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忽然间想起了陈嫣,此时此刻,她正在什么地方挥洒快乐的时光?倘若她在我的身边,我还会想逃离那座让我窒息的城市吗?
我对陈嫣的感情似乎有些不同了,最初我们只是在享受彼此的肉体,一夕贪欢之后便可以相忘于江湖。可是最近,我开始觉得她带给我的愉悦不止于肉体。我甚至有些怀疑我是爱上她了,可是这怀疑却找不到旁的佐证。我曾不止一次地拿她跟我梦中的女孩比较,然而除了身形之外,我再也找不到任何相似的地方。也许我应该忘了那个梦,在过去的十几年里,这梦中的记忆一直沉睡在我麻木的躯体里,日子也一样波澜不惊地过去了。我只需要退一步,退到这记忆苏醒之前的麻木,那样的话,我可以继续漫无目的地活着,无所牵挂地爱上陈嫣,在数月或是数年之后跟她结婚或者分手,然后……然后继续任凭随机的人或事碰撞出我不可预知的生活轨迹,平静地望着时光如水般从我的指缝间流走,临末时,用干枯的双手蒙住自己的眼睛,在一个同样是不可预知的时间和地点归入沉寂。
人生大抵是如此的,我又何必去挣扎与追?
我想忘了那个梦,忘了林菲,可是忘却这件事却不是我可以宰的。当我决心忘却,却每每坠入相同的幻境时,我开始意识到,那个梦已成了我灵魂的一部分,我放不下,也拿不起。在梦里,林菲是我刻骨铭心的爱人,可我放不下的,却并非这份神秘的爱,而是我之生存。
我漫步在纽约的街头,空中纷纷扬扬地飘着密舞的雪花,四周已是一片茫茫的纯白,街上行人稀少,所以当我头时,我仍然可以看见两行清晰地延伸到我脚下的足印,我用手机拍下了这两行足印,并打算把照片发给陈嫣。在冰雪消融之前,足印是我到过纽约的见证,在冰雪消融之后,也许,我应该让陈嫣来做我此刻人生的见证。
然而,就在我将要按下发送钮的那一霎那,却有人轻轻地叫了一声我的名字。
“孟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