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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天堂·人间之——我的青春从爱你开始 > 引子&1.

引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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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

“in me the tiger sniffe the rose。我心里有猛虎在轻嗅蔷薇。”

西格夫里·萨松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头猛虎,也有一朵蔷薇。

猛虎有猛虎的利爪,蔷薇有蔷薇的芳香。

引子:

那一天。

这世界上所有的故事都会发生在那一天,那一天其实平平无奇,可是回头看,却春光明艳,秋色宜人,而同时你早已经忘记了那一天到底是什么样子。有时候回忆很美,那只是因为让你想要回忆的那个人很美,那时候苗苑甚至觉得只要陈默对她笑一笑,她就会看到这个世界上开满了花。

那一天,在那个人还没有出现的时候一切都是寻常的,天空是古城里一贯的晴朗,带着青灰的底色,苗苑工作的咖啡厅在古城东南边的一角,隔开一条街就是武警支队的驻地,清早会看到嫩生生的新兵蛋子们出来跑圈,苗苑和沫沫曾经跟老板开玩笑,说把店开在这里,是不是就图个放心

老板闻着咖啡香一脸的陶醉,说,那是板砖还没拎起来,人民子弟兵就能来解救人民了。

苗苑就和沫沫一起没心没肺地笑。其实开咖啡馆又不是开酒吧,哪来那么多拎板砖的。

周六的下午,太阳暖融融的时刻是咖啡馆里生意最好的时候,大幅的玻璃窗里照进来金黄色松软的阳光,空气里飘浮着蜂蜜蛋糕的气息。

这家咖啡馆装修风格与别家不一样,阳光清冽,没有那种咖啡因爱好者所钟爱的黯淡色调,名字也起得简单,叫:人间。

因为老板说,天堂太远,人间正好。

苗苑站在“人间”柜台后面融化巧克力,透明的玻璃碗浸在热水里,从水浴锅底冒出来的气泡让玻璃碗轻轻地摇晃,苗苑用手里的不锈钢勺搅拌着深褐色的体,巧克力甜蜜醉人的气息氤氲开来,在空气中跳动,跃跃欲试。

沫沫拿着单子进来做意式浓缩,随手划了搅拌器上的一点油含进嘴里。

“唔”她诧异地皱起眉头。

“好吃吗”苗苑眉开眼笑。

“像冰激淋一样。”沫沫扔下咖啡杯找勺子挖了一勺。

“这是动物油打发的,和我们平常吃的植脂不一样。”

“动物的啊会不会胖”沫沫紧张了。

“你以为植物油就吃不胖试试这个。”苗苑神秘兮兮地把手边的酒瓶递过去。

沫沫闻一下,酒香绵甜。

“梅子酒,我老爸泡的得意之作。”苗苑快乐地扬着眉毛,用小碗倒出一点点,试探着咽下一小口。酸的,甜的,一点点辣,微醺而醇厚,无数活跃的因子在舌尖上跳动,果然是好物,会让女孩子喝到迷醉的琼浆。

“你又要搞什么了”沫沫端着餐盘出去。

“回来给你看。”苗苑得意地眨眨眼。

水浴锅里的巧克力顺滑得像一汪丝,加入油,加入酪,深褐的色泽被破碎开,搅出大理石的花纹,然后慢慢融合,苗苑把酒缓缓地加进去,空气中飘浮的气味变得复杂而迷乱,好像狂欢,苗苑感觉到异常的兴奋。

泛着丝光的巧克力拉成一道细韧的丝线融入打发好的油里,打蛋机尽职地工作着,发出嗡嗡的声响,苗苑给油碗外面的冰水里又加了一些冰块。这是一个快乐的时刻,她的手很稳,玻璃碗倾斜在适当的角落,苗苑带着一种虔诚的心情等待着她的作品,就像在等待一个新生的婴儿,被全心期待的蛋糕才会让人感觉到幸福。

“怎样”苗苑紧张地看着沫沫,打发好的油看起来脆弱而绵软,像一朵哀伤的云。

沫沫眨了眨眼睛,面无表情地又眨了眨眼睛,她在搞气氛,苗苑扑闪着大眼睛紧张兮兮的样子很好玩,她很想多逗她一会儿。然而大门上的风铃就在这个瞬间被敲响了,那个老板从大研古城带回来的铜铃音质悠远,苗苑下意识地从沫沫身后探出头。

这一秒钟和下一秒种在刹那间变得不一样了。

想知道什么叫一见钟情吗

这个问题问苗苑就再合适不过了,小学时那个借她半块橡皮的同桌,初中时会写一手漂亮粉笔字的数学课代表,高中时永远穿着白衬衫和红色外套的高大的学长

人间总是充满了奇迹,在某一个瞬间你忽然决定要对某人心动,可能是因为一点微笑,一个低头,或者一点挑眉。这完全是没有任何理由的事,然而在你大脑中的某一个脑区却忽然开始疯狂地释放神经递质,让血中的多巴胺浓度在一瞬间超过了顶点,这种变化让身体开始变得暖洋洋的,轻飘飘的仿佛踏在云端。

理智于是困惑地问情感:我这是怎么了

情感羞涩地回答:你恋爱了。

是的,苗苑心想,我恋爱了

眼睛里冒出一颗又一颗粉红色的心。

1.暗恋闷骚男

陈默是一个jūn_rén,狙击手,少校军衔。他曾经服役的部队有些冷门,驻地在任何公开的地图上都找不到,任务档案查阅时需要相关密码,挂靠在某军区名下直属,顶着一个比较奇怪的番号,他们是和平时期少有的那一群仍然需要直接面对死亡的jūn_rén。陈默拥有着与他的姓名相似的个,这让他在那个半与世隔绝的地方如鱼得水。

他喜欢那里。

十八岁考军校,二十二岁毕业,二十三岁的时候他争取到进入那支部队的机会,现在他三十一岁,职务是副中队长,正是最当打的时候,经验与体能平衡得最巅峰的时期,然而现在他却在考虑如何离开。很多时候,人们的生活可以与世隔绝,人们的身份却不能,父亲的一场大病让他不得不去面对一个现实:他是某人与某人的儿子

现在某人与某人要他回家去。

于是,他的队长夏明朗在某个猝不及防的时刻,收到一份异常凌乱的请调报告。当时的夏明朗三十四岁,身上兼任着副大队长的职务,正准备年底正式交权让陈默提正。看着那份请调报告,夏明朗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抽了一夜的烟,第二天另一位副中队长陆臻去上班的的时候,屋子里跟失了火没两样。与陈默同寝的方进跑过来报告说默默不见了,夏明朗挥挥手说,找吧

这是一个很大的基地,在灰白色调的大楼周围是一片又一片功能各异的训练场地:丛林追击、城巿反恐、400米越野障碍、长纵深移动靶靶场、超远距离狙击训练场

夏明朗在狙击训练场找到了陈默,他是顺着子弹的声音找过去的,超音速的子弹切开空气时会发出尖锐的啸音,像是死神的喟叹。陈默趴在地上仰望他的队长,阳光直剌剌的从夏明朗身后刺到他眼睛里,让他的双眼有种莫名的酸软,过了很久很久之后陈默才明白,那原来是想哭的感觉。

夏明朗迎面踹了他一脚:“你他妈知不知道,你把我全盘的计划都打乱了我本来以为你至少还能再呆五年”

陈默躺了一会说道:“我担心我爸活不了五年了。”

夏明朗在他身边站了良久,慢慢坐下,陈默陪他坐起来,荒凉的山岗上两个灰黄的背影肩并肩的坐着。

过了很久夏明朗说:“我小的时候,有一次看报纸,说有一个唱歌的,好像是什么劳模表彰的,反正就是一个唱歌的,她有一次要上一个什么晚会,上台之前她家里人打电话给她说她儿子病了,很危急,让她回去看看。然后当然是犹豫啊,痛苦啊最后她就毅然决然的上台了,说是不能辜负她的观众。”

陈默安静认真地看着夏明朗,此时此刻那张一贯生动的脸上表情仍然丰富,他看起来似乎已经不生气了,虽然陈默并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这事我记了很久,一直记得,我当时就想啊,我要是她儿子我这辈子都记得她,我一辈子都不原谅她。这叫什么事树典型树得连人都没了。”夏明朗笑一笑,伸手揽过陈默的肩膀:“反正在我看来,放十万个观众的鸽子也比不上回家看自己快死的亲儿子重要,不就是唱首歌嘛,谁还缺了谁不行了所以,行我同意了,你走吧”

“队长”陈默哑然。

“放心,咱缺人还没缺到这份上,这么大个国还不缺你这么个战士,可你爹就你这么一个儿子,我放你走。”夏明朗撑着陈默的肩膀站起来,背着手,一步步走下山梁,没有人能看到,当时的夏明朗眼中有泪光,然而,那并不全是伤感和遗憾。

八年的时光足够让两个陌生人结出某种紧密的联系,更何况他们是战友,同在生死之线上踩过。

夏明朗仍然清晰的记得七年前陈默第一次参加实战任务,qbu88一个弹匣里有十颗子弹,陈默的运气不好,堵到了匪徒溃退的方向,他于是一枪一枪的把不同的子弹入不同的心脏与眉心,一个弹匣几乎全打空。88狙并不是一种上好的枪,即使是像陈默那样出色的神枪手也需要在400米的距离内才能打到这样的度,夏明朗可以想象当时陈默看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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