很久才出手,要不是忌惮他们两个会忽然出手,我早就把那群骷髅干掉了。他们两个肯定是不怀好意,那个女的眼睛直盯盯的看着我,那个男的还看上了白光。甚至在进城之后,他们两个还跟着我,还好我机灵甩掉了他们,但是他们今天还是来了。”小姑娘的表情活灵活现。
“无论如何,这里是紫云城,虽然是平民区,但是也不会仍由人肆无忌惮的行事,不管他们是看上了白光剑还是有什么企图,都不用担心,而且你不是说白光还亲近那个男的吗?说不定人家还是好人呢。”
“就是因为白光亲近它我才觉得是坏人,肯定是来抢白光的。”叫兰兰的小姑娘抱住了自己怀中的白光剑。并不是所有的灵器都是和1024一样有着强大的交流能力的,1024这样智商的灵器灵界恐怕很难找出第二件,像道心琴一样能化灵为实的灵器就更是难得了。
大部分的灵器,就像叶答的板砖,那块净神玉,和白光剑一样,都是只有自己微弱的意识,能够表明自己是否亲近,就已经很了不起了,但也正是因此,这个叫做兰兰的女孩才会如此的警惕。
白光剑是她现在拥有的最有价值的东西,也是她最重要的东西,还是她保护自己和妈妈,唯一的东西,兰兰手中握着白光,警惕的看着门外。
而门外,若文和陈乐乐对视一眼,确认彼此的目标,都是在这小小的破屋之中,按捺住心中的好奇,陈乐乐轻轻的扣着门扉:“请问,朝雨落朝小姐家是在这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