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抽血时,我觉得时候到了。《据说天才只需一秒就能记住,发布地址:》
他一定会不顾后果的配合我。
只是我没预料到,被他视若珍宝的那条狗,死了。
因为那场大火。
他恨我。
挣开了我的手,没再看我一眼。
-2017年。
我二十七岁,在伦敦街道上遇见了二十四岁的他。
我一眼就认出他了。
没怎么变。
还是以前的样子。
安安静静地站在那儿,放松的好像要睡过去。
只是眼底的青黑更浓重了。
我跟在他后面,看着他摇摇晃晃地走过马路,走进一家名叫“黑店”的街边小屋,直到晚上十点才出来。
我查了才知道,那是他开的潮玩店,卖的全是假货。
除了这个店,他还开了家酒吧,每晚十点去调酒,为了卖酒和各种各样的女人调情。
我觉得不能再等了。《据说天才只需一秒就能记住,发布地址:》
他似乎脑子有病,而且病得不轻。】“……”祈无病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不是很想看了。
【41。
我用了四十一天筹划我们的相识。
……成为他的心理医生后,我每天除了定期和他见面会诊,其他时候还是忍不住偷偷跟在他后面。
像个偷窥狂。
观察他的一言一行,记录他每天的心情状态。
十月三十一日晚。
他在酒吧举办了一次万圣节狂欢。
我穿着乌鸦怪的衣服走了进去。
他没变装,还穿着调酒师的衣服,领口开的很大,在那儿调酒。
我在他眼前来回走了十多次。
他都没认出我。
我犹豫很久,终于鼓起勇气想去找他要一杯酒。
脚刚抬起来,就看到一个女人,站在他面前吻了他。
我转身离开了。
-2018年。《据说天才只需一秒就能记住,发布地址:》
他和我亲近了很多,但我清楚,这只是患者对医生的依赖。
我的药,能让他睡的很好,这似乎让他觉得踏实。再怎么依赖,他心里的那扇门,还是没对我打开过。
关于孤儿院的事,他闭口不提。
嘴边却总是挂着那条狗。
被他起名叫“祈福”的狗。
他不停在给自己做心理干预,让自己相信那条狗没死,还活的好好的。
营造出的假象确实能让他好受很多,但对病情没有益处。