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到南面的时候,已经是傍晚。
莫凡打开车门走下来,看着渐渐擦黑的天,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这南面别的不说,冷是真的!比茶西城内不知道低了多少个温度!于是莫凡裹紧了外套,开始四处寻找住的地方。
这南面的荒凉可真是名不虚传,莫凡走了足足有一个小时,才在觉得自己晕头转向的时候,找到了一家十分不起眼的小旅馆。
“咚咚咚!”
此刻天已经彻底黑了下来,外面越来越冷,莫凡十分着急的拍着门。这要是让他在车里过一晚,非冻死不可!
敲了足有一分钟的门,小旅馆屋里的灯才终于亮了起来。
紧接着,“吱呀”一声,门开了。来开门的是个睡眼朦胧的女人。
眼睛不大,精瘦精瘦的。披着一件黑色的外套,端着个油灯看着莫凡。
“这么晚了,你也不怕叫狼给吃了?”女人哈欠连天的将莫凡让进了旅馆里,随手指了一间房,“你就住那吧。明天起来再给钱。”
说完,就端着油灯一扭一扭的回屋去了!
女人一进屋,唯一的亮光也没了。小旅馆一下又回到了黑暗中。
莫凡十分无语的找了半天电灯的开口,最后才发现,这小旅馆根本就没有通电!唯一的照明工具就是油灯,还被老板娘给拿走了!
没办法,莫凡只好在黑暗中摸索进了一间房。反正刚才老板娘也是随手一指,那自己也就随便的住一住吧!
合衣躺在床上,莫凡盖了两层被子仍然觉得冷。
他睡不着。更想不到竟然真的还有这样没有通电的闭塞地方。难怪,没有人愿意来这里。
试想一到了深夜,为你照明的很有可能就是饿狼的眼睛!光是想想就已经觉得毛骨悚然,谁还会愿意在这种地方生活?!
胡思乱想了好一阵,莫凡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再醒过来的时候,阳光已经洒满了床铺。
伸了个懒腰,莫凡翻身下床。
旅馆的老板娘已经穿戴整齐的坐在柜台里算账,噼里啪啦的打着算盘,眉眼间尽是精明。
“老板娘,我该付你多少钱?”莫凡倚在柜台上,问。
老板娘连头都没抬,比划出了一个手指头,也不说话。于是莫凡从钱包里抽出了一百块,压在了柜台上,转身出了门。
昨晚太黑,莫凡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走到了哪里。此刻出门才发现,原来小旅馆的对面就是传说中的狼山!
难怪,昨晚他听到了几声十分清晰的狼叫!
莫凡环视了四周一圈,这方圆几里都没有住宅。那个得了绝症的年轻人,会住在哪里呢?
忽然,莫凡将自己的目光锁定在了狼山上。
他急忙转身回到了昨晚自己停车的地方,从后备箱里取出了望远镜。
抬目远眺,果然在狼山的半山腰上建着一栋别墅!目测距离不是很远,但是要上去,就一定会遇到狼群。
莫凡收好了望远镜,将车也锁好。在后腰上别了两把手枪,才迈开步子往山上走。
说起来这两把枪还是自己从阴十三那抢来的!苗疆这么乱,他莫凡怎厉害,也得准备点正当防卫的东西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