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显然想摆出更严肃的神情,但是脸就不是那个风格。
看着气呼呼的,还有点无理取闹的娇纵。
美队看了看他,温和地:“你穿军装挺好看的。”身形笔挺的金发少年,瞪了他一眼,手枪来。
咔地一声。
六颗空弹槽,放进了一枚子弹。
他说:“士兵,既然你不要自己的命,那拿来给我玩好了。反抗军的人太无趣了,我早想找个不要命的人,陪我玩这个。”美队看着他的枪,唇边的笑意微敛。
萨沙:“我手下缺一个能干活的小兵,而你是我抓回来的,所以我准备强征你。”手枪。
金属圆筒哗啦一声,唯一一颗子弹隐没在弹筒中,谁也不知道具体位置。
萨沙:“如果你不愿意被我强征,盘赌。要是你赢了,随你拿自己的命干什么。”他丝毫不犹豫,也没有给对方任何反应时间,着自己脑袋,居然“咔咔咔”连扣扳机!
金发男人几乎是扑上来的。
一把把他手里的枪握成麻花,啪地往地上一摔。
小王子跛着脚,被四倍体能的大兵扑到了墙上,好半天才扶稳墙站住。
史蒂夫:“——不要命了??!!”被皱着眉的老政委一吼,裤子。
系统给他打气:【,不要怂!】萨沙怂怂地:“那、那你不玩,就是给我当小兵的意思咯?”史蒂夫还在后怕,又怕又怒。
头一转不想看他,只把手叉在腰上,边喘着气,边在病房里转圈。
他靠着萨沙留下的那些话,支撑到了现在,滤镜。
……结果就被萨沙一巴掌拍碎了。
看着就跟个小兵痞似的,吊儿郎当的,又孟浪得不行。征个兵的事,?
萨沙:“怎么样,队队。陪我玩一局,还是给我干活?”史蒂夫给气死了,他强大的责任心,又不能放任这家伙找别人玩危险游戏,吐了很长一口气:“……你要我干什么,长官。”萨沙:“士兵,你的天职是什么?”史蒂夫无奈地:“服从命令。”萨沙:“记住你的服从命令——我不允许的事,你就不能做。”当天下午,整片c区的人,都看见一个小金毛,带着一个大金毛来了。
基地里的b区及以上,是反抗军士兵们的活动范围;而宽广的c区,则是拥挤的难民营。
量非常大,尽管反抗军已经尽力压缩士兵们的补给,物资依然匮乏。
无法在地上世界生存的人们,的地底,不义联盟的统治让他们妻离子散,有些人在这里讨一口饭吃,有些人则只是在静静等死。
直到他们看见家喻户晓的美国队长,拄着拐杖,却依然脊背挺直,走下楼梯。
第一个人说:“那个是不是美国队长……”第二个人说:“……是队长……”第三个人说:“……是美队啊!!”美国队长是整整三代人的偶像。哪怕他失踪7年,他在民众中的声望依然居高不下。
于他们而言,美队永远是那座坚定的灯塔,只要人们看着他,心里就能获得希望。
——只要他站在这里,胜利就一定属于这边。
麻木的人群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