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那天写了整晚昏头了,重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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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后大家一拍两散,我们也订了明早的机票。趁着天还没黑透,我去了酒店顶楼的行政酒廊喝一杯,听说那里的落地窗正对布达拉宫,景色绝佳。
祖儿约了外国小哥去藏吧喝一杯,我也落得清静,房间里捞本杂志,点了杯长岛,享受我的城市生活。啊,这才是我的生活,我再也不要去荒郊野岭给野兽送刺身外卖了。想到这里忍不住伸了个懒腰。
酒店里没多冷,我洗完澡光着套了条开司米连衣裙,光着的脚踝有点凉,开司米保暖轻柔,我还喷了一款名为“不老药”的小众香水。
“尚小姐,”服务生停在我身后,递给我一件烫金酒店纹样的信封,“总套的刘先生让我给您的。”
我打开,一张房卡滑落在我腿上,还有一张便签,写着——
不要后悔。
是他。
一分钟后,我站在了628房间门外,刷开了房门。
除了政要财阀,总套的用处大都不是睡觉,多是开一些高端活动或私密性高些的聚会,听说瑞吉的总统套房要六万一晚,露台取景角度得天独厚,举杯既邀布达拉。我推开门,入目既是中式欧式藏式混合的阴沉风格,窗外,黑云聚拢的天空耐不住一片火烧云盛放在布达拉宫身后,画面妖冶壮丽,仿若近在眼前触手可得的油画。
不知不觉走上了四百多平的露天平台,平台很空,可供上百人开party,我摸索着坐下,那是一张台球桌的一角,望着。
室外风凉,我晃荡着一双光腿,浑然不觉。
这角度,确实比行政酒廊的还要好。
我不是胆大的人,我不怕他,毕竟,和他相处的十二天里,发生了太多只有我和他才知道的秘密。
是的,故事绕到现在,我一直都是隐瞒的。
但现在,我要回去了,这个故事要结束了。
这十几天能留下的,就留在拉萨吧。
一双手从我身后包抄,沿着我的锁骨环到我的脖颈,指尖粗砺,摩挲着前进,他摸到了我胸前那颗“天珠”,这是第12天他离开的时候给我的,我猜他看我信号出现折返并快速移动,就猜到我会出事吧。
他放过了那颗“天珠”,双臂交叉,沿着我被风吹得冰凉的皮肤一寸寸向下,交迭着抓住了他想要的。
他不是很灵活,却是很淡定。
我眯起眼仰颈,喘息间,细碎叹息,动情深处,一只手撑着桌面,一只手掌托着他的侧脸,指尖搓弄着他的耳垂和颈后刚沐浴完的湿发,一方面用面颊去亲昵他的,鼻尖蹭到他的嘴唇,一下,两下,释放出信号,直到他笨拙地回应上我。
对比当惹雍错那晚,他有进步。这个好看的木头平日里纹丝不动,动情时气息却依旧干净,我喜欢这种感觉。
我转身,抽出他贪婪的双手,攀着他的脖子,狠咬他索求的嘴唇,无赖笑了。
风,倏尔暖了,暖得腥甜。
他身体带着沐浴后的潮热,我的小腿像野渡的横舟,凄凉攀上唯一的载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