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mi是我查的,我对人机交互一无所知。那时候是因为喜欢你,所以想在你面前说上一些话。”鹿行吟说,“以前不跟你说,因为我不敢说。竞赛的事,或者其他的事,本来不应该和你有关系。对不起。”
“我很喜欢你,以后可能也会继续喜欢你,但是谈恋爱没有办法成为我最重要的事,对不起,顾放为。”鹿行吟低声说,“陈老师说你帮我补了那五万块钱的申诉底金,我会把那五万块钱还给你。卡放在了小机器人的零件盒里。”
那一天的一切都清晰如旧,明亮的校长办公室,门内的寂静,空调呼呼的声响,门外的喧扰嘈杂,顾放为坐在校长办公桌前玩扫雷,桃花眼就那样漫不经心地挑起来,眼底是潜藏的笑意。
是他平凡、庸碌的人生中,第一抹张扬强烈的亮色。
“……”
鹿行吟停了下来,两边都寂静无言。
顾放为张了张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或许他想说什么,但他听明白了鹿行吟那种疲惫绝望的语气,听明白了发生在他身上的事。
他平静、坦然地将自己的恶面剖开给他看,贫穷的、普通的、投机的、无奈的,那是花底的泥泞和瘀伤。
“你等我回来好不好?”顾放为也开口了,声音带着沙哑,“哥哥没在意过这些事,你哪怕——”
“但是我在意。”鹿行吟说,“就像我在意那五万块钱,哥哥。就这样吧,很晚了,你早一点休息。”
电话挂断了。
顾放为仍然怔在原地。
风又将道路两边的树吹动了起来,错落穿过小孩手里的手电灯光。
小孩还在等他,对他的不答话感到有些茫然和不耐烦,只是低头咕哝:“我手机要没电了啊……你要回去吗?”
顾放为看了一眼他来的方向,打算开口,小孩又咕哝了一句,“你是要回去吗?但是刚刚那趟就是最后一趟车了,你最早也只能买到明天下午的票。话说,你还去不去了啊?”
顾放为沉默了一会儿:“我去。”
小孩眼睛一亮:“那好,你开车。有人带我,我就不用走路回去了,这么晚了打不到车。”
顾放为没开过这么烂这么破的摩托车,他有一辆价值四百万的b120 wraith幻影重机摩托车,是顾青峰送给他的十二岁生日礼物,发行公司宣称是“天生叛逆”的一个系列。
眼前的摩托车开起来感觉它随时要散架,几个部件随时随地都要互相扭拧着四散崩裂。顾放为注视着路面,灯光照亮黑暗中的一小片路,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只有复杂、低矮的灌木草丛,路面是土路,稀稀拉拉的长着干燥的苔藓,迎面扑来灰尘。路面上有许多石块,摩托车颠来颠去,尾椎仿佛都要跟着被折断。
“你找行吟哥哥玩吗?”小孩问了一遍,声音消散在风里,他见顾放为没回应,于是又大声问了一遍,“你找行吟哥哥玩吗!我都不知道他回来了,我妈没跟我说,不然我就早一点回来了,我快要两年没见他了。他上次回来过一次,可是我在外地念书。”
他指挥着顾放为找路开车,过了大概半小时后,眼前的景象终于不那么荒凉孤僻,进入了一个小小的市镇,有干净整齐的街道和明亮的灯光,夜市一排一排地在路边扎着帐篷,空气中弥漫着啤酒和小龙虾的味道。
“到了。”小孩下了车。
顾放为由他领着走入一条窄巷中,把摩托车靠边停下。
小孩继续指挥他:“就停在这里,或者我开一下鹿哥哥的卷帘门,没有人偷的,大家也都不上锁。”
“这是什么地方?”顾放为看着这条窄巷,熟悉的心悸又有隐隐蔓延的趋势,直到他看到小孩熟门熟路地顶开卷帘门,拉了一下昏黄陈旧的灯,他才看清了:眼前的地方是一个修理铺。
说是修理铺,不如说更像杂物间,因为长时间没有人回来打理,深绿的玻璃柜上面落满了灰尘,但里边的摆件整整齐齐。
“小鹿哥以前修东西的地方,我小时候过来找他写作业,他什么都懂什么都会,还帮我修好过一个游戏机。”
顾放为沉默着,垂眼看一个外壳碎了一半的抽屉——里边放着一瓶药酒,一个破旧的本子,纸面已经变脆,封面上写着简简单单的三个字:记账本。
极轻的、俊秀的字迹,他无比熟悉。
“这是什么药?”顾放为伸手拿起那瓶药酒,“他没带走?”
“这个不是什么药,就是红花油。小鹿哥没钱,他奶奶其实给他买了个电暖炉,但是耗电,他冬天冷的时候就擦红花油,揉在膝盖和脚底,能暖和一阵子。”小孩也踮起脚闻了闻,“应该还能用的。对了,我还没有问你,你是过来找小鹿哥干什么的?他也在家吗?”
小孩的声音戛然而止。他到了妈妈发来的短信,接着有些慌张地跑出去,拐弯看向角落里的一个院子。
院门口锁死了,他叫道:“鹿哥哥!”
“小鹿哥哥!”小孩急得快哭了,哭丧着脸回头告诉顾放为,“我妈说他这次回来是办白事的,今天刚走。为什么会这样。他一定很难过。”
那小院也破旧拥挤,但是拾得很干净。门前有一颗槐树,寂静安稳,门边碎了一半的窗玻璃上贴了报纸,远远的能看见里边的家具整齐摆放着,都用防尘布盖了起来。
“我妈催我回家了。”小孩看着他,狐疑道,“你明天还在这里吗?”
顾放为看着那破旧的小屋,依然没有说话。
“你真奇怪,总之,你既然是鹿哥哥的朋友,有事情也可以找我,我就住旁边那栋楼的三单元二楼,202.”小孩冲他挥挥手,“不要客气,我能考上市初中,都是小鹿哥哥给我讲题讲得好。”
便利店老板正在打瞌睡,货架上沾了油腻,有些东西长年累月地没人动过,包括当初图新鲜有趣进的一批洋烟,不过当地男人还是爱抽中华,好一点的芙蓉王和黄鹤楼。
“一包薄荷烟。”一个少年的声音响了起来,顾放为变声期已经过了,声音是成人的样子,微微的沉。
老板抬起头看到他,先是愣了一下,随后揉揉眼睛去给他拿烟:“我看看……薄荷的……这些英文我不认识,你是要这个绿的不?有爆珠,顶好。”
他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男孩子,长相致锋利,身量高,气质也格外出挑,衣服款式一看就知到相当昂贵。冬桐市不是没有爱打扮的年轻人,但女孩都是扑粉脸颊和脖子有色差,男孩西装革履,却如同偷穿大人衣服的孩子,撑不起来。但衣服在这个男孩身上穿着,也只能成为陪衬,在这个破败的小城里显得格格不入。
这么漂亮的孩子他之前只见过一个,就是隔壁鹿家的小孩,后边被有钱人接走了。那时街坊邻里最多的感慨就是,果然什么命出落什么样的人,鹿行吟干净漂亮,一看就知道不是池中物。
“你是来拍戏的?”店主把烟过去时,仔细再脑海中搜索那些个八卦,猜了一个去年考上影视学校的男孩的名字。
“我不是。”顾放为勉强笑了笑。
冬桐市晚上已经有些凉了,薄荷烟入肺,更凉。
顾放为独自坐在修理铺的椅子上,一根一根地抽下去。
薄脆的纸张上一笔一划,从两年前的夏天记到一年前的秋天,这是一个记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