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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缘由

“明天竟然是他们大婚的日子。请大家搜索(品書網)看最全!更新最快的小说!”

方旭目光扫过喜帖,愈发觉得这张请柬不简单。

“药王谷距离临江镇有多远路程?”

方旭忽然问道。

叶知秋开口道:“临江镇坐落于雁江之畔,离药王谷有着百里距离。”

“倒也不算太远。”

方旭暗暗沉思,他目光扫过,察觉到无论是戚芷薇,还是青璃,都是满脸忧虑之色,显然这位二师兄与他们的感情还是相当深厚的。

“你们今天先准备妥当,明日一早我们启程前往临江镇。”

方旭心有了决定,无论是戚芷薇,还是青璃,全都松了一口气,毕竟如果没有方旭,仅凭他们几个,哪怕赶往临江镇,也不可能改变局面。

夜,明月如盘。

方旭盘膝而坐,他浑身下六条血色光纹咆哮,皮膜鼓荡,一呼一吸间,有源源不绝的元气沿着他的皮膜涌入体内。

宛如有雷音轰鸣,方旭体内传来血液沙沙流淌声,时而如潺潺溪水,时而如河流奔腾。

他此刻的血气几乎接近搬血境,甚至于,对血气的把握,已然超过寻常的般血境武者。

搬血境的强势在于可以搬运浑身血气,于顷刻间汇聚于一处,从而爆发出惊人实力。

至于搬血境淬炼五脏六腑,则是体现在生命力的顽强,如枯木寇首裴宗元,当初被方旭碾杀后,其心脏仍然可以跳动,这是其生命力顽强所在。

一般来说,搬运血气的速度越快,爆发出来的实力也越发恐怖。

尤其是,完成心脏的淬炼后,造血能力超出常人,短时间内造血速度几乎赶得搬血速度。

是以,搬血越快,也能积攒更多的血气于一处,从而展现搬血境的强横手段。

方旭皮肤通红,头顶隐隐有血液沸腾,浑身皮肤如婴儿般光滑,整个人的气息愈发深沉起来。

“一旦踏足引气九转,我当无敌于搬血境!”

方旭眸宛如有闪电掠过,虽然他此前便能碾杀搬血境,不过那些都是搬血初期,乃至期存在。

如果是搬血后期,乃至搬血巅峰,那完全不是一个概念,一旦拼命起来,实力将成倍暴涨。

……

“踏踏!”

天色微亮,方旭一行人策马赶往临江镇。

一行四人,至于席牧龙由于要照料源树,没有与他们一起前往。

两个时辰后。

众人赶至临江镇,这座小镇临江而建,寻常人家多以捕鱼为生。

“镇子几乎见不到一个人影,人都去哪了?”

叶知秋目光环视四周,街道十分冷清,几乎看不到人影,不过隐约间,却能听到临江镇深处传来阵阵嘈杂声。

“莫非都去参加二师兄的婚礼去了?”

戚芷薇道出了自己心的看法。

“不是没有这个可能。”

叶知秋点头说道。

“对于临江镇,你们了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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