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与瑞奇约会,珍总是会戴着她的结婚的和订婚戒指。瑞奇总是把珍带到我们的朋友不会去的地方,很明显的原因。陌生人看到他们在一起会假设他们已结婚和只是瑞奇没有戴上他的戒指。
他们约会几个月后,瑞奇要去了参加一个婚礼,一名他海军陆战队的中士同事结婚。瑞奇要带珍作为他的女伴去参加。她犹豫着,去约会是一回事,那裡没有人知道他们,但这些都是瑞奇的朋友。幸运的是,没有他的海军陆战队朋友知道我或珍,但这是把游戏又带进到另一个新的水平。
我已经说过了,这场游戏对我是像是一剂毒品。我越得到更多我就越想要。所以我鼓励珍做瑞奇的女伴去参加,她同意了。老实说,我的部分并不需要太多的说服,我觉得她是很想去,但祇需要我去让她安心不会有问题。
婚礼的当天珍看起来真美丽。她穿着一套合身连衣裙,能贴住她的身体,但又显得很有格调。裡面她穿着蕾丝花边的粉红色胸罩和匹配内裤,也有一个匹配的吊袜带。吊袜带挂上纯白色丝袜。她穿着粉红色的高跟鞋,在她打扮的外型顶端,在她的金髮上,她扎着一个甜美的粉红色蝴蝶结,跟她的粉红色高跟鞋相匹配。她看起来同时既可爱又性感,真是一个出众尤物!
她花了相当多的时间在她的髮型和化妆,她的衣服(包括内衣和高跟鞋)是特别为这次婚礼买的。她像是一个紧张的女学生,第一次去会见瑞奇的朋友。她这样的举止既让我激动不已,又让我焦虑难安。当然合起来产生的效果,是让我兴奋得头晕目眩。
瑞奇看见了她,他的眼睛冒出。“要命的!妳会是那裡最漂亮的女孩!”他脱口说出。恭维的她脸上散发出容光焕发,当他拥抱和亲吻她,她融进了他的怀裡。
通常当他们去约会,珍在临走前,会给我个大大的拥抱及亲吻我。但这次她没有,只是快速的在我脸颊上啄了一下,他们就离开了。我认为这是因为她对要会见瑞奇的朋友同时又兴奋又紧张。她打破我们的惯例困扰着我,但我完全可以理解这疏忽。
通常在他们的约会时,我允许自己手yín一次,顶多两次。我不想当她回到家时我有不举的问题。但是这一次、第一次、珍要在瑞奇那过夜。婚礼是在靠近他住的地方(邻近海军陆战队基地),活动会进行到深夜,所以再要求他们一路穿过城市,回到我们的阁楼是没有道理的。瑞奇曾提出这样的安排,我想这是有道理的。当然珍和他在一起过夜的想法,在已经泡在一起一整天后,又睡在他的怀裡,想到就会让我本站随时可能失效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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