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不说魔都上京发生的腥风血雨,眼下楼兰却是遇到了一个不小的麻烦。
任圆圆受邀参加一个名士聚会,人嘛,都好面子,上层的大人物更是如此。大场面的男人喜欢用各种各样的花朵来衬托自己,名花更好。所以这天同样来到聚会上有不少声色里顶级的——“交际花”。
“呦,这是哪家的狗,连点教养都没有。既然你主子不教你,那我就替他教教你什么叫做规矩。”楼兰在没有来到这个世界之前,私以为吵架扇嘴巴抓头发只是女人的特权。
当然,现在的她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咆哮中的阴阳怪气的男人丝毫不比女人的战斗力差,甚至加上男人身体上的优势,只会更可怕,楼兰此时揉着自己发红发胀发疼的脸蛋悲催的想着。
事情还要拉回到聚会开始的叁天之前。
任圆圆赤着双脚,双腿迭放在沙发上,一只胳膊搭在沙发臂,一只手端着杯咖啡,在楼兰看来,姿态说不出的优雅好看。“你说,我该穿什么去参加名士聚会?”
不不不,楼兰你要清醒一点,他一定不是在问你,你只是个山野村妇,你知道个屁,屁你都不知道,虽然任圆圆说了“你说”,他也不是在问你,对,他是在自言自语。可是他的身体这么好看,穿旗袍也一定可以,不不不,不能说。
楼兰经过和任圆圆的几天时间相处,已经渐渐地对他的肉体(划掉)内在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且通过和他的相处,楼兰发现这个老板虽然嘴巴毒了点,人傲娇了点,但是只要满足他的条件了,自己待遇也就会变好,比如多发点钱什么的,好处多多,内心也就不知不觉地松懈下来。
楼兰正在任圆圆沙发旁边的地毯上坐着,没干什么,就是任圆圆说他会无聊,所以让楼兰晚上过来陪他。
当然楼兰不这么想,毕竟也是混过几年社会的人,她想这可能是任圆圆的恶趣味,故意不让自己早睡觉,陪着他熬夜。
内心闪过无数个奇奇怪怪念头的楼兰,默默地低下了自己头发凌乱的小脑袋,然后数起了自己的手指。
数手指啊数手指,真呀嘛真有趣。
“嗯——?说话。”
任圆圆话音还没落,楼兰就提着自己的小胆舔着脸笑了起来,“这边建议您旗袍呢,您身材这么好,一定非常好看呢。”
任圆圆却没笑,严肃的紧,“说人话。”
楼兰心里又给任圆圆加了一条,如果不那么阴阳怪气、晴雨不定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