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wdshrinemaiden
25年月4日首发
霖玉市
第一章 狩猎之夜
「奸yín邪荡当道,恶滋重疾横行,鬼迷狐媚猖獗。天将血雨倾盆,魔王降世,
世间男丁皆将臣服,妇汝皆将沦为奴畜……」《地狱》第四章地十三节《末
日》 <img
人,对黑暗有天生的恐惧,而你,真的了解你所生活的世界吗?阳光之下必
有阴影,天堂之下必有地狱,正义之下必有邪恶。即使太平盛世,也有着不能示
人的阴暗角落。
长江下游的江南城镇,每逢夏至,都如同冤怨的少妇般滴泪难止,「霖霪纷
散芭蕉庭,玉女情丝闺房内」,霖玉市的名字由此而来。霖玉市内多太平,左邻
右舍好安宁,霖玉市的治安一直都属国内前十,以至于在市内生活了几十年的老
人也没见过几次警车鸣笛。
但随着江苏省内经济的不断发展,霖玉市市长大搞政绩,招商引资,许多企
业入驻霖玉。经济发展,物质水平的提高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的纷扰和嘈杂,
曾经的太平城也已如单纯懵懂的少女,终究沾染上了凡尘。
清脆的嘀哒声从巷的转角,在宁静得只剩下雨声的夜里显得格外动听,纤细
的影子牵着一位少女进入黑巷。高冷的皮革长靴,神秘的黑色风衣,迷人性感,
诱惑至极。一手插入衣袋,一手撑着雨伞,脸庞藏匿在阴影中,独留轻微摆动的
发梢在胸前招展。如此曼妙女子,不必识其人,不必见其容,甚未近其身,一缕
方泽已缭然于鼻。
已经凌晨3 点多,街道上空无一人,如此漂亮的少女还未归家,总有一份担
忧会牵系于她。还好此时有车经过,轰鸣的发动机给死寂的雨夜带来一丝生机。
明亮的车灯照亮了漆黑的小巷,少女并没有借着亮光大步向前,而是放缓了脚步。
白色的面包车开得并不快,在就要超过少女的时候,突然刹车。但车未停稳,就
从暗处冲出十来个人,迅速包围了面包车,冰冷的枪口已经就绪,巷口立即被路
障器封锁。少女也以极其熟练的速度从腰际间拔出92式手枪对着面包车大声吼道。
「警察!别动!」
随着霖玉市的经济水平不断发展,城市的规模也在逐年扩张,外来人口也愈
发壮大,当初那个宁静小城已经消逝在历史的长河当中。经济发展,必然导致局
部的不均衡,从而人民内部矛盾加剧,犯罪事件也逐年增加。近期发生了两起起
绑架少女的恶性事件,这也是霖玉市建市7多年以来第一次发生连环的犯罪事件,
所以引起了省领导和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刑侦组讨论后决定使用诱饵来进行抓捕,
而这位美丽少女就是这次任务的诱饵,她有个好听而温柔的名字凌琳。
或许是车里的人被这一突如其来的状况吓得动弹不了,或许是在黑暗中密谋
着什么,久久没有动静。一旁的警察再次喊话起来。
「我们是警察,你已经被包围了!命令你现在马上下车!」
这时,车门才被缓缓打开,驾驶座上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僵硬的动
作和慌乱的神情,能看出他显然是被吓到了。
「双手抱头。」
那个中年男子抱着头刚出车门,就被两个警察冲上制服,摁倒在地上,动弹
不得。
「警察同志,我可没犯事,干嘛要抓我啊?」
人群中的一个女警察立即上前查面包车内是否还有其他人。当她打开上前
后发现,车内除了一些杂物,别无其他。知道抓错人的她气愤得猛拍了一下车门。
此女警名叫王丹芊,她是凌琳的师姐。留着中分短发,鼻子直挺,眼睛深邃迷人,
虽然漂亮,但是骨子里散发出的是冷艳和干练。
此时从街对面的四楼跑下来另一名女警,身材修长,乌黑的长发在黑夜里显
得各位迷人,高挺的鼻梁,冰冷高傲的眼睛,如果说王丹芊的长相叫做冷艳,那
么这女警的长相就应该叫做冷傲。她叫做庞卿,这次抓捕行动的现场总指挥,她
在警校期间成绩优秀,特别是持枪射击和案件分析能力。在刑警队也摸爬滚打了
五六年,但苦于没有重大案件可查,一直没出什么成绩。如今的绑架少女案件是
她等了很久的机会,而用诱饵抓捕的方案也是她提出的。
「王丹芊!你到底想干什么?我有下命令让你行动了吗?」庞卿大步冲向王
丹芊。
「我不行动?难道要看着凌琳被抓走吗?万一她受到伤害怎么办?」
「王丹芊!你给我记住,我们是在执行任务,是在抓捕罪犯!不是演戏!身
为一名刑警,你对于危险的感知和掌控就这么差吗?我们破案靠的不是勇气和鲁
莽,而是需要脑袋,懂吗?!别拿你那套抓小偷抢劫犯的方法来对付这样的案子,
我们的对手可不是傻子!」庞卿气势汹汹地指着王丹芊。
王丹芊进刑警队也有快四年了,表现的一直很出色,也得到了领导的赏识。
她可能很难想到今天居然被如此不留情面地训斥,而且还是被一个大自己两岁的
前辈训斥。虽然她很想反驳,可仔细想想,庞卿说的的确没错。
「不好意思,这次行动是我的问题。」所以她低头道。
「你的错?你知道你错的有多严重吗?一旦打草惊蛇,我们的努力都将付诸
东流。」
看到王丹芊被如此训斥,凌琳自然想缓和这样的紧张气氛。
「庞姐,你就别说了,王姐她也不是故意的。」
「走开,这里还轮不到你说话。」
刚入警队半年的凌琳当然没有资格在这两个警队力面前插嘴,所以她瘪了
瘪嘴,慢慢走开了。
「行了行了,今天到此为止,收工了!」庞卿大声说道。
诱饵抓捕这种方案简单易行而且很有效,在国内外破获了许多的犯罪案件。
但缺点是执行诱饵任务过于危险,尽管是训练有素的女警察也不例外。
刑警队里有三大警花,庞卿、王丹芊、凌琳,她们三人都非常漂亮,拥有不
输给电视女星的姿色,都是诱饵行动的「诱饵」候选人。但庞卿作为现场指挥自
然不可能作诱饵,凌琳刚入刑警队半年,经验能力方面还有欠缺,也不适,王
丹芊进入刑警队四年,表现出色,已成为刑警队的中坚力量,所以王丹芊才是最
佳选择。但行动之前,凌琳却跑到局长那,强烈推荐自己,在软磨硬泡之下,林
局长还是答应了。因为庞卿、王丹芊的存在,林局长对于他的后下是格外信任,
所以才有了如同儿戏般的决定。
对于这一决定,庞卿自然是极力反对,虽然她与王丹芊、凌琳两人相处得并
不融洽,但是她心里有数,王丹芊更适这一次的任务。如果让凌琳来执行任务,
一旦失败,那么自己一展身手的机会就要葬送了。
王丹芊也是极力的反对,刚入警队半年就去执行如此危险的任务,对于一个
涉世未深的女孩来说实在太冒险。王丹芊当然不愿意看到凌琳发生什么意外,所
以她一边劝凌琳不要太自信,一边劝林局长不要太冒险。
在庞卿和王丹芊这两大骨干的劝说下,林局长却是一副泰然自若的神情。
「你们就不要再劝我了,这次任务虽然危险,但是我很相信凌琳同志的能力,
她一定能顺利地完成任务的。」
「可她才刚入刑警队半年,她怎么可能?」王丹芊赶忙说到。
「是呀。」庞卿立即应和。
「小王,小庞,你们可别忘了你们刚进警队时,在调查一起入室抢劫案的时
候你是怎么说的?」
「可是之前都没有这次的危险。」
「诶,不经历这样的风雨,怎么能更快的成长。看看现在的你们,经历过了
之前那些案件之后,你们已经可以独当一面了。」
君命或不可违,对于上级的命令,庞卿和王丹芊自然无法违抗。
诱饵行动需要诱饵打扮得性感靓丽,一套女人味十足的行头自然不能少。虽
然凌琳也是里挑一的美少女,但是平时的穿衣风格偏向时尚休闲,所以需要选
购一套衣服用于行动。而刑侦队里对穿衣打扮最有格的就是庞卿,她便成了购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