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偶天成正文卷第七百四十六章凉亭姜绾不敢把话说满,因为她实在没有多少把握,锦绣坊老板娘虽然口口声声奉她为主,但因为几次三番帮庞嫣算计她,还险些要了她和齐墨远的命,主仆之间的隔阂似海深。
她不信任锦绣坊老板娘,锦绣坊老板娘亦不会对她如对庞嫣那般掏心掏肺。
成王命丧北云侯夫人之手,锦绣坊老板娘说的信誓旦旦,但她应该没有确凿证据,只是一番推测。
如果成王真的是因为北云侯夫人暴毙的,要想北云侯夫人和护国公招供,必然不易,需要好好筹谋。
王妃怀着身孕,不宜操心,清兰郡主便同姜绾去了柏景轩,商议了好半天,方才离开。
清兰郡主前脚走,后脚就传来了太后把长欢郡主赐婚给护国公世子的消息。
听得姜绾都无语,太后一边恼懿德长公主更亲太皇太后,一边又做这样招懿德长公主恨的事,在太后眼里,分明权力高过一切。
清兰郡主去了懿德长公主府,因为疏忽,差点叫长欢郡主悬梁自尽了,这回丫鬟看的严实。
懿德长公主气的直掉眼泪,发誓这辈子都不再踏进顺宁宫半步。
然而刚撂下的誓言,碰到清兰郡主,就给打破了。
懿德长公主进了宫,见了太后,这回没有争吵,很平静的和太后提了两个要求。
女儿一脸的疏离,太后心里也不是滋味儿,再加上所求不过分,哪会不应允。
这一日,天灰蒙蒙的,空气压抑的人格外的烦躁。
姜绾站在窗外,风吹的树叶哗啦作响。
金儿拿了披风过来,“风大,姑娘小心着凉。”
姜绾一点也不冷,不过披风搭上肩,她也没拒绝。
金儿要关窗户,这时候,屋外四儿跑进来道,“姑娘,清兰郡主来了。”
说话的功夫,清兰郡主已经进来了,净白如瓷的脸上盛满了怒气,丫鬟芍药抱着一长锦盒紧随身后,姜绾见了道,“怎么气成这样?事情很难办?”
按说不该吧,懿德长公主的记性不至于那么差吧?
清兰郡主鼓着腮帮子道,“大嫂让我办的事不难,我是气北云侯!”
姜绾挑眉。
北云侯劫持税银,清兰郡主都没这么愤怒,这是又做了什么事?
只听清兰郡主气呼呼道,“梅侧妃生的是成王的遗腹子,又不是我父王的骨肉!北云侯却说我父王教子无方,以至犯下大错,刑部处死齐墨铭还不够,还要我父王亲自送齐墨铭的项尚人头去誉州给北云侯赔罪!”
想到这事,清兰郡主就觉得五脏六腑都被怒火灼烧的疼,替自家父王憋屈。
就因为梅侧妃是太后赐的,为了顾及皇家颜面,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北云侯不是什么好人,虽然儿子被人当街打劫了,身为父亲他要白发人送黑发人很可怜,可北云侯知道儿子被打死后,就把养在的外室和两私生子接进了府,还纵容外室败坏嫡妻的名声。
北云侯丝毫不给护国公府颜面,又劫持税银,分明是想谋反。
父王手握重兵,让父王送北云侯世子的尸骸去誉州,父王总不能带着大军去送,这不明摆着是请君入瓮吗?!
父王去了还能回来?!
要是齐墨铭真是父王的儿子,她的二哥也就罢了,可齐墨铭不是!
为了别人的儿子涉险,能窝囊死!
偏还要顾着皇家颜面,清兰郡主气的眸底都闪泪花了。
姜绾递上一方绣帕,笑道,“怎么这么爱哭,父王是皇上最信任的大臣,又手握兵权,明知誉州之行危险,皇上怎么可能会让父王去冒险?”
“齐墨铭的身世,别人不知道,皇上可是一清二楚,他能为了个乱臣贼子寒父王的心吗?”
清兰郡主擦着眼泪,听姜绾的话,怔怔的看着姜绾。
她怎么没想到这些?
她肯定是气糊涂了。
清兰郡主胡乱擦了两下眼泪,道,“有太后压着呢,皇上……。”
姜绾失笑,“凡事别总往坏处想,想开些,没准儿明天太后就失势了呢。”
清兰郡主,“……。”
芍药站在清兰郡主身后,没忍住,笑出了声。
清兰郡主回头,芍药赶紧绷紧脸,把手里的锦盒往前一送。
清兰郡主瞪了丫鬟一眼,道,“大嫂,这是你要的画。”
姜绾伸手接过,从锦盒内取出画,缓缓展开。
画上是一男子,通身贵气,令人不敢逼视。
一个果体溺亡的皇子,能有这份精气神吗?
不过懿德长公主是成王的嫡姐,做姐姐的眼里,皇弟不至于太猥琐,能保证容貌有七八分像就足够了。
清兰郡主道,“锦袍已经命人赶制了,快的话,明儿一早就能送来。”
翌日,姜绾刚和齐墨远吃完早饭,锦袍就送来了,和锦袍一起到柏景轩的,还有太后病倒的消息。
太后病倒,太医院上下束手无策,皇上把太医们骂了个狗血喷头。
太后歪在病榻上,气若游丝道,“若是李太医没有离京,哀家也用不着吃这么多苦头……。”
李太医为何离京?
那还不是为了帮姜绾和齐墨远去找解蛊毒的法子。
当初太后就不同意放李太医走,是皇上一意孤行,现在需要李太医了,找不到李太医,那就只能找铁大夫了。
太后说的时候,皇上都没了脾气,尤其太后说之前,已经派人出宫传姜绾了。
姜绾没有推辞就进了宫,因为这本来就是计划的一部分。
太后不病倒,怎么给护国公府施压,要北云侯夫人进宫商议免了王爷送齐墨铭项尚人头去誉州的事呢?
北云侯搭的台子,北云侯夫人拆,他也无话可说。
太后就派人去宣北云侯夫人,去的是宁嬷嬷,护国公借口北云侯夫人身体不适,不便进宫回绝了,宁嬷嬷叹息道,“痛失爱子,北云侯夫人身体不适是人之常情,但靖安王世子妃态度强硬,北云侯夫人不进宫,铁大夫就不会进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