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夜飞睁开眼睛,看到洁芝错愕的眼神,她正站在自己一米外,从双手张开姿势看来,是本来要奔来拥抱的,却被什么东西给阻住了脚步。
在自己与洁芝之间,一个披头散发的男子,从群众中奔出,一把将自己抱住,抱的力气还有够大,身穿一件处处补丁的百纳衣,腰间插着一支黄竹竿,一脚踏着草鞋,另一脚……天晓得这家伙把鞋穿到哪去了?
“我靠!兄台,你谁啊?”白夜飞大叫出声,想把人推开,无奈对方抱得甚紧,自己挣扎半天,好不容易才在眼中发黑之前将他推开。
一头鸡窝似的乱发,这个乞丐年纪不大,估计二十五岁上下,眉目还算端正,就是脏得可以,也臭得厉害,不但身上处处黑污,还带着垃圾的酸臭,光想到刚才给他抱得紧紧,白夜飞就觉得今晚的美好回忆,注定只剩恶梦了。
最扯的是,别看身上脏成这样,这乞丐身上飘着酒味,嘴角还满是油腻,他在狂奔过来之前,赫然正在大吃二喝,天晓得他顶着这么一身肮脏,如何生出那么好胃口的?
“好听……好听……整个自由町,你的歌最好……不,整个郢都,再没有第二人比得过!”乞丐眼神略呆,似乎还没从音乐冲击中恢复过来,只是一个劲地比大拇指叫好,还用发黑的手腕去眼角抹泪,竟然感动到连泪也飙出来。
看对方又比赞,又抹泪的激动样,白夜飞头皮发麻,不知该说什么才好,照理说,他是今晚自己的头号知音,自己应该要抱着他同哭,才能替这段“佳话”画上完美句点,偏偏自己怎么都做不到这点。
周围群众的眼神也很奇怪,看来很厌弃,明显没从中感受到什么艺文浪漫,纯粹就看到两个怪人,白白浪费了洁芝营造出的场面。
“好歌……唱得太好了,开头那几句特别好,是怎么唱的?哦,菊花残,还有桂花……”旁若无人,乞丐叨叨了半天,像是恢复过来,竖起大拇指,赞道:“兄dii精,你是真正的天才,我看好你……你贵姓啊?”白夜飞还没想好怎么答,洁芝已开心地抢道:“他叫阿白,先生,你叫什么啊?你懂阿白的歌吗?”“歌?那当然,这世上没人比我更懂菊花……呃,不是那个意思。”乞丐伸出黑到油亮的手,笑到露出了白牙,“我叫黄三,大家亲近一下吧!”第二一章黄三爷夜演逢知音,对白夜飞而言,着实是件哭笑不得的惨事,遇上这么一个满身邋遢的乞丐,哪怕对方一口一个天才,把自己夸到天上去,也没有半分欣喜的感觉。
白夜飞很想尽快走人,但洁芝却对这位难得可贵的“知音人”表现高度兴趣,虽不至于胆大到握住他的油污黑手,却对他身上的污垢与臭气视若无睹,和他你一句我一句,聊得甚是欢快。
不好阻了洁芝的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